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本注著威爾默特的手稿被米格爾理事拿走了。
之後。
那老牧師說,他要帶這邪祟纏身的男孩去個聖潔的、滿是光輝的地方住上一段時間。
等他被光曬透了,就再也沒有邪祟能靠近。
雅姆·瓊斯感激他,也感激米格爾理事。
她囑咐羅蘭一定要聽話,很快,等他再回來,就沒有誰敢說什麼了——倘若眼睛能好,那未來絕對會是另一副模樣。
小羅蘭也很期待。
直到他被老牧師從樓梯上揪著領子扔下去,滾下去,摔在冰涼的地窖裡。
從那時候起,他對時間的概念就模糊了。
因為沒有午餐,沒有休息時嘈雜的交流聲,他沒法判斷什麼時候該醒著,什麼時候該睡覺——地窖裡除了老鼠和稀奇古怪的蟲子,就是偶爾被拉開的木門,扔下來的爛骨頭,或像磚一樣硬的麵包屑。
應該說‘小石子’才對。
這老牧師根本不是牧師。
至少,牧師絕不會帶兩三個女人回家,一邊搖著一邊大喊‘萬物之父的眼’——那怎麼聽都不夠尊重,虔誠人不會這樣說…對吧?
他喝酒,抽煙,痰像呼吸一樣多。
有時醉醺醺,高興了,打開門,從吱嘎作響的樓梯下到地窖裡,用鞭子和小羅蘭玩上幾回,然後留下滿身血汙的男孩,罵罵咧咧的離開。
“狗屎的米格爾!他給我弄了你這麼個負擔,才扔了幾個子兒給我?!”
老牧師這樣說。
“我每天給你吃,給你喝!你卻像個啞巴一樣!”
他希望羅蘭像那些女人一樣服從,尊重他,在該求饒的時候求饒,然後,稱他為‘大人’或‘尊貴的先生’——這有什麼不一樣?
那些女人收了錢,該這麼做。
羅蘭?
他給他吃的,讓他活著,他也該這麼做。
但小羅蘭沒有,所以他得挨揍。
幸運的是,老牧師手腳不利索,也足夠老,拳頭和鞭子並不那麼難以忍受——
“我…我想要我的雅姆。”
“你再也見不著你那婊子母親了,小雜種。”
某次,他用斷了的椅子腿打過男孩後,痛快地告訴他:“米格爾得讓你活一段時間,看看那婊子還有沒有藏什麼好東西…”
他說。
“我可不想害個孩子,可沒辦法,你這眼睛、臉、鼻子,瞧瞧,多漂亮。我們保證給你賣個大價錢…”
醉酒人的表達總是斷斷續續,可隻要聽的足夠長,次數足夠多,就能拚湊出一個簡單的真相。
比如。
小羅蘭清楚了自己值多少錢。
這錢在濟貧院不算多,如果要按法律,照顧麵子,再通過大人們的‘規矩’層層盤剝,就不算多。
可若隻是米格爾先生,與這牧師先生兩人分潤,以‘個人名義’販賣…
那聽起來可不少了。
一筆大錢。
“我會被賣去哪。”
“一個愛你的人身邊。”老牧師回答,“等你什麼時候學乖巧。”
他懶得觸碰渾身發臭的男孩,扔給他的食物和水也一日不如一日——小羅蘭還在那糟糕的、不能被稱為食物的東西裡發現了不小心落進去的、指頭長的窄鐵片。
差點吞進喉嚨裡的鐵片。
半個禮拜後。
老牧師再一次拎著木錘走下地窖時,經久失修的鬆動木梯沒能承受住他的體重。
他從樓梯上摔下來,摔斷了脖子。
有人說,他的臉不巧直撞上了地窖裡的廢鐵堆,被劃的皮肉全都向外翻,那場麵嚇人極了——而這也無疑證明了一個問題:
小羅蘭的確身負詛咒。
那老牧師沒得個好下場。
很快。
他就又重新被扔回了濟貧院。
雅姆很高興,也很失望——高興的是,她的羅蘭回來了;失望的是,這一切都是無用功。
“他對你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