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望富走後,家父派兒媳到鎮上管理雜貨鋪,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本來家父是不看好兒媳的,覺得她沒有這方麵的能力,隻是暫時讓她管理一下雜貨鋪,緩些日子,把豬場的事兒忙得差不多了,家父就要對雜貨鋪盤點,如果有賺頭,繼續讓兒媳在這裡乾;如果不賺錢,乃至虧損,那就隻有轉租出去。
這有個過程,每天都是裴豔和小楊在雜貨鋪經營,也不是時刻有生意,在沒有顧客的空檔,小楊總是色迷迷地看著裴豔,裴豔總是把頭偏到一邊,躲避小楊電她的目光。
小楊不死心,說些黃段子挑逗她,問好聽不好聽,裴豔不理睬他,還在心裡責斥他太不自重,當然不能說出來,說出來都會得罪他。
裴豔不想得罪他,因為他畢竟是雇請的店員,要是得罪他,他趁人不備,暗中搞鬼咋辦?這樣,她往往在無法回避小楊死死盯看她之際,強裝笑顏,或者說一句,小楊,你不要這麼看,你又不是不認識我。
就像有的人把點顏色就開染鋪一樣,這會兒,小楊越發起勁了,他說,嫂子,我就喜歡看你,看你,渾身是勁;不看你,乾事都沒有勁。
裴豔說,你胡說,發富在的時候,你敢這麼講嗎?小楊良久不說話,也不知說什麼好,就伸手把裴豔的衣袖輕拍一下,朝她扮個鬼臉。
裴豔再把頭偏到一邊不看他,並且嗔怪地說,小楊,你要是對我這麼不尊重,彆怪我告訴發富的爸爸——我的公公把你解雇。
你彆嚇我,我不怕嚇,我在這裡乾這麼久了,要不是你來,我還真不想乾了,你公公把我解雇了才好呢!小楊這麼說,臉上也帶著笑,因為他以為裴豔對他說的話是開玩笑的話。
隨之他心裡還強化了一個邪乎念頭,企圖伺機占有裴豔的身子。
公公讓裴豔到鋪子裡來,每天白天和小楊一起做生意,直到傍晚收了日生款,她便回家去,讓小楊守鋪子。
這天,小楊佯說自己家裡有事,晚上要回家去,不能守店。這樣,裴豔隻好不走,在鋪子裡住下來。可是快到晚上11點鐘的時候,剛剛就寢的裴豔就聽到有人敲門,問是誰,鋪子外一個熟悉的聲音,嫂子,是我,是小楊。
哦,是你呀,這麼晚來有什麼事?
我一塊手表掉在店裡,想把它找到,要不,我一晚上都睡不著。
你放在哪兒,我幫你找,找到之後,我幫你保管好,明天再給你。門就不開了。因為這麼晚了,你我孤男寡女單獨相見不合適,你應該懂得這個道理,免得惹出是非。
嫂子,你不要想得太複雜,我是來找手表的,至於我把手表放在店裡哪個位置我也記不清楚,到底在哪兒,我必須進來找,你快開門。
店內的裴豔和店外的小楊打了一陣嘴巴官司,裴豔就像敗訴的被告一樣不得不就範。可是她一開門,小楊並不去找那塊丟失的手表,卻把門合上,還上了閂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