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抱起來,放在地上,用手探了探他的鼻子,沒氣了……
那時候我才慌了,腦子裡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想跑,可又怕把他丟在那裡,很快被人發現,會查到我身上。
於是我就背起他的屍體,往大堤旁邊的農田裡跑,跑了大概一兩裡路,看見了一個涵洞,特彆隱蔽,裡麵黑漆漆的,我就把他的屍體塞了進去.......”
許長生一邊記錄,一邊追問:“你把張磊的屍體藏好後,為什麼還要寫那些紙條?”
裴直運苦笑一聲,眼神裡滿是悔恨:“我當時慌得不行,滿腦子想的都是怎麼把自己撇清。
我想,如果警察發現張磊的屍體,肯定會查他最後接觸的人,雖然當時現場隻有我和張磊兩個人,但我也不確定這前麵有沒有人注意到我跟他在一起。
如果查到我,我就完了。
於是我就想製造一個‘綁架’的假象,讓警察以為是團夥作案,把注意力引到彆人身上。
所以,我跑了一會又折返了回去,取下了他的一隻鞋,把它用來作為綁匪給家屬人質證物的道具。”
“接著,我從家裡找了各種紙,有作業本紙,有文件稿紙,還有報紙,故意用不同的字跡寫了18張紙條。
為了不被警察蹲守,我還特意用了‘逆向丟條法’——先去那些偏僻的地方,丟警方最後才會發現的紙條,再回頭丟前麵的,當然放在鞋子裡的和麵館旁邊的那兩張除外,那是第二天一大早找機會丟在家屬院那的。”
他頓了頓,繼續說道:“我先是在案發地附近丟了2張紙條,然後又坐公交車去了嶗山區、李滄區、膠州市.......在那些地方也丟了紙條,還故意在紙條裡用‘我們’自稱,就是想讓警察以為是團夥作案,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
我甚至還打了幾個匿名電話給張長庚,讓他按照紙條上的指令去做,把警方的注意力徹底引到‘找贖金’‘抓團夥’上。
其實我後來根本沒想過真的要去拿贖金,因為那時候張磊已經死了,拿贖金我不敢了,怕會暴露自己。”
許長生皺了皺眉:“你是怎麼知道張磊家的情況,知道他父親叫張長庚的?”
“是跟他玩遊戲的時候問的。”裴直運低著頭,聲音越來越小,“我跟他玩的時候,故意問他‘你爸爸叫什麼名字呀?’‘你家住在哪個小區呀?’他年紀小,沒防備,就都告訴我了。
我偷偷記住了他說的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後來打電話給張長庚的時候,報出了他家的地址,就是為了讓他相信我真的綁架了他兒子。”
裴直運以為他很聰明,成功地用計策迷惑了警方。
可是許長生心裡還是在感歎他自作聰明——其實裴直運當時隻要離開案發現場,什麼都不做反而更安全,因為留下罪證的恰恰是那些他用來迷惑警方的紙條!
裴直運還在滔滔不絕,他一邊說一邊看著自己手上的那條疤痕,像是在看一件陌生的東西:“從1989年到現在,三十年了,我沒有一天睡過安穩覺。
離婚是因為前妻總說我心裡有事,對她冷冰冰的;
後來又結婚,可還是不敢跟現任妻子說這件事,天天活在恐懼裡;
我開始賭博、喝酒,想用這些方式麻痹自己;
可一到晚上,閉上眼睛就會夢見張磊,夢見他咬我的那一口,夢見他躺在涵洞裡的樣子。”
“我於是拚命工作,在學校裡當講師,搞文學研究,發表了好幾篇論文,想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經人’,想把那些罪惡都埋在心底。
我不敢跟同事深交,不敢參加太多社交活動,生怕哪句話說錯了,暴露了自己。
可這些都沒用,該來的還是會來,三十年的偽裝,還是被一張紙條、一個‘閱’字、一條疤痕徹底戳破了。”
他抬起頭,看著許長生,眼神裡充滿了絕望:“警官,我知道錯了,我對不起張磊,對不起他的父母,我也對不起我自己的家人。
這些年,我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現在終於坦白了,心裡反而輕鬆了一些。
該怎麼判,我都認,這是我應得的報應。”
許長生放下筆,看著眼前這個頹喪的男人,心裡沒有絲毫同情,隻有對張磊的惋惜和對罪惡的憤怒:“裴直運,你現在說對不起,太晚了。
張磊才七歲,本該有一個快樂的童年,卻因為你的貪念和殘忍,永遠停留在了那個寒冷的傍晚。
他的父母等了三十年,才等到真相大白的這一天,你必須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接受法律的嚴懲。”
裴直運低下頭,再也說不出話,隻是不停地流淚。
審訊室裡再次陷入寂靜,隻有他壓抑的哭聲,在空曠的房間裡回蕩,像是在為三十年前那個無辜的孩子,奏響遲來的懺悔曲。
而許長生看著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記錄,心裡清楚,這起跨越三十年的懸案,終於畫上了句號,可那個七歲孩子的生命,卻永遠無法重來。
最後,許長生問裴直運幾年後的1993年又為何寫敲詐恐嚇信給學校的華副校長,裴直運回答還是因為錢。
說那時候他父親重病住院急需要錢,他拿不出來,看到這個華副校長大腹便便,衣著光鮮,估計有不少灰色收入,所以就想敲他一筆試試。
但沒想到他一毛不拔,報告給了保衛科,自己隻好作罷。
至於綁架勒索,自從那次張磊的事後,打死他也不敢乾了。
本故事完)
注:本案原型是發生在1998年湖北江漢油田的1.30兒童綁架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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