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補貨員,你好,我是糖果商店的老板格裡格,本店因開展酬賓活動人手不足,特意招收臨時員工。你需要遵守以下規則:】
【規則一:格裡格商店不歡迎小偷,在你工作期間,請恪守規則,切勿偷盜。】
【規則二:格裡格商店營業時間是8;3012;00,13;3017;00,到了休息時間會有人送來食物,注意,送食物的人穿著黃色衣服,不要吃身上有紅色飾品的人給的食物。】
【規則三:格裡格商店招牌糖果是金色天使糖果,不是黑色惡魔糖果。如果在貨架上看到黑色惡魔糖果,請將它從貨架上取下。】
【規則四:金色天使糖果做工複雜,數量稀少,不可以偷吃。】
【規則五:你累的時候,可以從貨架上拿糖果提神。】
【規則六:當收銀員通知你缺貨時,你要及時補充糖果。】
【規則七:黑色惡魔糖果味道很好,你可以吃。】
【規則八:手上綁著綠色布條的保安是好人,他遞給你的東西都可以吃。】
【規則九:工作期間,見到了老鼠需要驅逐。】
【規則十:如果遇到了入侵者,請去找收銀員。】
這大概是阮聞慈過去以及以前遇到的最好騙的挑戰者吧,不,不是好騙,是一開始就gg了的挑戰者。
在沒眼珠女士眼裡,這隻是一封很簡單的應聘書,但是阮聞慈能夠看清楚上麵的規則。
屬於補貨員的規則就這麼直愣愣地放在他眼前,不仔細看都對不起沒眼珠女士的慷慨。
但和他的規則不同,這份規則字跡一開始整潔清秀,到了後麵越發淩亂。
而且很不對勁,這份規則太短了,除了規則二,每一條規則都隻有簡短的一句話,多一點解釋都不肯。
還有規則八,這確定是正常規則?
傾向性這麼明顯。
這兩日保安開門,阮聞慈將除了死去的兩個保安的其他保安都看了遍,並沒有綁著綠色布條的保安。
阮聞慈回過神,對沒眼珠女士說:“好,那你今天就開始上班吧。”
第一天沒眼珠女士在商店外徘徊,帶了個小男孩來想要金色天使糖果不得而打人的癲狂模樣他還沒忘。
沒眼珠女士現在的狀態肯定不對,可能是偷東西了,也可能金色天使糖果,也可能吃了綠色布條保安的東西,也可能是老鼠做的——這些都有可能。
但是她肯定一開始就中招了,但是現在這個狀態……
阮聞慈看了看沒眼珠女士結塊的頭發,沒多說。
就連規則都分辨不出來了,肯定會死在副本裡,他還是不要多和這個人接觸了,萬一出了事她有什麼腦子不清楚的朋友纏上了自己怎麼辦。
何況,就算沒眼珠女士能分辨出規則也無用,上麵有多少是正確的規則呢?
沒眼珠女士開始了認真地工作,從倉庫中拿出糖果補貨。
按理來說,她沒有夜班,工作違反了規則,但是她都那樣兒了,違不違反也沒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