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這最後一章其實是我決定作廢存稿的時候就已經寫好的,如果沒有請假,當天下午六點鐘就應該是這一更,第三卷也就算是正式結束了。
隻不過後來我重新調整了思路,作廢第四卷開頭部分,還在第三卷結尾的時候增加了轉會的詳細描寫。
但不管如何,這一章我保留了下來,隻是做了一些修改,刪減了一些和現有劇情衝突的部分,增加了全新的段落。
僅這一章我就可能修改增刪了大約五六次——直到昨天晚上加入自動更新之前都還在改。
雖然改的很多,但都是增刪內容而已,對結構和主題思想,還是非常滿意的,該交代的都在這裡交代了,該收束的也都收束了,該懷有希望的還有希望。
之前在請假單章裡有朋友說我奪冠之後對各方反應描寫不足,像是流水賬一樣。
我為什麼沒有在奪冠之後重點描寫各方反應?
因為我要在最後一章描寫各人的反應啊……如果在聯賽奪冠之後寫了,現在再寫不重複了嗎?
有何意義?為了多水出一兩章來?
奪冠之後這一卷還沒結束呢,但也距離結束不遠了,如此近的篇幅內同樣的事情寫兩遍,完全沒有必要嘛。
本來按照我原來的計劃,寫完搬家之後就該是最後這一章的。
這一卷以買新房子作為開頭,最後落在搬家上也算得上是首尾呼應了。
哪想到最後我對胡萊去哪支球隊的選擇出了問題,迫不得已推翻重寫了這段劇情,所以才在搬家之後又加了一段轉會的劇情。
還好加的不多,就三章,否則情緒都要不連貫了……
不過因為更新不夠快,追更的話會體驗稍微有些不好。不過大家回過頭來再一口氣看的話,應該就會好很多。
說一說整個第三卷吧。
第三卷寫完了,照例用ord看一下字數,七十一萬七千字。
和前兩卷的字數差不多,章節數也差不多。
能夠如此巧合我自己也沒想到。
我也沒有刻意去控製字數或者篇幅,情節寫到哪兒就在哪兒結束。
現在回過頭去看,其實這一卷七十萬字也沒寫幾件事情。
大的劇情也就是卷首的u23亞洲杯劇情,中間有打王獻科的劇情,接著是奧運會劇情,奧運會回來就是奪冠劇情了。
奪冠那場比賽寫完,後麵的其實都是餘韻。包括轉會都隻是小劇情而已。
重要的故事劇情也就這四個,夾雜其間的都是一些小插曲。
要按照“不水”的寫法可能四十萬字就寫完了。
在奧運會劇情之後,有一些讀者已經開始迫不及待想要看轉會去歐洲之後的故事了,但我還是按照計劃把後麵的聯賽奪冠劇情寫完、寫滿。
因為不這樣寫,怎麼才能表現出書中世界那些人對胡萊去歐洲的期望呢?
最後怎麼才能有他在機場那麼多人來送彆他呢?
畢竟胡萊可是在這一個賽季中幫助球隊獲得了中超冠軍,他自己也收獲了最佳射手,還破了施指導的紀錄。有這些成績在前麵,才能凸顯他在目前國內足壇的地位。
整整一卷鋪陳的情緒要在最後收尾集中綻放出來,就不能太急匆匆。
反正這一卷的結尾我很喜歡,不僅僅是對第三卷進行了一個收尾,也是對整個前三卷做了一個總結。
聯賽的最後一輪比賽也是如此,我采取了兩場比賽並行描寫的做法,很多時候甚至讓胡萊刻意地消失在描寫中,就像他這個前鋒的特質一樣——比賽大部分時候你都可以看不到他,不在意他,忘記他,但最後時刻,最關鍵的時候,他一定會出現在最要命的位置。
有人說拖?
我不覺得。
兩場比賽一起寫,從開球哨到終場哨,一共八章,拖嗎?這可是本卷最後一場比賽,最重要的一場比賽,是很多人命運交織在一起的一場比賽。
這卷初期的那場超級杯,一場比賽我都寫了十一二章呢。
在這最後一輪聯賽中,有多名主要角色需要表現,隻用八章來寫他們我覺得我已經足夠簡練了。
奪冠之後為什麼國家隊換帥的事情我一章就拉過去了?換帥過程被我用一個新聞公告解決了,我沒寫威爾森和足協的交鋒,寫了固然可以水字數,卻會破壞最後的節奏,冷卻從最後一場絕殺開始醞釀的那種情緒。讓故事變得支離破碎,模糊焦點——這裡我後來加的轉會劇情稍顯多餘了點,如果我把轉會放到最後一場聯賽之前寫,那麼卷尾的這段情緒效果會更好,更集中。
可惜了,這就是沒有足夠多存稿的弊端啊……要是我還能有個三十萬字存稿,那麼在大家不知不覺間恐怕我就已經完成了自我調整和修改。
通過這次修改也想讓大家知道我寫文是什麼狀態,為什麼存稿一直多不起來……
有人說你就寫兩章,平均兩個小時一章,給你六個小時還寫不出來嗎?
真寫不出來。
每天打開文檔先改昨天寫的錯彆字,如果有什麼地方描寫不對,情節不對一樣也要改——這次改文是大改,而平常的小修小補一直都有。
改完頭天寫的東西之後再想今天的內容,怎麼切入,怎麼開頭,寫到章節最後落到什麼點上,以什麼情緒收尾……這些都是讓我絞儘腦汁的東西。
烏賊說他每天開始寫之前常常要在電腦前坐上很久才能開始寫。
我和他差不多,但他是一旦想好就能很順利寫出來。
我不行,我中間時常會卡。
角色說一句話我都要想半天,怎麼說才好,以什麼形式說會更好……在這個地方角色做出這種舉動會導致什麼結果,再往後又會帶來什麼影響,伏筆要不要在這裡就埋下?
想要表達一個意思,有一種現成的方式了,但會不會還有更好的方法來表達?
就像是你玩遊戲,當你選擇了a,會引發的劇情和你選擇b所引發的劇情就完全不同了,但選a好還是選b更好呢?
身為作者,就得不停地做類似的選擇題。
這次的問題就是我選擇了a,並且按照a選項的前提寫下去,寫著寫著發現不對勁,於是隻好推翻倒回來,重新選擇,選b,後續劇情便得根據b選項重新調整。
之前所準備和寫出來的內容全都不能用了,廢掉四章稿子對本來就隻有四章存稿的我來說,簡直就是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說回到寫作本身,作者是有創作高峰的,而其實屬於我的創作高峰已經過去了。現在的我想要寫出高質量的東西,就必須舍棄速度,用更多的時間在電腦前一點一點去磨,和自己較勁。
而且仔細想想……我好想從來就不是那種速度和質量都兼具的作者。
當初寫《我們是冠軍》我一個星期才更兩章,甚至是一章。
寫《冠軍教父》時,我每天一更,雷打不動——除了汶川地震時請假斷更過。
也就是寫《禁區之雄》和《勝者為王》時速度快一些,但風格不同,寫作的方式也不同。況且單論文本質量的話,寫的最快的《勝者為王》肯定不是我所有作品裡最好的。
寫了快十八年的足球小說,這麼多年隻在一個題材裡打轉,我不知道起點有多少作者能夠像我這樣。我也不得不說,我的創作生涯確實是在走下坡路的,會逐漸的質量和速度都提不起來,失去商業寫作和讀者共情的嗅覺,寫一本撲一本,寫一本撲一本,然後徹底退出這一行,消失不見……
如果沒有《禁區之狐》這本書,我可能就真的會這樣。
這也沒什麼不好意思承認的。上本書大家可以看得出來,創作激情在消褪。
寫了那麼久的足球小說,哪怕再怎麼熱愛足球熱愛寫作,也有激情耗光,審美疲勞的一天。
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每次完本一本書,就會休息很長時間的原因——以前的我頂多休息一個月,哪能一休息就是半年啊?
人要服老,也要尊重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