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走進了樹林,這是一片很大的樹林,坐馬車需要走上一整天才能到鎮上。前劇情,身主離開時,坐著車走,就是想去鎮上找工作。結果死在半路,孩子最後給誰抱走的都不知道。
走了一會兒,停下了。左右看了看。頭頂出現了一雙大眼睛,不時眨著,還發出“咕咕”的叫聲。那是貓頭鷹。
“嗷嗚~”遠處的聲音也分不清是狼還是野狗。
她找了跟木棍,抓了兩把乾枯的隔年乾草綁在木棍上,用火鐮將草點燃,一個簡易的火把就做好了。
舉著火把繼續往前走,這林子裡住著強盜,不過他們也是白天乾活,晚上幾乎沒人路過樹林。
墨冥:“除了逃跑,就不能有其他辦法?”
有,將渣父子殺了,或者隻殺老的。可小馬修目前的能力,還不足以撐起鋪子。讓她借著這具身體打鐵當副手,也不現實。
再過一年不到,渣公公可是要把這具身體給睡了。就算是一年以後的事,時不時挨打她可受不了。隻有先逃了,再找合適的生存地方。
走了一晚上,等天亮後,取出餅,這些薄餅和肉,夠吃上五天。肉咬了幾口後,東西全都包包好,綁在了身上,選了棵大樹,爬到了樹上。
看了看周圍,沒有蜂巢、沒有猛禽的窩後,閉上眼睛睡覺。
醒來時,陽光已經透過稀疏的樹頂,照在臉上。換了個背陽的樹枝,再拿出一片薄餅吃。到了晚上拿著火把繼續走,在天蒙蒙亮時,終於走到了小鎮上。
但她沒有停留,問了幾個人後,就走出了小鎮。外麵又先是一片農地,農地外又是樹,不過這次林子會很大,問過的小鎮居民說,需要走上二天,才會到下一個村子。
這個世界雖然不怎麼樣,但有點還是好的,沒有流民法。如果象一些位麵,平民必須永遠呆在原地,離開的話算作流民,會被鞭打甚至毀容做標記,防止再離開,那日子就難過了。
走到中午,看到某個洞象窩的入口。她停下,用稻草做繩子套,趴在洞口等獵物。
等了足足一個多小時,終於看到有毛茸茸的腦袋探出,她猛地一拉繩,一隻比兔子略小、比老鼠大的動物在套上掙紮。這是兔鼠,繁殖力極強,身主見過村民在農地裡抓捕驅趕。有時窩裡跳出來的老鼠,有時是這種兔鼠。
趕緊地猛地朝地上一摔,午餐有了!
薄餅和肉已經加工過,不容易壞,能省儘量省著吃。
吃完後就爬到合適的樹上睡,已經快二十小時沒有睡覺,等到了安全的地方,一定好好睡一覺。
此時已經不用擔心壯漢馬修會追上來,這種通信封閉的環境下,最多到林子裡和最近的鎮上找,不會料到她會走那麼遠。
就算以偷竊去報官,誰會為了一個偷了麵粉和肉的養女畫像,送到其他村子找人?要知道抓人是需要懸賞的,壯漢馬修願意出多少錢?少於一個銀幣,根本沒人願意去管。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還是走遠點,隨後找一份工作,開始新的生活。等再過二年,這身體長大了,萬一被認出來,也可以矢口否認。
就這樣走了整整十天,過了三個村、一個鎮,又要穿過一片森林了。運氣好,用幾張兔子、老鼠皮當做車費,上了輛馬車,去下一個鎮。這個鎮靠海,據說挺大的,或許能在那裡安頓下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