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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驚魂之筆仙歸來!

文體小詩

流乾血的傷口肉質紅白

被豁開的喉嚨卷絲著的聲帶

你留下一臉的驚駭讓我猜

我讀懂了知道這周圍一定還有人在

正文1章

方友倫回到家,打開台燈,找出那本他還沒看完的書——《蘇菲的世界》。

這確實是一本不錯的書,為什麼這麼確定?哈,原因很簡單,因為她也很喜歡。那個她是方友倫剛剛才開始交往的女友,叫趙菲雲,很漂亮、很聰明,也很有書香氣質。方友倫雖和她早就認識,但聚到一塊兒的時候,都是和各自的朋友在一起,也沒什麼私下的來往。

但,若不是在那個雨天,他也不會靠她那樣的近,為她撐傘,送她回家。他們倆的關係也就是從那時開始有了些微妙的變化。也許,這便是人們常說的“緣分”中那個始終不常出現的“分”吧。

友倫在菲雲的身旁常常會顯得很局促,就像個小孩子一樣,什麼事都聽她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愛她。但菲雲當時對他是沒有感覺的;隻是覺得他在自己跟前怪怪的,有時甚至覺得方友倫比一般人要傻。不過還好,瞧著不煩。

平時,菲雲身後可是有一大幫的追求者,當然,方友倫也是身在此列中的一份子。方友倫可是費了很大的勁兒才使得趙菲雲點頭承認了他倆的關係。這中間有多辛苦,我想就隻有方友倫一個人知道了。不過也不錯啊,再怎麼說他也是最後的贏家,贏得了菲雲的小小認可。說起來,還饒有趣味……

趙菲雲曾對她的朋友透露過,說她最喜歡的是有學識,有知識的男孩子,不喜歡那些吊兒郎當裝酷沒內涵的人。這句話,是方友倫在她的旁邊假裝擦桌子時聽到的。這可把方友倫給樂壞了。俗話說有題目的問題好回答;既然知道了菲雲所喜歡的類型,那這就好辦了,比瞎忙強。

方友倫自從獲悉的那一天開始便一直記在心裡,並且常常以此來督促自己——和這個女孩兒在一起,必須要出口成章、言出有物才會讓她青睞自己。從那開始,方友倫便終日地泡在書吧裡。什麼《史記》、《戰國策》、《本草綱目》、《清宮秘史》、《明朝那些事兒》,等等,凡是他能看到的就通讀一遍。而且還經常上網抄錄一些浪漫的詩詞用以點綴自己的談吐。

正所謂天道酬勤,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方友倫的做法可能感動了天上的月老,於是,真的就有一個對他很重要的機會降臨在他的身上了。

在菲雲22歲生日的那天,方友倫當著很多朋友的麵,特意用菲雲的名字即興地為她寫出了一首詩,來暗表心意

銅鏡“趙”素顏,

柳絮“菲”花仙。

山巒“雲”煙雨,

翩翩“美”少年。

當時可把菲雲感動得夠戧,抱著友倫哭了很久。方友倫的努力,終於讓趙菲雲動了心,也正因為如此,在眾多情場對手中,菲雲便看中了我們的友倫。決定要和他在一起了。

但是女兒家哪能太心急呢,應該矜持些才會更有魅力。菲雲雖在心裡已經接受了方友倫,但掛在臉上的,永遠都是對他保持著似愛非愛的神態。

“沒說可以靠近,也沒說不可以靠近。”

這種曖昧的距離讓友倫很著急,他不懂女孩兒的心裡到底想的是什麼。他想要讀懂女人的心,想更透徹地了解女人。

那怎樣才能辦到呢?方友倫知道,如果直接地去剖析、了解沒準兒會碰壁,不如從側麵間接地去觀察會好一點。比如說,從她的生活習慣、興趣愛好和對人對事入手,便會從中得到很多。

菲雲平時的愛好就是看書,方友倫本不太愛看書,但為了投其所好,能與菲雲有更多些的共鳴,所以,便貌似虛心地向菲雲請教,問她最愛看什麼書。菲雲推薦說《蘇菲的世界》。方友倫便立刻買了這本書,點燈熬夜地看。為的就是想更進一步地貼近菲雲的心。

本著這樣的目的,方友倫打開了《蘇菲的世界》,如捧瑰寶,他細細地讀著這本像說明書似的小說,像是品味著菲雲的內心世界。但是方友倫並沒有察覺,後麵的事情已經在悄悄地改變了。

今晚,他接著昨天的折痕,翻開了書的下一頁。

咦?方友倫愣了一下。他看到他翻開的原本乾淨的印刷書頁上,竟赫然多出一行不知是誰寫在上麵的鋼筆字。上麵寫著

“千萬彆和菲雲玩筆仙,切記。”

字跡有些潦草,看得出寫字的人好像很急。什麼啊?哪兒跟哪兒啊。方友倫心說自己十分鐘前剛把菲雲送到家,怎麼會和她玩什麼筆仙呢。再說了,筆仙是什麼自己都不知道,更不用說玩了。這是誰這麼無聊寫在上麵的?真是欠揍——弄臟了我的書。

方友倫正這樣想著,突然間,就聽他身後的床底下竟冒出一聲非常清脆的噴嚏聲來。

“啊恰呀!”

方友倫大驚,背脊後倏地起了一層喇喇的雞皮疙瘩。

有人!難道在自己回來之前,這個屋裡就已經進來人了?!

方友倫從椅子上跳下來,抓過立在一旁的棒球棍,驚恐的雙眼死盯著自己的睡床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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