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7章朝歸倭附(圓九)兩年危險期
劉平的擔心不是無的放矢,萬曆朝的國本之爭前前後後已經鬨過好幾回。此前都是通過各種手段能拖則拖,能裝死絕不睜眼,同時又碰巧這些年總有大事要辦,這才被拉到現在還沒明確下來。
如今,皇後娘娘終於誕下龍子,按照大明朝的傳統而言,這應該就是太子之位終於可以定下來的決定性事件,從此之後各種爭議都應該自然消弭於無形。
然而,事情真的會如此順利嗎?恐怕未見得。
後世有個詞叫做沉沒成本,搞政治同樣也是有沉沒成本的。人們在決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不僅是看這件事對自己有沒有好處,而且也看過去是不是已經在這件事情上有過投入。人們把這些已經發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時間、金錢、精力等稱為“沉沒成本”。
在這個詞的解釋上,有一個明確認定,即“已經發生不可收回的支出”。然而在現實中,人們往往不肯相信之前投入的成本不可收回,從而會拚儘全力繼續投入,以期能挽回“不可收回”這樣的悲慘局麵。
高務實把這種心情看做是賭徒心理,即不管局麵已經多難看,始終堅信“我能扳本”、“我能反殺”之類的心態。
那麼放在當前,在此前斷斷續續的國本之爭中已經投入巨大的某些人、某些勢力,他們就真的會因為皇後嫡子出生而放棄嗎?難,很難,非常難。
可是這裡有一個繞不開的坎,那就是大明朝的祖製與政治慣性。
祖製大家都能理解,但是政治慣性則需要稍作說明。政治慣性可能與祖製相關,但也有可能並不直接相關。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巡撫製度就是政治慣性而非祖製——當然,這裡要強調的事這個祖製指的是朱元璋定下的“太祖之製”。
眾所周知,有明一朝的繼位問題相對於中國曆朝曆代而言都是最為“規範”的,幾乎沒有發生過什麼重大爭議,也沒有多少涉及“奪嫡”的這種奇葩事。
那麼大明朝關於太子地位的祖製與政治慣性,它究竟是怎樣的呢?
人類社會地位的獲取基本上可以分為自致地位和先賦地位兩種類型。其中,自致地位通過個人努力就可以獲得;而先賦地位以出生為基礎,是被指定的、通常不能改變的社會地位。
皇位顯然屬於先賦地位,隻有發生改朝換代或者篡權奪位,他人才可能通過自己的經營謀劃來登上皇帝寶座。
一般情況下,皇位繼承隻局限於每一個王朝最高統治者內部,根據血統親疏、長幼尊卑和才能德行來確定。
皇位的先賦性使皇子的出身異常重要,皇子生母的身份和本人年齡的長幼,在皇位繼承人資格中具有決定意義,至於他本人的身體素質、智力才能以及德行高低等等因素,通常都要放在次要位置來考慮。
故而一般來說,隻要擁有嫡長子身份,即使他資質偏低,平庸無能,但隻要沒有特彆的意外發生,也能順利繼承皇位。
在中國傳統社會,皇位繼承人選是關係國家政局穩定與否的重大事件,也即所謂“國本”問題。那麼,究竟應該采取“嫡長子製度”還是“選賢與能”的標準確立嗣君,一直以來就成為困擾最高統治者的最大難題。
到了明朝,在朱元璋的堅持與親身作則之下,有明一代的皇位繼承,嚴格遵循嫡長子皇位繼承製,也就是人所共知的十六字原則: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父死子繼,兄終弟及。
不過,明朝的帝係偏偏也出過一些意外。按照高務實前世的曆史來說,在明代十六帝中,帝係有過三次變更。
第一次變更在靖難之役後,帝係由朱元璋長子朱標和長孫朱允玟一脈轉移到皇四子朱棣一脈,開啟靖難之役後的永樂時代;
第二次帝係變更因孝宗之子武宗沒有子孫繼承皇位,帝係從孝宗一脈轉移到其弟興獻王一脈,由興獻王之子即帝位,即世宗嘉靖帝;
第三次變更因熹宗諸子夭折,沒有子嗣繼位,帝係由熹宗一脈轉移到同父異母的弟弟信王一脈,即崇禎皇帝。
此外,在英宗和景帝之間還出現過兩次波折,“土木之變”中英宗被俘,大明朝廷群龍無首,形勢異常危急。奉命監國的鄴王被大臣擁立為帝,尊英宗為太上皇,改封自己的兒子為太子,帝係由英宗一脈轉移到景帝一脈。
然而天意弄人,景帝之子早夭,加上英宗歸國,趁景帝病重複辟成功,重登大位,重立長子朱見深為太子,帝係再次回到英宗一脈。
雖然有這些意外,但是在這三次帝係變更中,世宗、思宗的繼位是遵循了“兄終弟及”原則,有皇帝的遺詔或皇太後懿旨,因而他們的繼位擁有程序或儀式上的合法性,其統治權在登上皇位的那刻起,就擁有了足夠的合法性。
成祖朱棣是通過篡權奪取皇位的,但他通過自己非凡的毅力、鐵血的手段和實實在在的豐功偉績,最終贏得了合法性。
而景帝則是在特殊背景中登基,不過他的權力合法性,其實是建立在英宗同意禪讓皇位的基礎上,但問題是他更立太子的行為卻僭越了本分,其子朱見濟的早夭則更被人們理解為上天對他僭越之舉的懲罰。
故此,到了後來英宗複辟之時,群臣對於複辟就表現出了相當高度的一致性,即幾乎沒有任何異議發生。由此可見,在群臣心目中,即便英宗曾經搞出了土木之變,但他依舊擁有真正的合法性,其複辟是使帝係回歸正統,是理所當然、不容置疑的。
雖然從表麵上看,明朝繼位皇帝的身份有時候挺複雜,但其實每位皇帝的繼位事實上都是遵循太祖的規製。
明惠帝、仁宗、宣宗、英宗、武宗是以嫡長子身份繼位,憲宗、光宗、熹宗是以無嫡前提下的長子身份繼位,孝宗、穆宗、神宗以事實上的長子身份繼承大統,至於代宗、世宗、思宗則是遵循“兄終弟及”原則繼位。
由此可見,嫡長子皇位繼承觀念在有明一朝深入人心,上至皇帝官員,下至庶民百姓,無不認同,並且主動、堅決地維護著這一觀念。
正因如此,明代皇位繼承人選具有很高的確定性,人們十分清楚未來皇位的繼承人選應該是誰。即使皇帝沒有正式下詔冊封太子,給予皇太子名分,人們也仍然可以預測太子人選。
當擁有生殺予奪大權的皇帝在諸位皇子中有更中意、心儀的皇位繼承人選,不肯立皇嫡子、皇長子為太子,欲打破傳統而以其愛子替換時,大臣們往往都會挺身而出,以宗法製的核心嫡長子繼承原則與傳統定製作為兩個有力憑依,與皇帝抗衡。
而皇帝即便“口含天憲,言出法隨”,卻也拗不過文武百官手中實際掌握的行政執行力,以及全天下黎民百姓的巨大輿論力量,最終不得不依照祖法辦事。
大明在國本問題上為什麼會形成如此強大的製約力?這恐怕是一種“前車之覆,後車之鑒”。元朝因為皇位繼承人沒有固定的國法加以明確,導致各方勢力紛紛擁立不同的皇位繼承人,造成了激烈的內部鬥爭,從而大大加速了元朝的衰亡。
在這樣的教訓之下,有明一代無論官員還是百姓,都認定皇位的繼承必須有一個標準的製度,這一製度還必須得到明確、堅定的執行。
疆域遼闊、驍勇善戰的蒙元王朝統治中原不足百年就土崩瓦解,統治階級內部的皇權之爭無疑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元代滅亡血淋淋的教訓在前,自然使明太祖朱元璋深刻認識到實現皇權平穩過渡、避免骨肉相殘、維持基本政治秩序的重要性。
於是,太祖皇帝在定國之初就明文規定,“凡朝廷無皇子,必須兄終弟及,有皇子則須立嫡母所在,庶母所在雖長不得立”。
儘管太祖製定的祖訓規製有許多在明代中後期都淪為一紙空文,眼下這個時空裡因為高務實的關係,被實際無視掉的祖製更不知凡幾,但是這條皇位繼承準則卻為金科玉律,始終得到嚴格執行。
既然這條祖製根本避不開、繞不過,那為什麼連劉平這樣的人,在提到這件事的時候都如此慎而重之、小心翼翼呢?自然是與當今萬曆朝的特殊情況有關。
皇後這個嫡子生得實在是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