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占用公共資源,也是有規定才能構成的。
比如,有法律明文規定,遊客到遊泳館遊泳隻能拿一個救生圈,又或者是場館有要求,遊客隻能使用一個救生圈。
而張三因為害怕自己會遇險情,所以給自己上了幾層保險,犯法麼?
彆說他拿了八個救生圈,就算是他拿了二十個二百個也是不構成犯罪的。
而李四的死是他自己所造成的結果,是意外。
既然是意外,那麼隻能由他自己買單。
而張三能夠構成犯罪的情況有兩點:
第一,有相關的管理人員出麵協調,張三拒絕讓出遊泳圈。
李四遇險,遊泳館的救護人員找到張三,讓他拿出一個遊泳圈來扔給李四,張三拒絕後李四溺水而亡,張三就能夠夠構成占用公共資源罪。
第二個情況,張三往水裡扔了遊泳圈,李四想要去拿這個泳圈,就在他剛要摸到泳圈時,張三使壞將泳圈給弄走了,他要戲耍張三。
如此反複的折騰,李四徹底失去了力氣最終溺水而亡,那他的行為就是犯罪,他和李四的死構成了直接的因果關係。”
“兩種情況,不一樣的手段所帶來的結果也是不同的。”
李晨最後開始做總結:“這也是在好多時候彆人做了不犯法,我們自己做了就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前很流行一句話,叫做有理走遍天下。
現在嘛,我想在後麵再加上一句話,叫做懂法才能不怕。”
“666,好押韻。”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坐十年牢啊!”
“李律師,我要是早點能看到你的普法直播,也不會被判了兩年半啊。”
直播間內的網友繼續整活,李晨則是看了一眼時間,準備進入下一項直播內容。
“好了,案例呢我們就先說到這裡,有喜歡的網友可以在每天的八點鐘鎖定李律師的直播間,到時候我會挑選新的案件來和大家分享,新進來的網友呢,感覺李律師講的還行的話不妨點點關注…”
李晨麵帶微笑,決定以後多開播來給自己引流。
之前在律所算是寄人籬下,要考慮的問題很多。
現在嘛…
自己當了老板,也就沒有那麼多顧慮的了。
“好的,你等我先取消關注,然後重新關注行吧。”
“李律師:大家點點關注!
網友:好的,這就取消了…”
“不是吧,還會有新人麼?”
“關注李律師不迷路,張三帶你上高速!”
“李律師:大家點點舉報(閉嘴)”
看到直播間的彈幕,李晨無奈的嘴角微抽。
但凡整活的都是這幫老家夥們,一個個掛著高級的粉絲燈牌。
新人則是默不作聲…
李晨移動鼠標開始連麥新的網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