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並不複雜:社會地位要與社會貢獻掛鉤,朝廷或者說皇帝才可能接受。
你光要求提高地位,但我皇帝、朝廷半點好處沒看見,我憑什麼答應你啊?我幫你改革這個玩意你以為是沒有成本的?我要考慮頑固派會不會頂牛,要考慮變更祖製帶來的“正統性”動搖,還有其他各個方麵都要考慮到。
你光是動動嘴皮子我就給你辦,你是哪邊臉長得那麼漂亮啊?
然而,問題就是在這裡卡殼了,因為在高務實出現之前,幾乎沒有哪個商人願意去承擔什麼“社會責任”。
又或者換句話說,現在的商人們覺得他們已經承擔了很多社會責任了。
什麼?你們連稅都不肯交,承擔了什麼狗屁責任?
這裡還真有點誤會。
高務實眼中的社會責任,繳稅幾乎是最基本的一項,因為稅收這東西原則上就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然而問題在於這個觀點與當今大明這個時代的主流觀點並不相符。
主流觀點是: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故天下人供財於皇帝。
彆說民間都是這麼想,實際上連很多官員都是這麼看的,這就糟糕了。
天下萬民養你一家一姓,我們都是被統治階級,都是吃虧的人啊,那當然是交得越少越好啦!
這個問題如果要展開、要全麵改革的話,皇帝對於戶部的財權都必須限製,因為隻有皇帝無法把戶部的錢拿去私用(比如賞賜潞王那種),天下人才不會覺得這錢全是交給皇帝個人了,但高務實顯然還搞不了這個。
不過,這事不能總想著皇帝先妥協,否則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後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決不了。
權力有限,還是先搞定商人這塊。
商人們之所以沒交多少稅還認為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原因在於什麼?
在於他們經常也會為了在鄉梓之地的名聲而去做些修路鋪橋的“義舉”,還有就是像高務實當年那樣出錢賑災,這都是商人們常做的,也是他們認為自己其實是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鬨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麼建設也好,要搞什麼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麵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於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但高務實認為這種“承擔”是很扭曲的,而且作為朝廷而言,這玩意根本不可控!
曆史上崇禎皇帝自己窮得龍袍都要打補丁了,後宮嬪妃們首飾都快捐空了,京師商人捐了多少銀子嗎?有,但沒多少。甚至於京師官員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沒錢捐啊!
然後李自成一來,直接查抄出的數目都超過了兩千萬兩。
高務實的觀點很簡單,你的錢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沒問題,朝廷不該打你這些錢的主意,但是該交的稅你得交。至於納捐什麼的,你有心有力,願意獻這一份心力當然好;反之,你不肯納捐,其實也沒什麼不對,不能搞道德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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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事並不好辦,高務實所能影響的到的商人雖然多,但整體而言以北方商人為主,其中除了京華自身以外,核心就是晉商商幫。
晉商這邊,高務實還是比較有信心能夠說服的,原因不僅僅是京華實際上已經成了北方商場的龍頭霸主,還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就是王崇古、張四維都還在世。
王崇古雖然致仕了,但他身體還不錯,原曆史都要明年才會去世;張四維雖然身體差些,但這個世界有所變化,李時珍一直關注著,他現在暫時看來也沒有性命之憂。
晉商地位提升本來就是靠著王崇古和張四維這一波,他倆死後晉商沒了管束,後來才發展到什麼買賣都敢做,最終成了大明的重要掘墓人之一。
然而現在彆說有高務實引導,而且王、張二人都還健在,晉商可沒有失控,完全還在可以管理的範疇之內。
王崇古和張四維二位不僅僅是晉商首領,也是晉黨領袖,他們是不可能隻考慮商業方麵的問題的,高務實有信心說服他們。
道理也不難:你們兩家在你們二位橫空出世之前,雖然也有錢,但是有什麼地位可言嗎?難道你們就不想改變這種現象嗎?
想想看,高務實的母親出身北地巨富蒲州張家,長得也好看,也在家中讀過書,可以說各方麵個人條件幾乎是拉滿了,但事實上她嫁入高家的時候,高家人一開始對她可也談不上多麼滿意。
為什麼?你是商賈出身,能嫁入高家那是高攀——即便當時高揀還隻是個生員,那也是高攀!
倘若商人的地位能提高,不再被視為低賤之輩,王崇古和張四維怎麼可能拒絕?
隻是,這北方商人好解決,南方商人卻不那麼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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