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剩下的人之中隻有之前看到過的署長和鏢叔頭上有名字,而旁邊坐著的律師頭頂隻有假發沒有名字。
李言走到證人席手放在聖經上麵。
“我所說的每一句話真實有效。”
手從聖經收回來坐在證人席上。
“當天你的崗位是什麼?”
李言坐直身體開口回答:“我當天奉命在木屋區中段監視。”
“看見有十幾名疑犯拘捕逃跑,當時他們手裡有槍。”
“其中第二第三第四被告開槍還擊,我躲避後對方驅車衝下木棚區。”
“衝到路上時對方車子損壞於是他們棄車逃走。”
“我在請示上級後徒步衝了下去。”
“我在下去後看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告上了一輛雙層巴士。”
“我在追擊的路上碰到熱心市民征用了他的車,並追了上去。”
“在我即將追上巴士的時候,我同事陳家駒從山坡上衝下來並且攔下一輛熱心市民的車橫在馬路中央,迫使巴士停車。”
“其中第三第四第五被告從車頭掉了出來,我停車上前協助同事抓捕了第一第二被告。”
“好,講述的很清楚謝謝你。”
李言說完看向辯方律師張正業,此時對方正在衝著李言笑。
笑得十分輕鬆。
李言回憶了一下,自己的證詞沒有什麼問題啊。
“法官大人!我想問檢方證人幾個問題。”
張正業見到法官抬手示意於是起身走到李言身前。
“你方才說當天你看見十幾名疑犯拘捕逃走?”
“請問當時是不是十三名疑犯?”
台下鏢叔跟署長小聲說:“你瞧瞧他又來這一套,唉。”
“不是,當時情況緊急現場混亂,我不可能去數清楚對方有多少人,但是我可以負責的回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告均在疑犯行列。”
“其中第二第三第四被告還開槍還擊。”
“哦好,你說你當時被第二第三第四被告開槍射擊,請問搶找到了嗎?”
“沒有。”
“你說你看見我當事人就在疑犯之中,請問當時你認為的第二第三第四被告開槍射擊你!你當時有沒有躲開過?”
“有!”
“有躲開過,請問你是不是有什麼最新的科技手段能證明當時你視線離開的十幾秒鐘,你看到我當時人上了闖下木屋區的車?!”
“沒有。”
“我抗議!對方律師利用語言陷阱,誘導證人!”
“抗議有效,辯方律師注意言詞。”
“對不起法官大人。”
“那麼好,我在問最後一個問題前要先弄明白一個小小的問題。”
“請問李言先生當時你距離我當事人大概多少米?又是怎麼看到我當事人上的那輛雙層巴士?”
“大概六七百米吧,”
“大概?我需要確切一點的回答。”
“是六百還是七百?!”張正業語氣咄咄逼人。
李言此時被問的額頭冒汗下意識的折中回答道:“是六百五十米!”
“好!”
一下子李言感覺不對勁,看著張正業一臉成竹在胸的樣子。
李言就覺得壞了,但仔細回想也不覺得自己那裡出來問題,隻能等待對方使出招來。
“你說你下來時看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告上了一輛雙層巴士。”
“請問當時你確定看到的是我當事人上的車嗎?!”
“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