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好好的鋪子莫名成了彆人的。
張振海赤紅著眼睛衝著小廝咆哮:“還不去把那個孽障給我拎出來!”
好好的鋪子莫名其妙進了當鋪,還隻當了五百兩銀子。
那就算了,五百兩銀子還不起,成了死當。
這事傳出去都讓人覺得丟人,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老張家要完了呢。
當鋪掌櫃笑嘻嘻地說:“張老爺,您瞧這事該咋辦?”
做生意也難,哪怕再怎麼小心,也少不了得罪幾個對頭。
這當鋪後頭的人,擺明了和張家不對付,掌櫃也是故意等到五日後才來張家通知送信的。
張振海不算是大奸大惡之人,辦事也按明麵規矩來。
他讓丫鬟把茶水和點心一起端上來,說道:“您先坐,等我叫了孩子上來問清楚。”
萬事都有章法,總不好問都不問就定了罪。
這麼想著,他心口一陣揪痛。
唯一最偏執的一次就是針對許毅,結果釀成了如今的大錯。
想到這,他身子僵了僵。
如今隻剩一個選項了。
必須要贖回鋪子,這個鋪子可是當著縣令和劉家主的麵許給了許毅。
要是突然反悔,那先不說許毅,光是縣令那關他就過不去。
跟縣令處好關係不一定有用,可若是處不好,肯定遭殃。
想到這些,張振海的心都涼了一半。
再想到要用三千兩贖回鋪子,還要拱手送給從前攆出家門的養子,就好像冬日裡衣裳裡被人塞進去滿滿的雪,透徹的涼意從腳後跟蔓延到腦瓜皮。
再加上給各位老爺賠罪花出去的銀子,他辛苦打拚的家業去掉了一小半不說,還丟了個盈利最大的鋪子。
真是造孽!
見小廝一個人跑回來,他銳利的眼神掃過去,問道:“人呢?”
“回老爺,少爺出門還沒回來,小的出去找找。”
這話在張振海聽來就是——張毅畏罪潛逃了。“兩天玩兩次,真是反了他了!”
“回來,把大門關上,誰敢去找,我打斷他的腿。”
就這樣,張毅在哀嚎和饑餓中度過了兩天光景。
此時,張振海哪怕憤怒得要噴火,也隻能厚著臉皮再給縣老爺捎了封信過去。
許毅和周全剛踏出縣衙,一個小廝就拿著信封匆匆走來。
縣令可不是誰都能見的,小廝見縣令隻能先擊鼓。
此時見到周全,眼珠子一轉,機靈地走過來,說道:“周老爺,麻煩幫我把這信呈給縣老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