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貝卡·費因斯找到的厚書裡並未記錄什麼秘密。
深藍色的封皮,和布裡斯托爾下午天空的顏色相近。
用了堅實的硬紙,書脊有稀疏的金粉點綴。
裡麵的頁數非常多,所以拿在手裡沉甸甸的。
這是一本日記。
扉頁入眼的一行花體字,來自《伊甸經》:
‘恩者使一切災禍變成祝福。’
在扉頁的角落,還有個被劃掉的名字:布蘭特。
下方是有彆於藍色花體字的,用黑色墨水寫就的:
‘現在它是我的了,老混蛋布蘭特。’
‘拉姆·費因斯。’
顯然,這本日記來自兩個不同的,彼此應該認識的人。
費因斯並不是這本日記的第一任主人。
羅蘭翻了翻後麵幾頁,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事:
在代表著‘布蘭特’的藍色筆跡下方,多數會有一段代表著‘拉姆·費因斯’的黑色墨跡。
有長有短。
但並非每天都寫,時間跳躍非常大。
——有時某頁被藍色字跡占了大半,黑色的便會在這頁背麵大書特書。
就像緊隨其後的、跨越時空的對話。
有趣兒極了。
第一頁。
兩種顏色都沒說太多。
藍色寫:「執行官的生活太枯燥。」
黑色寫:「你和我喝酒時抱怨過太多次了,老混蛋。」
兩行字下麵是大片的空白。
第二頁。
藍色的字寫:「瑪洛特又殺了個人…不,應該說,燒死。我能清楚聽見他在火焰中的哀嚎,痛苦的掙紮,那刺鼻的、令我幾乎當場嘔吐的氣味。」
「我忘不了那場麵。」
「不過。」
「我不憐憫那被燒死的人。」
「他愚蠢的行徑導致了自己妻子和兩個孩子的死。雖然他對此一無所知,但因無知殺了人,也該因無知而死。」
「瑪洛特沒做錯。」
接下來,黑色的,拉姆·費因斯的字。
非常短。
「我從不知你還有這麼娘們的過去,老混蛋。」
羅蘭翻著頁,不禁笑出聲。
第三頁。
藍色的寫:「今日,有個瑪洛特的朋友——好像是開酒館的?他那兒遭了賊,逮了三個還不到十二歲的男孩。」
「恩者在上!」
「執行官不該管這事兒的!」
「他敲掉了那三個孩子嘴裡全部的牙齒!」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這乾的對不對,可那是瑪洛特的朋友…」
黑色的寫:
「執行官是什麼?擁有遠超凡人力量的警察。」
「如果是我,就永遠不會對行惡之人留情,無論年齡和性彆。」
第四頁。
布蘭特——那藍色的字寫了很多。
幾乎占了一整頁。
「我越來越疑惑了。」
「自從出了‘那事’後,審判庭裡人心惶惶。一部分人再也沒出現過…聽瑪洛特說,他們跟那‘大罪孽’一同離開…」
「或者和他一同被處死。」
「誰知道?」
「我們私下討論,卻又不敢討論太多。新上任的審判長好像對執行官的要求寬鬆不少,絕大多數人對此十分高興——他們需要一些寬鬆的權力,自由的,能夠任自己掌握的尺度。」
「這很好…對吧?」
「我不知道。」
「瑪洛特今日當街毆打了一個女人,原因是她服侍完他後,以‘時間太久’的原因多要三個先令…」
「她並不是邪教徒,恩者在上…」
「這真是一件好事嗎?」
「我們不該有這樣的權柄,我們不該做這樣的事。」
「瑪洛特錯了。」
這一段之後的幾頁,都沒有黑色的墨跡。
接下來。
第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