恭敬地坐下,拿出筆記本。懷著彆樣的心情,準備聽她的故事。
張小曼擺擺手:
“你不要記錄,就當我倆私下談心。”
“這些話,本來幻想跟你處朋友時告訴你。看來不可能了。”
“但我仍想跟你一吐為快,這是我最後兩個心願之一。”
她說罷,喝一口水,對他淒慘的咧嘴笑笑。放下茶杯,凝視窗外……
肖秉義在茶館聽完她敘說。耳旁又響起那段二胡曲。千愁萬緒堵心頭。
他跟朱大明單獨彙報時,朱大明看材料有兩個名字,惱道:
“你一會兒張小曼,一會兒唐小娜,很容易搞混淆。將材料改一下,統稱張小曼。”
朱大明接過肖秉義修改材料,又要發火。
肖秉義忙說明,唐小娜算自首,材料是以她口氣,第一人稱。
其實,他不願將和唐小娜的談話,稱之為審訊。人家可是自願找上門自首的啊!
朱大明讓他關上門,泡杯茶,坐下看材料。
……
唐小娜自敘材料主要內容:
我出生在上海富人區,至今沒有見過生父。
八歲時見過一次他和我母親跳舞的照片。
因他不願跟母親照相,母親總想他不在身邊時,有照片寄托情思。
舞廳一個叫曹茵的姐妹,看出她心思。趁二人跳舞,偷拍一張照片。
可惜母親擔心我會獨自去找父親,忍痛燒了照片。
父親麵相,在我印象中已模糊。亦或根本沒有印象。
十五歲那年,我讓母親描述父親相貌,母親說我上額頭像他。
我是跟著母親和繼父長大的。聽母親說,她原來是上海大世界著名歌星。
一次偶遇生父,鬼打昏了頭,不管不顧跟了他。
母親不想提我生父,我每提一次,她就發一次火。最後我不敢提了。
懂事後才知道,我生父在母親懷我四個月時,毫無征兆,一去不回。
母親直到生下我,還抱著我找遍了上海每一個角落,都不見人影。
問了他幾個朋友,都對他信息諱莫如深。
母親也荒唐,連他老家在哪兒都不知道。隻聽人說,他家在南京。
母親趕到南京,找遍全城。報了父親名字,都說沒聽說過有這個人。
我兩歲時,母親絕望之下,又與我繼父重歸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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