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於黎塞留公爵當政時期,所進行的大刀闊斧的軍製改革,於是在其後一百多年來,法國軍隊的醫療係統一直被認為是歐洲各國軍隊中最好的,也是最先進的,就連海峽對岸的英國人也趕不上。
不僅如此,法國人還在1772年和1788年,有過兩次推動醫療係統現代化的努力,這些都是歐洲各國紛紛效仿的典範。
回到眼下,共和國軍隊的戰地醫療體係,大體上也延續了波旁王朝時代的做法,即分為戰場救護所、野戰流動醫院與後方總醫院綜合醫院),這三級醫療救護保障係統。
當然了,如果分得更細一點,還可以算上分布於巴黎、裡爾、裡昂、梅斯、奧爾良、馬賽、南特、魯昂、圖盧茲、第戎、斯特拉斯堡等各個大城市裡,具有康複、療養、撫恤與紀念性質的榮軍院。
依照法軍總醫院的首席軍醫官,佩爾西上校發布的“戰場救護指南”:一旦士兵受傷之後,首先是由戰地救護所的醫護兵進行初步的緊急包紮;然後,通過專門的急救車,在3到5小時內送到師級或軍級的野戰醫院,歸於主任醫生診治分類,交給臨床醫生進行相應治療;最後,需要進行後續治療的士兵,則在48到72小時內,轉送後方綜合醫院,也就是位於科布倫茨的總醫院。
至於擔當醫護兵的人選,除了專業醫學院出來的實習醫生,懂得救護常識的女護士、女商販或是隨軍神父外,還有經過戰地總醫院或野戰醫院短期培訓過的士兵,為此後者將額外獲得一份軍餉。
在大革命之前,法國軍隊習慣以旅或團為單位,設置一個野戰醫院。每一個團都設立一個野戰醫院,配置一個醫生,一個醫生助手,一個醫療管事。
但事實證明,這種醫療救護的效率並不好,尤其是在戰事異常激烈的法國大革命戰爭時期。
於是在佩爾西軍醫官的倡議下,從1794年開始,野戰醫院逐步被上調到師或軍一級。每個野戰醫院必須確保有一名主任醫生中校或上校),8到18名臨床醫生上尉或少校),15到36名的助理醫生少尉或中尉),而且要有一個醫療管事上校軍需官),負責醫療補給與對外聯絡。
換言之,處於戰地醫療中堅力量的師級野戰醫院中,其專業醫生24人,而軍一級為55人。之前由於設置單位碎小而導致的資源分散和淩亂,逐步得到了糾正。如果算上實習醫生、藥劑師與麻醉師,醫生人數還將增加40,官兵與醫生比例將達到1萬:33。
需要說明的,這些不過是字麵上的數據,即便是優先級最高的德意誌戰場上,官兵與軍醫的比例也不過是1萬:20,少了一半多。但在另一方麵,法軍的戰地醫院係統,依然是在歐洲各國軍隊中,無論是醫療技術、醫院環境與醫護配屬比,最高或最好的。
以至於在戰場上,聯軍一旦獲得法軍的醫護人員就如珠似寶,不僅以對待貴族軍官方式善待,還會竭力慫恿他們“叛逃己方”。
隻不過,法國的軍醫官在德意誌聯軍的戰地醫院裡幾乎無法適應。因為在德國人那邊,不僅軍醫官的地位不高,很多高級軍官對於現代醫療的認知,表現的非常愚昧無知。他們習慣性的認為祈禱神明上帝,比起手術醫治更容易獲救;
此外,配屬軍醫官的醫生助理或是實習醫生,大都不是專業醫學院畢業的學生,而是半路改行的,不僅理論知識欠缺,其實操能力更是非常差勁。很多時候,聯軍戰地醫院裡的所謂醫生,他們的醫學常識甚至還不如法軍野戰醫院中的一名普通護工。
更為糟糕的,聯軍醫院在醫療器具,消毒設施,藥品藥物都非常短缺。所以,一等戰事稍稍平息,法國軍醫便要求重新回歸法軍。
至於軍中的護士數量,通常是醫生人數的1.5到2倍左右,由主任醫生和醫療軍需官共同負責。此外,憲兵隊負責野戰醫院的安保工作。
不久之前,在拉雷軍醫官的積極建議下,一種稱之為“飛行救護車”成功製造出來,並運用到戰場上的醫療救護。
這種車輛是一種輕型、裝有強力彈簧的封閉式馬車,擔架懸於車廂內。車廂的一側可以完全打開,以便重傷者可以平躺著進出,無需調整。繃帶和藥物裝在車廂的特殊隔間和側包中。
拉雷曾建議給戰場救護車隊,配置一名外科醫生,一名軍需官,一名鼓手,24名步兵。如此以來,就能向傷員3小時或是12小時內提供外科手術,又能相對舒適地撤離傷亡人員。
然而上述建議,卻遭遇總軍醫官佩爾西的堅決反對,他認為給救護車隊配屬軍官和士兵的方式,會賦予戰地醫生一種武裝者的身份,更容易招致敵方士兵的故意侵害。
等到兩位優秀軍醫官的激烈爭論,傳到安德魯統帥的耳邊時,第一執政也不得不直接下場乾涉,平息這個敏感話題。
首先的,安德魯接受了拉雷提出“飛行救護車”的建議,但車隊配屬的醫生、救護員、馬車夫與搬運工等,必須是沒有攜帶武器的非武裝人員。通常狀態下,所有人不得身穿軍服負責醫院安保的憲兵除外),而必須身穿白大褂醫護人員),以及灰黑色外套車夫和護工)。
此外,第一執政模仿馬耳他島上的軍事醫療騎士團旗幟紅底白十字架),建議在救護車上插有一麵醒目的白底紅十字旗。此外,每一名出現於戰場的醫護人員,在他們左肩上的袖章,同樣也是白底紅十字的標識。
為此,安德魯授予佩爾西上校代表法軍統帥部,向德意誌聯軍司令部與軍醫官們,發出了一份公開倡議:希望雙方武裝軍事人員不要主動襲擊,任何懸掛或是佩帶有“紅十字旗幟和袖章”,因為他們屬於救治傷病員的車輛,以及救死扶傷的非武裝人員。
在傳統的野戰醫院裡,外科醫生將根據軍銜大小來依次治療傷員:軍官首先治療,接著是士兵,俘虜放在了最後。
數周前,閒不住的拉雷軍醫官再度向第一執政提出建議,要求在進行治療時完全不考慮等級和敵我,“隻是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來評判治療的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