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濤離開了。
丁璐覺得他不知道就見鬼了,這世上哪有這麼巧的事。
不過,丁璐是真酸啊。
她的書當初出版時,真的是求爺爺告奶奶,後來托劉濤的福才得以出版,出版的時候還沒怎麼宣傳,要不是靠著劉濤的人脈和資源,真不一定能有改編影視劇的機會。
再看看江陽——
她現在能就著醋乾一碗。
丁璐終究是把這事兒記下了。
在第二天,熬夜的她從床上爬起來,專門去書店買書。
書店把江洋新書放在醒目的位子。
丁璐在買書前,看一看自己那本被擠在角落的書,恨書不爭氣。
恨過後,她去買書,然後人傻眼了。
這什麼情況?
一下子發售兩本書!
看名字還是毫不相關的兩本書,至少案件上是毫不相關的,一本《斯泰爾斯莊園奇案》,一本《羅傑疑案》,就很怪,這是什麼發售策略?
丁璐百思不得其解。
她把兩本書全買了,去吃了一頓不知道早飯,還是午飯的飯,然後回到家。
她看書沒那麼講究,倒上一杯水,找個光線充足的地方就可以了。
丁璐坐在陽台,先翻開《斯泰爾斯莊園奇案》,想起劉濤說過的話,已經做好讓江洋大神震驚一把了。
但——
期待頗高的丁璐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是。
這本書前麵對莊園生活描述,讓人身臨其境,讀起來依舊有讀《東方快車謀殺案》的愜意。
但是——
太怪了!
就譬如,波洛和黑斯廷斯的組合也像極了福爾摩斯和華生,把人物替換一下也不違和。
這幾乎就是在借鑒吧。
倒也不是不行,但出自《東方快車謀殺案》這種大作的作者之手,很不對勁。
還有在案件懸念設定上,也給丁璐一種稚嫩的感覺。
作者接連拋出了至少三條紅鯡魚,使讀者注意到的人物不斷變化——似乎每個人都是嫌疑犯,又似乎每個人都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有罪,給人一種很厲害的感覺。
這也的確是江洋的擅長之處。
但其實呢——
在丁璐享受推理的樂趣去推理時:
死者被毒殺了,安眠藥能延緩毒藥發作了。
丁路想:“啊,這樣啊,這超出知識範疇了,真不知道。”
然後——
在她基於毒藥,幾乎把書中出現過的所有人都懷疑了一遍,但始終不能確定凶手的時候。書中波洛找到了案件的最後一環。
但這最後一環明顯不公平。
誰能想到案件都要結束了,突然出現一封信!
這封信還是關鍵證據。
更讓丁璐覺得無語的是,英倫還有個一事不再理原則。
她要知道這個原則,指不定早就懷疑死者小老公了。
“這——”
丁璐看完了,合上書,覺得劉濤讓江洋下降頭了吧,就這本小說還震撼她?
當然,不可否認這本書有很多優點,譬如登場人物依舊眾多,筆法、人物塑造以及案情鋪敘,儼然一種大師風範,證明江洋的確是寫出《東方快車謀殺案》的那個人。
還有凶手多此一舉,完全可以銷毀證據,但我就玩,我就做成紙撚放在最危險處的精明,成就了波洛利用強迫症破案的這一很精彩的設計。
精彩之處很精彩,值得一句牛皮!
放在英倫的話,估計知道一事不再理啊這些,估計也會覺得這書厲害!
但丁璐看——
真的震撼不到她,也就普通向好的推理小說吧。
丁璐嘀咕:“難道真沉迷於大魔王美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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