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tet_c"林義龍其實是不太看好許振坤和他女友的婚姻的,用凱蒂的分析,就是“各懷鬼胎”。
與宗主國不認可婚姻財產協議不同,至少澳新兩國是認可婚姻存續前中後三個階段的婚前財產協議的:倘若許振坤在新南威州結婚,那麼必然會找他在當地法律代理人草擬一份財產協議;但女方好像知道宗主國即使寫財產協議的用處也不大,於是就堅持在倫敦辦婚禮。
所以,許振坤籌備結婚事宜時,拉著林義龍,把各項財產的性質去向還有應急方案都安排妥了——為了避免其他問題,林義龍和許振坤還找了他在出庭律師培訓時的婚姻調解專長的老師幫他看一一核驗過。
許振坤在婚姻中最關鍵的解決,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結婚。在不列顛,不是隨便能找個地方結婚就行的。
不列顛是有儀式婚要求完成注冊的。就算是再簡單,也是有婚禮誓言的。考慮各個族群都有上婚姻風土人情不同,理論上任何宗教或者禮賓組織都可以頒發結婚證書的,但隻有在“居民注冊管理局”備案的場所頒發的證書才能通過該機關的婚姻注冊。
此外,就算是注冊,作為外國人,許振坤和他的未婚妻要在注冊前至少給予當地自治機關71天的提前申請(如果是本國人9天),然後舉行儀式,儀式後拿著結婚證書去當地的注冊地去辦理結婚登記注冊。
這就讓這對新人至少在不列顛,舉辦室外婚禮不可行,放鴿子或者放鞭炮之類的慶祝也是妄想。本地人要是想辦婚禮,一般也都是兩個儀式——這其實和國內的程序不能說相似,隻是一模一樣——一次在民政部門,還有一次在婚禮的正是舉辦地。
可不管怎麼說,這位知心好友還是要結婚了,伴郎理所當然的還是林義龍。
“之後還要在國內和澳洲分彆舉辦兩次答謝宴,我和麗娜這次就是簡單的民政注冊婚禮。”婚禮前的一天,許振坤解釋了他的婚禮打算,“所以,請你幫幫忙,辛苦辛苦,這三個地方都要陪著我跑一跑。”
“你那個女友還是我們在印太列車上看到的那個嗎?”林義龍聽到麗娜這個名字感到莫名其妙,“我要記得沒錯的話,應該是卡洛琳來得?”
“卡洛琳-卡羅琳娜-麗娜。”許振坤提供了一個非常簡潔的解釋。
“我其實挺好奇,你們這次一共都邀請了誰?”林義龍不再繼續發表異議,“雙方父母都不太在乎這個注冊,我能想到的就剩下麗娜的同學,你還在倫敦認識哪位呢?”
“我還有一個學哥在倫敦,是搞數據分析的,現在在梅菲爾當分析員。”許振坤說道,“雖然結婚這個事兒不算小,但我還是希望能簡單一些,假如林叔林嬸能來幫我們證婚的話,也很好。”
“我父母?”許振坤說的不可能是林父的弟弟,“他們在反向跨西伯利亞大鐵路的旅遊中,周二的時候可能在車裡雅賓斯克和烏拉爾附近?”
“真好。還有這精神旅遊。”
“老人都如此浪漫,你打算去哪兒度蜜月?”
“米利堅——因為這些年,無論是我還是麗娜,我們都把歐洲和東南亞逛得差不多了,所以這次去北米看看五大湖還有大峽穀。”許振坤笑道,“然後,我估計我就在倫敦和悉德尼之間遊蕩,我會在這邊也開個辦公室,順便處理歐洲這邊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