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組合家庭過年的尷尬
第二天是大年三十。
還沒有天亮,就聽到劈裡啪啦的鞭炮聲,轟隆隆的響成一片,那是河那邊在團年。
他們大年三十最重視的是早上那一頓,從淩晨四五點就開始了,那個時候天都還沒亮。
這邊重視的是中午那一頓,現在還沒到表現的時候。
早上起來吃過飯後,時間就到了八點多,然後一家人開始乾活了。
準備大年三十中午的那一頓飯。
兩個老的去廚房整理食材去了。
嚴鑫和白小玲的任務就是把對聯貼起來,把福字也掛起來。
還買了兩個大紅燈籠,也都掛在了大門口。
就連雞籠都給貼了個六畜興旺的春聯。
做完這些,然後又拍了幾張照片,他們再去廚房幫忙。
洗菜的洗菜,切菜的切菜,燒火的燒火。
嚴鑫親自掌勺做了幾個菜,其餘的就是吳秀紅來做的。
都端過去,一共是十二道菜,基本上都是硬菜,看著挺豐盛的。
嚴爸就忍不住感慨,這生活太好了一點。
現在四個人一起過年,熱鬨了很多,一戶人家也終於有一個家庭的樣子了。
隻是有那麼一件尷尬的事情。
按照慣例,吃年飯之前是先要祭拜祖先,讓亡人先用。
他們這裡給亡人擺上了三碗飯,碗上都放了筷子,旁邊還各放著一杯酒。
供的是嚴鑫的爺爺奶奶還有他媽。
而現在供在神龕上的遺像,就是嚴鑫他媽。
隻是供飯也就算了,可開飯之前還要對著遺像跪拜。
——這邊的風俗一貫就是這樣的,今天他們這麼做,當然也是正常的。
可是,今年在這裡過年的,不隻是嚴家父子倆,還有吳秀紅和她女兒。
而這兩個新成員,和嚴鑫他媽又沒有任何關係。
參與到這個儀式中去,很有一些奇怪。
但不參與到這個儀式中去,又顯得自己是個外人。
開始嚴家父子二人也沒有想到這一點,就是按照往年的習慣辦。
等父子倆都祭拜完,看到那一對母女在那裡有些尷尬,這才想到這個。
他們是組合家庭。
他們也是第一次組合家庭,沒有相關的經驗,不知道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
猶豫了一下,吳秀紅還是推了一下女兒:
“小玲,你也過去拜一下。”
白小玲看了看神龕中供的遺像,又看了看她媽,再看了看嚴家父子二人。
最後還是跪下去給那遺像磕了幾個頭。
心裡想著:“就當是給未來的婆婆磕頭吧,這個也是應該的……”
這麼一想,心氣倒是順了一些。
隻是想到她媽那處境,心裡多少還是有那麼一點不平——“女人太尷尬了,都沒個自己的祖宗,隻能去祭拜彆人的祖宗。”
吳秀紅的這一舉動,表現出來的就是識大體,不去計較那些虛無的名分,不跟亡人去爭,讓嚴家父子二人對她都有一些感念。
放了鞭炮,然後吃年飯。
這一天天氣還可,按照往年的慣例,隻要不是下雨,大年三十吃完年飯後是要去上墳的。
嚴家前麵幾年都是去給嚴鑫他媽上墳。
可是,現在嚴家父子都不好意思提這個要求了。
他們兩個去當然沒問題,但剩下這一對母女身份尷尬,是去還是不去呢?
之前人家已經讓了一步,他們還要提出這樣的要求,顯得好像有那麼一點欺人太甚了。
——雖然他們主觀上並沒有欺負人的意思。
倒是吳秀紅主動的提起了這件事情,讓他們吃完飯後就上山去祭拜。
至於她,當然是留下來收拾碗筷,就不陪著一起去了。
還問了一聲白小玲是留下來幫她洗碗還是跟著他們爺兒倆上墳去。
這是給她一個做主的機會。
至於她的亡夫,也就是白小玲的親爸,那就不要去想了。
已經來到這個家裡了,還要去祭拜前夫,那多少有點說不過去。
也不是說不可以這麼做,但這麼做顯然就是不給現在的夫家麵子。
才嫁過來一兩個月,她需要做的是讓這個組合家庭更加的融洽,而不是讓這個家庭更分裂。
過年不能如此,清明也照樣不能如此。
亡夫那邊,就隻能讓白家的兄弟去祭拜了。
——誰叫他們把田地和房子都收走了呢?從道理上來講,也該是他們的事了。
吳秀紅這麼想著。
白小玲想了一下,笑著說道:“我還是跟著咱爸和咱哥一起去吧。”
她想的是這樣能夠拉近嚴鑫和她的關係,那麼出去一趟也挺好的,雖然祭拜的是一個不認識的而且跟自己完全沒關係的人,但是能夠讓他們的關係更融洽,為什麼不做呢?
吳秀紅微笑道:“那也好,出去走一走也是好的,還能幫一下忙。”
吃完飯後,嚴家父子和白小玲就帶著鞭炮香燭紙錢這些東西出門了。
而吳秀紅則是一個人留在家裡收拾碗筷。
在他們都走後,吳秀紅看著神龕裡麵嚴鑫他媽的遺像,看了良久,最後還是歎了一口氣,低聲說了一句:
“真羨慕你,養了一個好兒子。”
等他們上墳回來的時候,時間也才下午兩點多。
這個時候,吳秀紅正在外麵和鄰居聊天。
現在嚴家有了四個人在一起過年,比往年要熱鬨了很多。
可是鄰居家幾個出去打工的兒子都回家了,年紀大的兩個還有老婆孩子,也都在家過年,加在一起有十來號人,就更加熱鬨了。
吳秀紅羨慕鄰居家的熱鬨,鄰居卻說:
“你們家才好,子女都能乾,現在人是不多,再過幾年,兒子女兒都成家了,再添上孩子,那也會熱鬨起來。”
吳秀紅笑了笑,心裡卻想著:
“等我女兒長大了,嫁了人,那就是彆人家的媳婦,過年也隻會在彆人家過年,就算是生了孩子,也隻是在彆人家熱鬨。”
這麼想著心裡多少有那麼一點過不去。
這是一個組合家庭。
嚴鑫雖然是一個好孩子,也沒把她當外人,但終究不是她的親生兒子。
以後嚴鑫娶了媳婦,生了孩子,那也跟她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她這個做後媽的,要做好這個後媽,就得認認真真的幫著繼子帶孩子,甚至要伺候著兒媳婦坐月子。
辛辛苦苦伺候的是跟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
而親生的女兒,女兒的孩子,跟她有著血緣關係的人,卻是她不能去照顧的人。
最親的人要遠去天邊,自己卻隻能像一個外人一樣在這個家裡。
不合情,但道理就是這個道理。
為了更好的融入到這個家庭,她甚至還想過要不要再生一個。
這種可能並不是沒有,她現在也才四十多歲。
能給嚴家生一個孩子,那才算是真正的融入了。
但是後來了解了一下,她這個年齡生孩子風險太大了。
而且萬一生的不是兒子,而是一個女兒,那不也差不多嗎?
終歸還是要嫁出去的,不能算是嚴家的人。
那等到百年之後,她還是跑不了一個外人的身份。
這麼一想,還真的挺有一些悲哀。
心裡免不了就有那麼一個妄想——“要是小玲能夠和嚴鑫在一起,那該多好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女兒就不用外嫁,既是她女兒,也是她兒媳婦。
生下的孩子即是她外孫,也是她孫子。
跟她也有著血緣關係。
這才是真正真正的一家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