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罪女戰江山!
在眾人驚異的目光中,張廷尉開口道“派幾個兄弟,請幾個民醫,去給這可憐孩子的爹看看。”
那小夥頓時感動得直磕頭。
蒲蓮村的幾個人卻頓時勃然大怒“張廷尉!你這是什麼意思?為何要幫凶手?”幾個衝動的甚至想當場對小夥動手,再不顧禮數。
莫華眼神一凜,見這群愚民不分青紅皂白地欺辱小夥,頗生了幾分怒氣,搶在張廷尉前發話“是否為凶手,我大理寺自會裁斷,用得著你們在這裡誣陷他人?”
“阿華,不得動怒。”張廷尉打斷莫華,解釋道“我也是猜測。我看那小夥錢雖多,卻都是散錢。結合他所說,家裡老人重病,這錢許是他辛苦攢下,隻為一朝購買救命藥。”
若這確實是小夥的血汗錢,一場飛來橫禍,他該有多傷心?
秉持著疑罪從無的理念,張廷尉認為救治病人要緊,至於真凶為誰,應等待進一步查驗。
“廷尉大人。”莫華出聲,“我想我們此時有兩條線索可以查。第一,請杵作查驗屍體,通過死亡時間和小夥的行程對比,判斷他是否有犯案的可能。第二,查驗現場,既然是拋屍,水井邊不遠處必定有第一現場,許有血跡和凶器殘留。”
一番話,讓幾個年輕捕快不由得高看了幾眼莫華。
張廷尉點頭同意。大理寺秩序性和效率極高,人迅速被分為三波
第一波,帶著名醫前往小夥家住的村子,先查看小夥父親,後詢問小夥行程,與先前堂上口供對比。
第二波,扣留在場蒲蓮村村民及嫌犯,由專審捕頭分頭錄口供,杵作在寺內查驗屍體,屍體基本信息。
第三波,自是由最會探案的幾人組成,前往蒲蓮村查驗案發現場。為了便於指路,張廷尉點了馬大黑帶路,就是案發現場的第一見證人——不是說他沒有嫌疑,隻是他的口供對破案實為重要,再說他在大理寺眾人身邊也不可能逃脫。
幾人前往蒲蓮村。這幾人便是張廷尉,廷尉侍從福安,莫華,還有幾個年輕捕快中的周兄,以及帶路人馬大黑,和幾個大理寺護衛。
越接觸馬大黑,莫華越覺得他是個十分有內涵的人——與長相不太相符。
他做事沉穩,說話舉止得體,看起來像經過調教訓練,十分忠義的軍兵。
一路上主要是莫華在詢問他,他有問必答,且回答非常詳實。
據他所說,馬大黑確實在王府軍中呆過一段時間,不過太平天下王府軍就是個擺設,讓這位心懷抱負的壯漢鬱鬱不得誌。呆了兩年,馬大黑辭了兵籍,在京城四處尋找用得到他的人家,卻始終未成功。
如今他隻好守著自家村落,儘自己所能做一些事。如此說來,他倒還真是個被埋沒的能人。
大唐盛世再不是幾年前有誌勤奮便能成才的年歲——曾經亂世時,據地為王便有機會出頭。如今皇帝掌管天下,人們普遍衣食無憂,官人們便更追求奢華和精致,連侍衛也要挑好長相的。
這馬大黑,若是長相再好一些,必能做個官人家的得力乾將。他頭發像不曾打理過,蓬亂的蓄在腦後,衣服上汙漬點點,衣擺還有不少破洞,布料灰暗,早已看不出顏色。
“前麵不遠處便是那水井了。因是個枯井,離村落又有些距離,村裡人平時不常來查探,唯獨我兼著巡邏護衛的工作,才日日來兜一圈。”馬大黑說。
一行人聚在水井邊,見那水井沒個蓋子,台階也矮小,行夜路人不小心,的確容易摔落其中。
而井底三四米深,一眼望下去黝黑黝黑的,料想那小夥也爬不出來,必不可能是故意跳下去的。
“在這四周轉轉,尋尋有沒有血跡和凶器。”張廷尉說。
由於馬大黑常巡邏,若那血跡是在明顯的地方,必定早就被注意到了。因此尋跡的小捕快們往細小的地方查看,希望能找出些蛛絲馬跡。
半個時辰不到,沒有絲毫收獲。
反倒是寺裡傳來消息。首先是驗屍消息“死者為少女,年齡1518歲,死亡時間大約為昨日酉時,屍體下腹有可致命刀傷,食道內檢出蒙汗藥成分。”
其次是那小夥的基本信息是個讀書郎,在京郊附近的村子裡還頗有名氣,名字如人一樣乾乾淨淨的,叫“齊白”。
先暈後殺,沒什麼可追究的細節,但酉時比較早,應該還天亮,若小夥真是行夜路,便沒有殺人可能。
而判斷他是否確如所說行夜路,就要等待去他所住京郊的村子裡的兄弟們盤查的結果。
張廷尉很善製圖,正抬筆繪製水井周圍的地圖。莫華守在一邊,聽他分析道“殺人後拋屍,殺人地點必不可能離這裡很遠。至於那小夥,以他的身板氣力,怕是不可能背著屍體走。”
“我覺得拋屍這個點並不能成立,因為屍體會滴血。”莫華眯了眯眼,道出關鍵。
“你是說水井周圍沒有滴血的痕跡?若是裹好屍體後拋的呢?”張廷尉問。
“不會,屍體受的是致命刀傷,包紮並不容易。”莫華斷言。
那便問題來了,不是拋屍,又是如何將屍體丟入水井的?
“你說這個齊白,在井裡和屍體呆了一晚上,怎麼受得了啊。”張廷尉忽然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