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日,便到了崇禎十二年的新年,每年的新年正月初一,是正旦朝會。
崇禎月餘前便下旨,讓京師周圍藩王,於正月初一入宮,參加正旦朝會。
各地藩王未得旨意,是不得隨意進京的。
但整頓藩王之禍,可是被寫進了計劃書裡的,所有崇禎才會下旨,讓藩王正旦覲見。
各地藩王在就藩地,可謂是無惡不作。每年領了巨額俸祿,還窮儘手段搜刮民脂民膏。
可以說百姓對藩王,那都是恨之入骨。
像崇禎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攻破洛陽,將福王朱常洵分屍。
但民間野史傳成了,李自成將福王屍體,與鹿肉同煮做成了福祿宴,供軍中將士食用。
現在擺在崇禎麵前的,是《皇明祖訓》這道天塹qian)。
《祖訓》規定藩王犯罪,不由地方官府審理,交由宗人府審理。但宗人府又形同虛設。
萬曆年間,福王朱常洵在河南,強占民田兩萬頃200萬畝)。
河南巡撫呂坤,上書彈劾福王,被萬曆帝以‘家務事’為由擱置。
崇禎想要動藩王,就得想個好辦法,這幾日想得頭發一把把掉,還未考慮出用何辦法。
這日,崇禎正在東?閣翻看《皇明祖訓》,他想找找看能不能,用‘祖訓’打敗‘祖訓’。
這是崇禎能想到的,最好辦法了,突然!崇禎看到一排字。
‘凡宗室子弟,當體恤民艱,儉以養德,不可驕奢害民。’
崇禎猛然起身內心大笑,終於找到了,這條正是記錄在《皇明祖訓?持守篇》裡。
要得就是這個,要沒有這條,還真不好處理。
崇禎對王承恩道:“傳旨禮部,將《祖訓》裡,‘恤民’‘節儉’,諸條摘錄成冊。”
“謄抄百份,送來東暖閣。”王承恩下去執行。
在此之前尚且,需要一個誘發契機,這最好的誘發契機便是鏡子,如今還剩餘四麵。
藩王們應該到京師了,藩王在京師是沒王府的,都住十王府裡東安門外王府井一帶)。
這是明成祖朱棣,於永樂十五年下旨敕chi)建,傳供奉旨進京藩王居住。
鏡子的二次拍賣,就是崇禎下的誘餌,當然崇禎的胃口,可不僅是藩王買鏡子這點銀子。
要麼不處理,要處理最少按死幾個,但至多不能超過三個,不然容易引起藩王抱團反抗。
這事隻能慢慢來,操之過急的話,容易變成朱允炆第二。
雖然在明成祖朱棣之後,各地藩王不得再有兵權,但並未削其經濟、土地特權。
有銀子、有糧食,不就等於有兵嗎?真要逼急了所有藩王,暗中招兵買馬再捅一婁子。
不說一次就能,將崇禎掀翻,但也足夠他好好喝一壺了。
在臘月二十五這天,京師大街小巷裡,再次傳出一則消息,最後四塊歐羅巴‘神鏡’。
於臘月二十六,在凝香閣,再次以拍賣形式出售。
次日凝香閣門口,周掌櫃正站在門口迎客。
由於上次大部分人,都來過一次了,很多人都懂規矩,交了一千兩白銀作為驗資。
此時,一個八抬大轎前後仆從,有近百人的隊伍出現,在凝香閣門口停下後。
從轎子上下來個,兩百六十多斤的大胖子,下轎子時還需兩人攙扶著。
按理來說,哪怕是親王,在日常出行中,至多使用四到六抬大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