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異人生之民國紀事!
下班回家途中,坐在黃包車上的沈夢昔看到路邊一隻流浪狗,餓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地伏在地上,心中難過,這世道,人活著都難,何況一隻狗了。
她讓趙三兒停車,把飯盒裡的半個饅頭丟給它,那黃狗一口叼住,邊吞吃邊看著沈夢昔,沈夢昔一攤手,“沒了,我明天給你多帶點兒。”
黃狗一直跟著沈夢昔,明明已經沒了力氣,卻還堅持著跟著跑,趙三兒停下來趕走它,快步跑起來,終於甩下了它。
第二天下班,那黃狗蹲在路邊,似乎在等沈夢昔。沈夢昔十分愧疚,因為她一忙就忘給它帶吃的了,把手伸進皮包,從武陵空間找到一根火腿腸,扒了皮,送到狗嘴邊,“吃吧吃吧,我忘給你帶饅頭了。這個有點鹹,你得找點水喝喝。”
這次,黃狗悄悄跟著她的車跑,到了街上,有淘氣的孩子朝它身上扔石頭,黃狗機靈地躲閃,最後還是被打中,嗷的一聲慘叫。沈夢昔聽到,猛一回頭,連忙叫趙三兒返回去。
沈夢昔下車製止了打狗的幾個半大孩子,對他們說這是她的狗。然後嘴裡嘖嘖兩聲,那狗就顛顛兒地跑過來了。
“跟上!回家了!”黃狗乖乖地跟在黃包車的右側,就這樣,一個穿的乾乾淨淨的大個子車夫,拉著一輛黃色的車輪都閃閃發光的黃包車,上麵坐著一個穿藍色洋裝套裙的女子,膝蓋上放著一個黑色大皮包,一看就是獨立自強的新式女性,她的車旁卻亦步亦趨跟著一條賴皮黃狗,一直跟到法租界。
趙三兒用木板釘了個簡單的狗窩,沈夢昔準備兩盆溫水,戴上膠皮手套,在院子角落裡給黃狗洗了個澡,阿歡嘰嘰喳喳地在旁邊蹲著,一邊看一邊念叨著給狗取什麼名字。
這是一隻最普通的中華田園犬,也就是土狗一隻。
阿歡最後決定給它取名叫大黃,於是沈夢昔說“大黃,你以後就叫大黃了,這裡就是你的家,你要好好看家知道嗎?”
大黃正狼吞虎咽地吃著海倫給的剩飯,抬頭看一眼沈夢昔,又繼續吃起來。
晚上有人從院子旁經過,大黃汪汪地叫起來,沈夢昔在窗口喝止它。
後來,有陌生人上門送貨,進了院子,大黃又叫,沈夢昔沒有製止它。大黃叫了幾聲,看他們收錢走了,就不再叫了。
大黃是個聰明的狗子,幾次下來,就知道如何看家護院了,夜晚,有人路過大門它就會發出嗚嗚的警告聲,如果擅自進了院子,就直接撲上去。順帶著連左右鄰居家的閒事兒都管了。但是白天一般不亂叫,也不攻擊附近的孩子。沈夢昔對趙三兒說,這大黃定是在外麵吃了很多苦,才學得怎樣聰明。
最初幾天,沈夢昔一上班它就嘶嘶地叫著,要跟著去上班,被沈夢昔喝住,命令回去,才老實地等在家裡。
這天一早,沈夢昔正準備上班,就聽見大黃大聲地叫,似乎是被人踢了一腳,然後被海倫喝住了。
阿歡大哭著喊“八舅舅是壞蛋!八舅舅是大壞蛋!”
沈夢昔連忙出去,見章嘉瑀正蹲在院子裡,哄著阿歡“舅舅不好,舅舅以為它要咬我呢,才輕輕踢了它一下,你看它,是不是沒事兒!”
一回頭見到沈夢昔,連忙求助“姐,快點兒,我得罪了小少爺,不肯饒我啊!”
“哼!人家都知道打狗看主人呢!這狗養在院子裡,你怎麼問都不問就踢?”
“你看它癩皮的樣子,誰會想到是你的狗!”的確大黃的皮毛還是戧毛戧刺的,隻是稍稍長了點肉,看上去還是和流浪狗差不多。
“你來做什麼?我馬上要上班了。”
“姐,我已經替你請假了,我們現在去參加詩哲哥的婚禮!你這身衣服不行,換個小禮服,再備個禮物,四哥去北平了,所以我們必須得去!”
章家最喜歡許詩哲的不是章嘉璈,而是21歲的章嘉瑀,他可謂許詩哲的忠實迷弟,崇拜得五體投地。
沈夢昔有些生氣,“你崇拜他,我沒有辦法,但是你能不能彆來煩我!”
“姐,你一點都不懂他,他是這世界上多麼難得的詩人!你聽他的詩,‘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半空裡瀟灑,我一定認清我的方向——飛揚,飛揚,飛揚——這地麵上有我的的方向。”
“我還是比較喜歡‘醉裡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阿瑀同學,古時候,這些纏纏綿綿的詩詞都是寫給妓女的,你喜歡什麼是你的自由,快走吧,我很忙。”沈夢昔不耐煩起來。
“阿歡!八舅舅帶你去參加婚禮!你父親的婚禮!”章嘉瑀並不在乎姐姐的態度,對著阿歡說。
阿歡聞言歡喜地嚷著要去見父親,“八舅舅等我,我去換衣裳!”一溜煙上樓了。
“姐,你就是不夠灑脫,都什麼時代了,你也可以談個戀愛,或者再婚。王守卿就很瀟灑,送了重禮,還答應今天去參加婚禮。”
“嗬嗬,今天雙方父母都不會去的,是不是除了主婚人證婚人,隻有你一個觀禮的?”
“怎麼會?請柬發出去好多!”
“嗬!好多。”
許詩哲真的是想舉行一場新潮的婚禮,也想得到親朋的祝福,大概也是最近遇到的阻礙太多了,想從彆人的祝福中得到一些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