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從軍隊的角度來講,這樣的軍隊,的確不值一提,但從敵人的角度來講,他們卻是很麻煩。
這些壯漢揮舞兵器,向自己砸過來的時候,真的很有力。
殺這些壯漢,的確很好殺,將刀揮過去,就能將他們的腦袋砍上去,可在這個過程中,楚天秀也會感到了一點不適,尤其在楚天秀跟突厥軍隊搏殺的時候,被那些壯漢用重兵器砸了成百上千下之後,那麼縱然以楚天秀的身體素質,也會酥麻,疲軟。
楚天秀甚至還憑借自身的身體狀態,估量出一個無聊的數字——
如果自己同一時段裡麵承受的重擊的數量再多一些,多上二十倍的數量,而承受重擊的時間,也可以一直持續下去,一直持續三天三夜的話,那麼他真是會死掉了。
量變,完全可以引起質變的。
在這個過程中,楚天秀一直在反擊,一直在殺人,以至於他渾身上下,早就被鮮血淋濕了,讓自己變成了一個血人。
又因為楚天秀明白,縱然是水仙刀這樣的神兵利器,也不可能承受如此高強度戰爭的緣故,使得他用水仙刀砍殺了百來號的突厥人之後,便換了兵器,換成一把被他砍了腦袋的突厥士兵所用的長刀。
那把刀,隻是普通的貨色,沒啥出奇的地方。
所以那刀,也的確不抗用,以至於楚天秀不過用刀宰了幾十個人的性命,便卷刃,變鈍,幾乎不能用了,讓他不得不再次換了兵器。
殺人,換兵器。
殺人,換兵器。
在這一天一夜的功夫裡,楚天秀殺了多少人,的確記不得,但是自家換了十七件兵器的事,他卻還是記得的。
在這個過程中,楚天秀也發現,自個殺人殺多了之後,讓他卻是徹底的熟能成巧,練成了類似於庖丁解牛的解決——
從哪裡下刀好,從哪裡下刀快,從哪裡下刀,不會傷及刀刃,他都弄得清清楚楚。
楚天秀覺得,現在的自個,已經在殺人這項技藝上麵,達到了近乎巔峰的程度。
若是自個願意,那麼現在的他,完全可以獲得“最強殺人大師”的稱號。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
楚天秀也不蠢,他很清晰的意識到,在自己斬殺突厥人,收獲殺人經驗的同時,突厥人也獲得了豐富的經驗。
他們還不知道,自個怎樣做,如何動手,才能殺死楚天秀,但是他們已經知道自個如何做,能夠讓楚天秀變得更危險,更麻煩。
除此之外,楚天秀還察覺了一個事實,一個更加危險的事實。
突厥,可是草原上的霸主,比之中原皇朝也不差半分的強大實力,所以在突厥人的軍隊裡麵,應當有許多修習內家功夫的好手。
這些人,自然要更加危險。
但是楚天秀已經廝殺了這麼久,但是除了最初被他斬殺掉的趙德言,根本沒有遇到一個有實力的敵人。
這種情況的出現,顯然是突厥人還在等待,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來一波大的。
隱隱間,楚天秀對自己接下來要遇到的危險,甚是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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