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九點半。
李晨從睡夢中醒來,準備出發。
約定好交答辯稿的時間是十點半,所以沒有必要起的太早。
簡單的洗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服,帶上眼鏡拿上準備好的答辯稿準備出門。
對於答辯稿,李晨非常的滿意。
如果不出現什麼意外的話,基本上不會輸。
打開房門,敲了敲對麵的房門。
“吱嘎。”
門從裡麵打開,齊懷安刷著牙看向李晨支支吾吾的開口說道:“你先去吧。”
“不一塊麼?”
“我這邊還有點活,過一會再去。”
齊懷安找借口想要打發他走人,內心極度排斥跟這位狠人一同去交答辯稿。
萬一要崩自己一身血呢?
離遠點離遠點…
李晨見狀則是點了點頭:“那行吧”,隨後轉身離開。
來到電梯前,按下按鈕,待電梯上來後走了進去。
“李律師,齊律師沒和您一塊出來麼?”
李琴在門口等著,見到隻有李晨一人便是有些疑惑。
“他說還有點事,咱們先走吧。”
對於齊懷安的理由,李晨內心是有些不屑的。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擱這跟我玩什麼聊齋?
臨時有事是假,害怕自己的傷害性才是真。
坐在車內,李晨又看了一眼自己的答辯稿。
在楊昊的問題上又加了個意圖謀殺。
從行為上,楊昊的反常舉動,加上酒吧其他人的反應和供詞,也是可以這麼認為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釁卻不敢動手,不就想著想著激怒對方合理的弄死彆人麼。
可惜他犯了一個最大的兩點錯誤:
第一,故意挑釁所引起的正當防衛不能當成正當防衛。
第二,自己打不過彆人,被彆人一不小心給反殺了…
九點五十分,汽車來到中級審判院門口,李晨拿上自己的文件袋下車,通過安檢門進入審判院內部。
十點鐘,李晨與法官吳磊正式碰麵,跟在他的後麵來到會議室。
吳磊拿著答辯稿,先是看了一眼。
嗯??
又看一下。
楊昊一開始就想殺死劉曉輝?
隨後開始從頭認真審看答辯稿:
1、案件的起因與楊昊的性質。
本案件,其主要原因就是楊昊酒後尋釁滋事引發的正當防衛的整體事件。
案件開始前,楊昊以劉曉輝對他挑釁為由,拿著東西砸他,而劉曉輝也準備拿酒瓶還擊,後被朋友製止。
而楊昊卻以此由不斷侵犯劉曉輝的合法權益,還用威脅的話和行為讓他留下。
1、楊昊的行為判斷:
(1)楊昊摔酒瓶推沙發,迫使劉曉輝整個人處於緊繃狀態。
(2)對前來拉架的人進行行為加語言威脅,迫使彆人不敢上前來阻止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