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仁川說不清,隻說他好不容易打聽到了孫春華住哪。
自己一個人就去了,孫春華家裡正在過節,見他來了不高興,剛開始孫仁川還能好好說話,本著我讓他去協商一下解決拖欠薪資的問題。
但是孫春華推三阻四,說什麼都不願意結。
孫仁川火了,就動了手抓著孫春華的領子問他什麼時候能給錢?
結果孫春華家裡好幾個男的,他一個人不占便宜,把他給打了。
“那個龜兒子,喝的五糧液,抽的中華,這點工資他不給勞資結!”孫仁川罵罵咧咧的,又問我:“陸娃,你啥時間能幫我打官司呀?”
我苦笑這件事還真是孫仁川不對,孫仁川是性情漢子,但是去彆人家裡先動手,這就不對,應該通過正規的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不過這麼看,孫春華明明有錢,就是不給,也絕對不是什麼好玩意。
不給錢也就算了,還趁著喝酒把孫仁川打了,好在都是輕傷,也算是萬幸了。
而且孫仁川等著這筆錢回家過年,而且工友們見代表他們要錢的孫仁川挨打了,本來今天想去孫春華家裡鬨,卻被孫仁川好說歹說攔住了。
沒想到孫仁川平時看著挺衝動的人,在這件事明白事理。
我想了想問:“孫大哥,是你一個人的錢沒發,還是乾活的工人都沒發?”
孫仁川連忙說道:“都沒發,你那天去我們宿舍,宿舍裡的人都沒拿到錢,他們都可以給我作證,我沒假話。打官司的話,這錢能趕在過年前要回來嗎?”
我心說這還真是有點玄。
根據勞動仲裁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因勞動爭議無法協商調解一致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按照常規的程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在收到仲裁申請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該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申請的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然後進行開庭裁決。
按照正規時間來說是十天不假,但是勞動仲裁也是可以不服判決的。
萬一孫春華不服氣,說合同沒到期,錢沒結算,或者是就算去法院告,還涉及到執行這些,時間期限就更長了。
我早上就打電話問過勞動仲裁了,年底了勞動仲裁也擠滿了案子,勞動仲裁的意思是讓我直接去法院起訴。
法院起訴的話,也是一樣。需要排案子等時間,按照常規手段,過年之前還真沒辦法幫孫仁川要到這個錢。
我相信孫仁川,這樣的話就是社會性群體案件了,我突然靈光一現想起一個人來,心裡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孫大哥我有辦法了,我這幾天就幫你把錢要回來。”
“勞資天天去要,都要不到,你娃啷個幫我要回來?”孫仁川瞪大了眼珠子:“你娃不是耍我哈?”
“真有辦法!我保證。”我心裡有了主意:“您先回去養傷,頭上的紗布這些都不要摘,你等我消息,不是今天就是明天我就去找你們去。”
孫仁川見我再三保證這才回去了。
旁邊的老律師王科也好奇道:“小陸,這個案子你有什麼辦法啊?能幫這群工人在春節前要到錢?”
我故作神秘一笑:“王老律師,這次你就瞧好吧。”
王科不知道我賣的什麼關子,苦笑著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