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題了,剛才說到非法捕撈鰻魚苗的問題迫在眉睫,你們可能覺得這應該歸漁政管,事實上我去白龍港上任前也是這麼認為的。
可經過兩個月的走訪,才知道每年因為捕撈鰻魚苗,都會淹死幾個甚至十幾個人。”
“再說江上的事故,上任的第七天,我和老李就眼睜睜看著一個大活人因為翻船淹死了,不但救不上來,甚至連屍體都找不到。”
徐三野深吸口氣,接著道:“楊局,你是濱江人,去年五月八號濱江港水域發生的特大撞船事故,彆人或許沒聽說過,你肯定知道啊。
一支漢武的船隊撞翻了一條小客輪,整整淹死了一百一十四個人,隻救上來六個。
白龍港的客輪班次那麼多,貨運船隻也不少,萬一發生水上交通事故怎麼辦,在江邊既沒基地又沒船,你讓我怎麼救援?”
講道理,誰能講過他。
楊局陰沉著臉,看向李書記。
李書記乾咳了一聲,提醒道:“三野,江上的交通歸港監管。”
徐三野回頭問:“港監呢,李書記,你是縣領導,你告訴我港監在哪兒。”
港監在交通局,掛了塊牌子。
平時忙著給船舶辦證,內河都不怎麼管,更彆說管長江……
李書記摸摸鼻子,不無尷尬地地說:“我又不分管交通。”
“我知道你不分管交通,我想說的是江邊既沒港監也沒漁政,隻有我沿江派出所。江上要是出了事,除了我沿江派出所還有誰會管?”
“而且我們陵海位於長江尾,上遊無論有人溺亡,還是有人遇害被拋屍,屍體都有可能會漂到我們這兒。
上個月,群眾就發現一具。因為沒船,等我們趕過去屍體已經不知道漂哪兒去了,怎麼找都找不到。”
徐三野掐滅煙頭,痛心疾首地說:“找不到就沒事,吳仁廣最高興。可我們是做什麼的,同誌們,我們是公安啊,漂在江上的是人命,甚至是冤魂啊!
彆人怎麼想我不管,隻要我徐三野做一天沿江派出所長,我就要守住長江尾!”
“今天我把話撂這兒,以後再遇上浮屍,不管腐爛成什麼樣,也不管他吳仁廣高不高興,我都要把屍體撈上來,把吳仁廣喊去驗屍。”
他站在道德、法律、良心的製高點,一套一套的,誰能反駁……
楊局陰沉著臉,沉默不語。
丁教意識到再讓他說下去,他連楊局都敢批評,急忙舉起手中的合同,岔開話題。
“三野,你打算裝空調,一裝還是三個。”
公安局裡都沒空調,隻有縣委和縣委招待所有。一個派出所安裝空調,一裝還是三台,這確實有點過分……
李書記覺得很奇怪,下意識看向徐三野。
“老丁,你知道船上夏天多熱嗎,我可以告訴你,起碼六十度。甲板上能煎雞蛋,艙壁都不能用手碰。冬天很冷,到底冷到什麼程度,到時候我帶你上船感受下。”
“躉船和浮橋不一定用鐵造的,完全可以找幾條水泥船。”
“我開始真考慮過,後來才知道水泥船不安全,一旦沉了還很難打撈,會堵塞航道。現在船檢部門都不給水泥船發證,躉船一樣是船,隻要停在江邊就要有證。我們是公安,不能知法犯法。”
“你跟白龍港派出所關係不錯,完全可以通過白龍港派出所跟港務局溝通下,把你的拖輪停在白龍港客運碼頭。”
“人家的泊位本來就少,有時候幾艘客輪都緊挨著停泊,旅客上船都要先穿過暫時不開的船,哪有泊位借給我們。”
不了解情況,自以為是,說的就是他這種坐辦公室的人……
徐三野腹誹了一句,接著道:“而且,船多了容易剮蹭甚至碰撞,人家是從事客運的,安全高於一切,你以為是大城市的停車場,可以隨便停!”
丁教早習慣被他懟,翻看著合同問:“那買這麼多油做什麼。”
“船燒得是油,不是水,你說我買油做什麼。”
“那也燒不了這麼多。”
“燒不了這麼多,你以為船是邊三輪。這麼說吧,在江上航行一個小時,要燒五六十塊錢的柴油。去我們負責的水域巡邏一圈,要燒兩三百塊錢的油。”
“這才幾個月,油價就從六角一升漲到了一塊三一升,不知道還會漲成什麼樣。現在有錢,我當然要多存點,不然將來就要燒高價油。”
丁教翻出最後一份合同,追問道:“拉電怎麼回事。”
“躉船造好是要停在江邊的,不是停在所裡。燒油發電那麼貴,當然要找電力安裝公司拉一條線路。”
“造船,修船,建浮橋,蓋房子,拉電線,加起來要三十萬,你有那麼多錢嗎?”
“我問過吳仁廣,9.17案刑事部分的繳獲不少,再加上治安部分的繳獲和罰款,等返還下來應該差不多。”
“可現在的財務製度……”
“我哪知道你們會健全財務製度,這跟法律適用一樣,你不能用現在的製度去套以前的事。”
合同已經跟人家簽了,下麵還有一堆違約條款。再說他也是出於公心,又不是貪汙腐敗。
李書記跟楊局對視了一眼,沉吟道:“既然生米都被煮成了熟飯,那就這樣吧,下不為例。”
“李書記,什麼叫下不為例,你說得我像是在陽奉陰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