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林義龍附和著,“那明天,就是走個形式,我去當個證婚人就好了?”
“沒錯,就是這樣。”許振坤答道,“然後我們要轉兩場,再回倫敦。”
難能可貴的單身之夜項目,許振坤未能免俗,在萊斯特廣場附近玩德克薩斯撲克,許振坤特彆準備的10鎊將近玩了四個小時——才意猶未儘地回去睡覺。
第二天婚禮過程十分簡短,在卡姆登市場附近的登記處的禮儀廳舉行的,過程隻持續了1分鐘——由於是法律儀式而非宗教儀式,各種婚禮裝飾都是現成的。整個過程隻是一名官方的司儀和另一名雇來的照相師出現,司儀宣布婚禮開始並向兩人詢問並做出一小段關於婚禮意願的陳述,兩名新人重複各自的部分就算婚禮禮成。而參加婚禮的賓客們,其實是作為證婚人存在的,在婚禮宣誓後,賓客們還要在婚約的證婚人姓名處簽字,使婚姻在“見證人證明”下生效。
沒有結婚拱門、沒有“我願意”的宣誓、也沒有交還結婚戒指的環節,更沒有婚禮的接吻......所有沒什麼用的步驟都被省去——不管怎麼說,從婚約第二個人簽字完成後,許振坤和麗娜就變成了貨真價實的夫婦,夫妻一體。
“你和雷結婚的時候,也是這樣簡單的麼?”林義龍有些壞壞地問著邦妮。
邦妮因為以後要實際處理香江和印太區域的業務,自然需要和大客戶見麵,林義龍就帶著她和許振坤見一見。
“怎麼說呢,當時婚禮十分港式。”邦妮並不是很在乎地解釋,“那天我都在敬酒並與賓客合影留念,累都要累死了。因為第二天還要去馬爾代夫,睡覺很早。”
“聽起來結婚這種事很痛苦。”林義龍小聲地揶揄著。
“一碼歸一碼,我和雷的婚姻開始其實還算幸福。”邦妮答到,,“隻不過後麵因為一些原因,並不如我設想那般罷了。”
“邦妮真的是恩怨分明。”林義龍吐槽。
“沒錯,我從不為我做得事情後悔。反倒是義龍你,快四十歲的人了,怎麼思維想法還跟我們畢業的時候一樣?”邦妮輕輕地打了林義龍上臂一下,小聲嗬斥道。
“男人至死都是少年!”回答簡明易懂,“我也不會為了自己的光彩或者不光彩的曆史後悔。”
沒等邦妮繼續搭話就挽著她的手臂去見許振坤,讓兩人相識。
因為有林義龍這個兩人都信任的人在,而且又都是各自的合夥人,結識過程還算很順利;反觀許振坤的介紹他認識的學哥,林義龍隻是保持了相對保留的態度——他供職的企業就是詹森先生擔任高管的基金公司,算是他的一個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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