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三月初三,隨益居。
一大早,劉善就來告訴我,馮遠全招了,但他死活不肯說出他的幕後老板是誰,還說要親自告訴我。我隻好帶著安明珊來到了靈異局的拘禁室。
一進門,我就看到他被銬著坐在椅子上。他看著我,略帶瘋狂地說:“我的老板是誰……你們自己看,看完後彆嚇到噢!嘿……嘿嘿……”說完,還像發神經似地笑了笑。我看到他畫的圖案,這是他在紙上用血畫的,畫的是一張人臉,是《麻衣神相》裡的五官圖!這是神相教每次作案後用死者的血畫在牆上的圖案:今天是五官圖,明天是男女痣相圖,後天又是薄弱之相圖……安明珊一眼就認出了這個圖案,我碰了她一下,不讓她聲張。我們出了拘禁室就被請到了局長辦公室。我看到劉善,呂東華,吳思玲他們都在。
局長說:“你們兩位小祖宗能不能不給我惹事兒啊?”
安明珊說:“不是我惹事兒,是因為他們確實太過分了,某些所謂的正義使者又膽小怕事兒,所以……”
局長說:“那你也不能跳樓啊!知不知道你們倆已經上頭條了?你看看!‘女友跳樓自殺,男友巧妙救下,贏得市民稱讚’。看看,還有你們的照片!”
我說:“這個標題不錯嘛,工整對仗,隻是最後一句顯得有點兒畫蛇添足了。不過嘛……這照片裡的我看起來不怎麼帥,但還是可以湊合一下滴。這樣,叫他們再拍一張,把這張換掉。”
局長說:“現在不是你咬文嚼字的時候,劉善提議,讓你們……”
劉善搶著說:“我們三個可是拜了把子的,所以我給我們的團體取了一個超級牛b響當當的名字,叫靈!異!三!劍!客!看,海報都打出來了。”我看著他所謂的海報:劉善在中間,穿著道袍,拿著桃木劍,還戴了一副墨鏡;我在左邊,一身黑大衣,右手一把孔明扇,戴著眼鏡;呂東華在右邊,穿著手術裝,頭戴反光鏡,口戴白口罩,手握手術刀。海報的背景是彩色的太極八卦圖,四個角上是小太極八卦圖。我們的頭上用繁體字寫著“靈異”,腳下用繁體字寫著“三劍客”。
在我的追問和局長的威懾下,劉善承認了。他那天來我店的真實目的是想把海報貼上去,可是不小心把門給推開了,這才想起我沒回來,所以給我打了電話,又叫人到現場勘查。
我知道真相後在他頭上敲了一下,說:“為什麼你最大,我和東最小?”
呂東華說:“就是,你經過我同意了嗎?”
我說:“你這是侵犯我們的肖像權,是違法的。”
劉善說:“上次著急,忘記說了。你們想想看,我們之中誰能罩著你們哪,我啊!誰最大方哪,我啊!誰人脈最廣哪,我啊!你們說,我夠不夠資格當這個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