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下午兩點鐘,李晨從酒店出發,前往當地的審判院,準備閱卷。
申請過後正式閱卷的時間是三點十分。
坐在審判院的閱卷室,李晨一臉神情嚴肅。
這次閱卷不同於往常,他們不讓自己拷貝又錄製。
即使李晨搬出相關的法律條令,律師有權對相關的內容進行複製。
到無奈之下,他們說自己非要堅持就不讓他閱卷。
還真是活久見。
李晨沒有過多的去爭辯。
反正自己有過目不忘的本事,不讓帶出去就不讓帶吧…
先是查看廖俊生的口供。
在他的口供中,隻有關於發生性關係的說辭,這也證明了他的口供來源十分正常。
查看受害者的口供:
前半部分倒是相同。
廖俊生開車帶著劉豔豔出去玩,在路上發生的火花…
在劉豔豔的口供中,說廖俊生是強奸的她,因為自己和對方的身形不成正比,又害怕對方強來給自己造成傷害,這才被迫去迎合對方。
在後麵的內容,也是和婚介的說辭成功銜接上。
在自己被強奸後,她也是有些生氣,去質問自己找的婚介所討個說法。
而婚介在聽聞這件事後便做起了和事佬。
而劉豔豔也正是因為對方這才推遲了自己報警的時間。
因為有了保證,劉豔豔才把為自己“討回公道”的事交給婚介所去全權處理,這也就有了婚介報警舉報廖俊生強奸的故事…
李晨繼續翻看卷宗,下麵是婚介所報警人的口供。
他的口供描述的比較詳細,其中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到劉豔豔被強奸後。
在他得知廖俊生強奸了劉豔豔後,第一反應是不相信。
自己的婚介所,對於雙方的當事人也都是經過簡單調查的。
而對於廖俊生的為人,他也算是知道一些。
也正因為知道對方的為人,才不相信他會乾出強奸對方的行為。
小心翼翼的詢問劉豔豔,在得到對方肯定的言論後,也是選擇了相信她。
畢竟…
沒有哪個女生會拿自己的清白開玩笑。
自己會所的男會員強奸了女會員,這件事要是傳出去,誰還敢來他這裡找對象?
也正因為擔心影響到自己的生意,他才會去努力的安慰劉豔豔,希望她能夠對方一個機會。
在說服劉豔之後豔,他就開始聯係廖俊生,卻沒想對方不僅不領情,反而說他是在圈套,是在敲詐他。
也見說不通,他也隻好報警…
不得不說,口供這一塊的證據鏈還挺完美…
如果真按照對方說言,那他這個婚介所還真是好啊!
他想一箭三雕。
既保護了自己的名義,又拯救了一個一時衝動的男人…
最重要的是,他還能讓被害者滿意!
故事也就到了這裡…
合上卷宗,李晨感覺有些可笑。
因為他發現,整個案件也隻有受害者的口供…
這叫什麼事?
強奸罪可是刑事犯罪啊!
既是刑事犯罪,又怎麼能隻靠著雙方的口供去定罪呢?
這不是第一次了…
關於強奸罪的定性,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言,它的要求是要低於一般的犯罪不假,但也不能這麼模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