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鬼雜談!
曹八斤是江湖上有名的小偷,外號“鬼手曹”。當了二十五年的小偷,如今,鬼手曹帶著攢下來的300塊大洋,兌了四張銀票,匆忙往家裡趕。一不小心,一個乾瘦的小孩一下子撞到了鬼手曹身上。
“對不住,對不住。”小孩止不住地道歉。
“沒事兒,你走吧!”鬼手曹拍了拍小孩的肩膀,小孩轉身便消失在了人群中。
鬼手曹一撚手指,三枚銀元出現在了手心裡。剛才那小孩借撞他那一下,偷走了他一枚銀元,而他一隻手拍了拍小孩的肩膀,另一隻手不但摸回了自己的那枚銀元,還從那小孩的腰帶底下摸走了他的兩枚銀元。
十五年沒有回家,鬼手曹有點激動。剛剛到家門口,正要敲門,隻聽一聲慘叫從門內傳來!
鬼手曹收回敲門的手,打袖口裡摸出了一根鐵絲,開了門鎖,閃身進了院牆根兒下,爬上屋脊,掀開了一片瓦。
隻見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坐在床邊,一個中年婦人正握著一條毛巾在熱敷那孩子臉上的青腫!
那孩子正是偷鬼手曹銀元的那個小偷!聽了一會兒,鬼手曹明白了,原來這孩子沒偷到錢,被他的頭兒瘸爺一頓好打。
清理好傷口,孩子便出去了,說趁黑再去試試,看能不能掙上一口飯吃。
中年婦女看著孩子的背影深深地歎了一口氣,一回頭,便看見了鬼手曹,頓時嚇了一大跳“你,你咋……你回來了!”
“老子的兒,咋做了小偷?”鬼手曹滿臉怒氣地問道。
中年婦人聞言怒道“你惹了官司,一跑就是十五年!我帶著一個八個月大的孩子,苦苦挨了十五年,我兒不當小偷,我們吃什麼,都餓死嗎?”
“我走的時候給你們留了100塊大洋!”鬼手曹梗著脖子吼道。
“不知道被誰偷了!”中年婦人說道。
“我娃叫啥名字?”
“那隨我姓,叫陳來,回來的來。”
鬼手曹默立半晌,一跺腳出了門,也紮進了夜色之中。
三天後,清晨,城北破廟。
門前的香爐上被人插了四支香,沒有點燃,三長一短,自右向左依次排開。
插這四支香的是鬼手曹。
很快,江湖上就傳出了風聲,有人要在青石鎮拔香洗手,退出江湖。
依著這一行的規矩,取東西容易,守東西難。成名的小偷要是想洗手不乾的話,必須守住一樣東西七天,在這七天裡,想尋仇的仇家,可以去偷去騙。
若是守的東西被彆人拿到了手,要殺要剮,不能說個不字;若是能守住七天不丟,從此以後,任何人不得尋仇報複,此人與江湖事再無瓜葛。
第二天,插香的香爐旁多了六個炭筆寫的字——黃金甲,聚寶張。
這是鬼手曹的仇家留下的,字條的意思是,鬼手曹必須守住古玩店“聚寶張”的鎮店之寶“黃金甲”七天。
守住了,恩怨一筆勾銷;守不住,哪怕仇家要鬼手曹的命,也得給。
從第一天到第六天,都是風平浪靜。
第六天晚上,鬼手曹扮做乞丐,守在“聚寶張”的店門旁,一個一瘸一拐的身影撐著一把雨傘走到了他麵前。
“曹八斤,還認得我嗎?”
鬼手曹聞言,抬頭一看,正看到那人傘下的臉“胡……胡伢子……”
最下等的小賊稱做“溜子”,掌管三十個“溜子”的叫“伢子”,掌管三十個“伢子”的叫“把頭”。
“伢子,哼,都是十五年前的事了,我現在做了把頭!江湖上都叫我瘸爺,你曉得是為啥嗎?”
“為啥?”
“十五年前,你在我手下做溜子,有一天晚上,你撬了聚寶張的鎖,被巡夜的夥計抓了個正著,你扛不住毒打,咬出了老子我,就在你後半夜爬牆逃出來的那天,我被抓到了警察局,在號子裡關了三個月,折了一條腿。”
“我……對不住你!”鬼手曹澀聲說道。
“從號子裡出來之後,我四處找你,聽說你逃到了黃河以南,拜了師父,成了名。”
“不錯。”
“混得好好的,為啥要拔香洗手?”瘸爺問道。
“我不能說!”鬼手曹囁嚅著說道。
“好!你不說,我不逼你,按江湖的規矩辦,明天是第七天,黃金甲我一定拿到手。到時候,我要你的命!”
第七天,正午。一行三人走進了聚寶張。鬼手曹知道,瘸爺請的老千到了。
鬼手曹是成名的大賊,在他的眼皮下取東西,偷,是行不通的,隻能騙。因為鬼手曹是在暗中保護黃金甲,所以聚寶張的掌櫃怎麼處置黃金甲,鬼手曹是管不了的。
其中一個自稱孫管家的,喊出了掌櫃,說看中了鎮店之寶黃金甲。
“您是行家啊,這黃金甲是唐朝的物件,李衛公北滅突厥,太宗皇帝龍顏大悅,將自己的金盔銀甲禦賜給了李衛公,因此稱做‘皇金甲’,也叫‘黃金甲’。”掌櫃眉飛色舞地道。
“那您開個價吧。”孫管家說道。
“鎮店之寶,不還價,3萬大洋!”
“價錢倒是不貴,就是不知真假。”孫管家摩挲著盔甲,徐徐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