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的太多了!
也,變得更加不好殺了!
楚天秀必須得承認,自家這一次,的確有一些托大了,想要憑借單人之力,抗衡千軍萬馬,還是有些冒險了。
尤其他對抗的,還是突厥的金狼騎,這個世界上最為強大的騎兵隊伍。
從中午到晚上,又從晚上到第二天中午。
楚天秀廝殺了很久,以至於被他用兵器收割的性命,至少要在四位數以上,以至於他都懶得進行計算具體的數目了,但是在他眼前的突厥騎兵的數量,並沒有任何減少,依舊是黑壓壓的一片。
這種烈度的廝殺,楚天秀真還沒有經曆過。
在他的記憶裡麵,自家也經曆過戰場廝殺,也曾陷入到萬軍之中,但是那個時候的他,身後總是會有一隻可以依賴的軍隊,而他的對手也不像突厥軍隊一樣精銳,所以他才能在斬殺地方大軍的首領之後,輕易的將敵人的軍隊給完全擊潰,使得他看上去,好似是真的擁有憑借一己之力,擊潰敵方大軍的能力一樣。
但是這一次,這是不一樣。
楚天秀終於意識到,成建製的軍隊有多麼恐怖。
最開始的時候,他殺人很輕鬆,隻需要向左右揮刀,便可以將身邊的士兵如同收割麥子一樣,將他們收割掉。
但是不過一刻鐘左右的功夫,突厥人的將領便意識到了這一點,立即進行變陣,讓麾下的士兵於戰場上散開,形成比較鬆懈的陣型,接著便有大隊的弓箭手從外部包圍而來,直接向楚天秀射了一陣箭雨。
那真是好一陣箭雨!
突厥人是馬背上的民族,最擅長的就是射箭,而在目標靶子隻有一個的情況下,他們射箭的準確度,已然高到了一個近乎於離譜的程度了,以至於楚天秀抬頭看的時候,發現那密密麻麻的箭雨,全部集中在自家身邊一丈以內的範圍內,鋪天蓋地的向自己砸過來。
那滋味,著實有些不好受。
如果隻是說單個的利箭,楚天秀自然不在乎。
以他現在的肉體素質,哪怕是最大力的大力士,拚儘全力而射出的箭,也不可能刺破他的皮膚,真正的傷害到他,甚至就算退一步將,真的有人能夠用箭傷到他,那麼以他現在的身體素質,恐怕隻需要一兩個呼吸的時間,便能讓他受傷的地方,自動的痊愈了。
但若是如同昨日一般,有著幾千個弓箭手,不顧自身的疲憊,強行往他身上射了十輪箭雨,那情況可就大不相同了。
正是因為楚天秀遭到了這近乎殘暴的箭雨襲擊,才讓他意識到,他的身體的確強悍,但也沒有達到突破物理規則的地步,而他看似不會被普通人的弓箭所傷,但在實質上,他還是受傷了——
這個傷可能很輕很輕,甚至於傷勢造成的原因,都不是被箭頭割破了皮膚,而是箭身上所攜帶的力量,震傷了楚天秀體內的生命細胞。
這個傷勢,完全的微不足道,甚至將其用“傷”這個字來形容,都是有些誇大其詞了。
但即便是這樣微不足道的傷勢,將它們的數目乘以一萬的話,那就不同了。
在那一輪又一輪的箭雨的襲擊下,楚天秀的確受傷了,他能清晰的感覺到,自己的胳膊,胸口,後背的軟組織,的確受到了挫傷,讓他的身體出現了酸痛,疼痛的感覺,頗有些不適。
若是換做平日的話,這一點傷勢,真是微不足道,楚天秀隻需要靜息二三十個呼吸的時間,就能不藥而愈。
但是現在,他卻沒有那個精力,體力。
突厥人在發現他們的箭雨,並沒有起到作用的時候,便派出了一支笨拙,卻又有力的地位。
這支軍隊裡麵的人,各個人高馬大,彪壯有力,而他們的手上的兵器,樣式各異,有錘子,有斧頭,甚至還有人使用防禦用的盾牌,但是不論他們用的是什麼兵器,那兵器的分量都很重。
這一支軍隊的數量,大約在五千人左右,紀律一般,默契度也是一般,極有可能是突厥人為了對付楚天秀,自行東拚西湊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