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楠的解釋雖不官方、不具權威性,言語也並不是多麼得專業,但是勝在淺顯易懂,至少讓薑潮知道了,在她的眼中,精神力與其移動後的殘留痕跡,究竟是以什麼“非抽象化”的方式存在。
在覺醒了異能之後,超凡者們便可以將精神力凝為實質,化作武器、防具或是其他道具。
但是這些由精神力具現化而成的道具,隻能夠供自己使用,不僅存在時效性,同時也不具備任何“非凡特性”。
通俗來講,就是這些精神力道具沒有任何特殊效用,隻能用於防禦或是殺傷災厄。
F級超凡者不存在清晰明確的體係之分,至多隻能根據超凡者,在某一方麵或多方麵所展現出的潛力,大致預判出其所屬的能力體係......例如薑潮在15歲那年,第一次覺醒異能時,就展現出了遠超常人的身體素質,這是執劍者係超凡者的標準特質。
所以,即便當時的薑潮若是根據精神量級來衡量,充其量也就隻有F級。
但管理局已經幾乎可以認定,在不出太大意外的情況下,他必然是肉身素質超凡的執劍者。
這也正是薑潮剛剛覺醒異能,便會被危機管理局發現,並且派遣鶯粟將其招攬進危機管理局的一大重要原因。
在當時“災厄狂潮”已經愈演愈烈的大環境下,能夠正麵匹敵災厄的、戰力超絕的執劍者係超凡者,無疑是危機管理局最急需的尖端戰力。
哪怕隻是最為低階的、尚未完全展現出能力特質的F級,也同樣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儲備”。
而在精神量級進階到E、展現出異能特質之後,超凡者便可以根據能力特質不同,大致劃分為五條不同的“進階途徑”。
每一條途徑中的超凡者,此後每一次當精神力達到新的量級時,都可以獲得一種新的能力,或者是使自己已有的某一部分能力獲得增強。
像是薑潮所屬的“執劍者”,在達到E級精神量級、覺醒能力特質之後,便可使得肉身素質獲得全麵提升,而在精神量級進階到D級之後,他們便在一定程度上,擁有了抵抗“精神異變”的能力。
同時,他們也可以借助精神力使得自身的某些部位、某些能力,獲得局部性、大幅度的增強,並且將自身給目標造成的“物理傷害”轉化為“精神力傷害”,這將會使他們能夠給災厄與受刑者造成的殺傷力,產生質的飛躍。
至於張楠所屬的“值夜者”,在達到E級精神量級、覺醒能力特質之後,便可以感知到精神力的存在跡象。
而在進階到D級之後,他們便可以感知到精神力的流動痕跡。
正如張楠自己所言,精神力的殘留痕跡,會在她的眼中化作顏色不一、深淺不同的“線條”,代表了災厄或是受刑者的行動軌跡。
當然,有些時候,超凡者們若是因為某些原因動用了他們的異變能力,也同樣會留下“精神力殘留痕跡”,這無疑會在一定程度上,乾擾值夜者們的判斷。
而且,不同精神量級的值夜者們,精神力感知範圍也不儘相同。
作為D級值夜者的張楠,雖說精神力評級無疑比薑潮更高,以她這個年齡來看,能夠達到這個精神量級也的確足以稱得上是優秀,甚至可以說是天賦異稟。
但是在整個超凡者體係中,D級值夜者依舊是較為低階的存在。
簡而言之,就是目前階段的張楠,“精神感知範圍”並不是多麼得廣闊。
另一方麵,在沒有動用異變能力,並且自身也沒有產生強烈惡念的時候,即便是不懂得偽裝的低級災厄或是受刑者,也幾乎不會留下任何較為明顯的精神痕跡。
所以,即便有值夜者同行,幫助薑潮追尋災厄或是受刑者的蹤跡,也絕對沒有他想象中的那般簡單......最起碼與他預想中,如同遊戲裡“自動尋路與索敵”一般的效果可以說是大相徑庭。
再加上商都市的麵積,在衛星市中算得上是比較大的。
倘若眼下他們兩人,沒有明確指向性地去追尋目標,無異於是大海撈針。
而且在追尋過程中,張楠甚至還發現有另外一條“精神痕跡”存在的跡象。
這條精神痕跡的強度很高,而且其在張楠眼中所呈現出的“顏色”,與案發現場目標曾經留下的、在張楠眼中為“淺紅色絲線”的、精神力殘留痕跡的表征明顯不同。
所以張楠可以肯定,這絕對不是他們所追蹤的目標,留下的精神痕跡。
貿然插手的話,十有**隻會乾擾其他超凡者執行任務。
就這樣,薑潮和張楠在那條“精神絲線”的牽引下東奔西跑了半下午,也沒有追尋到有關於目標的任何明顯蹤跡。
值得慶幸的是,就在他們又一次追蹤到精神絲線的斷裂處時,張子楓的來電為他們提供了重要線索,這才沒有讓薑潮兩人到頭來一無所獲。
據張子楓所言,張子沫於十五分鐘前,曾經打電話約她單獨會麵。
雖然張子楓很想袒護自己的哥哥兼情人,但她並不是傻子,沒人比她更為清楚,她並沒有替張子沫作偽證。
已經意識到事情超出自身的認知,事態也完全脫離掌控的張子楓,最終決定先不前往指定地點赴約,而是選擇將此事上報給最新接管了這一案子的“治安官”,也就是張楠。
這可能是張子楓這一生中,做出過的、最為明智的抉擇了。
不管給張子楓打電話的究竟是哪個張子沫,無疑都有給案件進展帶來重大突破的可能性。
因此薑潮和張楠沒有任何的猶豫,立刻便駕車按照張子楓提供的地點疾馳而去。
張子沫約張子楓見麵的地點,位於商都市的一處偏僻郊區,那裡有張子沫的一棟自建彆墅,是他專門用來“金屋藏嬌”的。
他與張子楓曾經在此處,不知翻雲覆雨、顛鸞倒鳳過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