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說,這樣吧!你今天到衙門去會一會方知縣,提醒他一下,看他退不退還我們送去的500兩雪花銀,就是退一部分都行,那麼你就不必告發他了,證明他還有點良知。
鄉紳當即披衣起床,伸一個懶腰後說,那也行!為了這場官司他開始的確是偏向我們家的,隻是那個穿蓑衣的中年男子說了一番話,讓這個案子重判,民憤大了,方知縣無可奈何,所以我們最終還是輸了官司。但我不管那些,隻看結果,既然你方知縣得了我的好處,就應該堅持立場,不堅持立場,就應該把我送的東西退還。
妻子還問了一些細節,說照她的意思辦不會錯。鄉紳“嗯”一聲,麻利穿好衣服,洗漱罷,吃過早點,就出門乘坐一輛馬車直奔縣城的衙門而去。
到了衙門口,一個腰束牛皮帶手執皮鞭的保安攔住他問,你找誰?鄉紳說,找方知縣。保安再問他是哪裡人,叫什麼名字,找方高仲有什麼事,鄉紳一一答複。
隻是在回答什麼事的問題上,輕描淡寫地說,方知縣知道的,上次打一場爭土地的官司,我是原告……鄉紳說到這裡就戛然而止。那保安又問一聲,你是要再遞狀子方知縣嗎?
鄉紳說,不是,隻是想見他。那保安把手裡的皮鞭放在一條長凳上,便走進大門裡邊,叫出一個老頭,讓他坐在門口看守一會兒,自己就進縣衙通報方知縣。
衙門前的欄杠依然沒有移開,鄉紳隻好在這兒等。天氣悶熱,門邊是一個涼亭式過道,外人不讓坐,老頭坐在那裡還搖著一把大蒲扇。
此時,天上的太陽像一個大火球,炙烤得路麵都發燙,站在露天裡等候的鄉紳已經熱得渾身汗流。他擦一把臉上的汗,打算退到路那邊一棵梧桐樹下歇陰。可剛轉過身,那個去縣衙通報的保安就轉來了,衝著鄉紳講,穆民,你回去吧,方知縣不在。
他幾時在?穆民想改日再來,便問他。那保安又拿起放在長凳上的那根皮鞭,甩一下,練練手勁,心不在焉地回答,方知縣幾時在,我怎麼知道?穆民再抬手擦一把臉上的汗,隻得怏怏告退。
在暴烈的太陽光照射下,他拖著的影子越來越短小,在蹲著一對大石獅的知縣門前徘徊著,平時感覺自己在鄉下還挺風光的,這一刻卻感覺自己異常的渺小,甚至還有幾分猥瑣。
第二天,穆民又趕赴縣衙門口,問那個依然腰束牛皮帶的保安,方知縣今天在嗎?保安瞅著他反問,你天天找方知縣乾嘛?告訴你,方知縣忙,哪裡有時間見你?保安記得昨天通報穆民的事兒,方高仲不高興地說,你就向那個打輸了官司又來扯皮的穆民回話,說我不在。
這話猶餘音繞耳,保安已領會方高仲的意圖,所以現在對他態度生硬。
穆民知道保安不可能放他進去找方高仲,昨天回去和妻子商議寫一封信托衙門口的保安送給方高仲,現在他伸手在貼身的內衣裡摸出一封密封得挺好的牛皮紙包裝的信走近衙門口的過道,遞給保安說,麻煩你親自交給方知縣,我在這兒等你回話。
保安猶豫一下,又把屋裡那個老頭喊出來坐在這裡,他則拿著這封信興衝衝地往衙門裡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