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是雅世公司張婉女士嗎?”得到肯定答複,警察亮出證件:“我是江南新區派出所民警,姓何,有人報警聲稱你偷走了他的手機。”
“我偷手機?有證據嗎?”楊小南情緒非常激動,大聲道:
“正好你們來了,我也要報警。昨天我被人惡意毆打,雅世集團營銷部和渤海銀行所有員工都能作證。”
開什麼玩笑,食堂裡是有監控,但是她敢保證,絕對不可能拍到她順手機的動作。就算放慢一百倍也不行,因為那是盲區。
姓羅的從後方走上來,說道:“張婉,除了你不可能是彆人,請你還給我,我保證不追究。”
不追究你會報警?楊小南看見這男人隻覺辣眼睛,臃腫身材發福肚,跟個大土豆似的。
他壓根沒對張婉用過感情,見勢不對立即報警。但凡有點情意在,也做不到如此果斷。
楊小南眼神微微眯起,由此可見,那部手機對他很重要。
“羅元生先生,張婉女士,咱們一起回事發地詳談吧。”
“要是談手機就沒得談,反正我沒拿!”楊小南態度極為強硬。
見此,羅元生一時也摸不準究竟是不是她乾的了。女人一旦瘋狂起來都一樣,蠻橫粗魯。
如果不是她,那是誰?
羅元生腦子裡瞬間湧出好幾個嫌疑人,無論哪一個,都比張婉拿了後果更嚴重。他開始焦灼。
“張婉女士,你不是要報警嗎?”
楊小南:“是啊,我要求先去驗傷。”
羅元生:“張婉!有必要嗎?”他急了。
楊小南一把扯掉發繩,露出頭頂些微紅腫的傷口,缺了一撮毛的地方泛白,尤為醒目。
領口一拉,胸口拳頭大個烏青。
她還要繼續拉衣服,民警趕緊製止,既然有人報警他們肯定得受理。
羅元生看著一旁跟警察低頭交談的張婉,眉頭緊擰,焦頭爛額。
她怎麼敢的?昨天不報今天報。
羅元生麵上氣定神閒未發一言,心下已然後悔報警。有些事情,他想得太容易了。誰能知道上班沒幾年的小姑娘,也會整出一堆麻煩。
警車上,何警官問楊小南因為什麼跟人打架。
楊小南糾正她,是單方麵挨打,不是跟人互毆,請他注意用詞。
“那你為什麼被人毆打?”
“他老婆懷疑我是她情人,誒不是,警官,什麼原因也不能打人啊。”
警察咳嗽一聲,讓楊小南提供打人方信息。又問,昨天發生的事情,又有很多目擊證人,為什麼當時無人報警。
“我提供了啊,就是上一個報警人的老婆。”會一會姓羅的老婆,也是楊小南的目的之一。
她眼淚突然就下來了,把自己手機遞給何警官,問能不能恢複聊天記錄,她是被冤枉的。當時無人報警,公司是不是沒起到保護員工安全的基本義務?
何警官看了她一眼,點點頭,說根據《樺國刑事訴訟法》第11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也有義務向警察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ok,楊小南心裡穩了,拿起手機跟公司領導請假。
袁姓女領導語氣嚴厲冷漠,借故找茬威脅她辭職。楊小南笑了,直接把昨天員工被人毆打公司沒儘應有義務拿出來反威脅。
還講她現在就在警察局,馬上將去驗傷,不要逼她連同公司一起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