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295:標準地產!要做就做最大!
其實有的主意真的很正點,隻不過一樣米養百樣人,為了賺錢,生意人總是有辦法把金點子玩出花來。
賣樓花是麵雙刃劍,既能促進市場也能讓市場癲狂。
要是再加上按揭…
市場一旦陷入瘋狂的程度,銀行業的擠兌潮也就來了。
高要認為自己有必要未雨綢繆,所以他在回去後,第一時間便找來黃大文商議。
黃大文看出賣樓花是個好橋,隻是不知老板因何如此憂心忡忡。
不過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黃大文仔細想一下後說道:“老板。”
“真要無有後顧之憂,那就一定要有法例。”
他老老實實道:“否則隻靠行業約束的話,最多隻是一時的震懾,但是絕對無法長久。”
“擋人發財如殺人父母啊,老板。”
問題就在這裡,高要也認為必要有法例才能真正約束住樓花的弊病。
問題是,以當前港府的尿性,其絕對不會在事物剛露出點萌芽的時候便出台相應的法例。
這不是那群鬼佬的做派。
高要歎息:“法例定然會出台,不過可能是十幾年後。”
鬼佬的法例一向被動,或者說是補鍋匠式。
往往於民間輿論很大,或者說造成極大的損失後,才會亡羊補牢似的出台相關的法例。
以高某人的眼光看來,隻要樓花一出,華人界的有心人定然會蜂擁而上。
從廣義上來講,這是好事。
其會催生出一個新的華人富豪群體,也會加快港島的房屋市場。
但是弊端也很大。
黃大文看高要似有兩難之意,他心想老板倒是宅心仁厚,這時候還顧慮許多。
沉吟片刻後,黃大文說道:“老板,法例的話,當前我看很難會通過。”
“不過我以為你說做標準倒是可行的。”
他提示道:“房子無非也是商品。”
“如果從這個角度出發的話,要是我們能把房子開發的整套流程規範化…”
高要擊掌:“標準!”
黃大文一呆:“標準?”
他尋思下,正啊,老板是要學標準石油?
高要哈哈大笑,他說道:“大文,你真是我的諸葛亮。”
“好,要做就做最大!”
高要說道:“隻要我們標準地產做到港島最大,廣大市民自然會以我們為標準來選擇房子。”
標準石油就是這麼來的。
當年洛克菲勒認為自家的石油公司已經是行內最大,那麼公司生產出來的石油規格理所應當就是行內的標準。
所以將公司改名為標準石油。
現在高要也是這個想法。
當前港島地產要論實力強橫者有置地、堪富利士公司、賀東的啟德營業有限公司以及益群公司等等。
但是高升置業也不差,作為後來居上的新秀,高升以虎視眈眈之勢橫掃港島地產。
隻它手上的雙子高樓便足夠讓人不敢小覷。
而更有利的一點是,如置地、啟德營業有限公司以開發收租為主,其對於普通市民的影響力有限。
而且作為老牌的霸主,他們的思維已經習慣性、僵化性,很難會因為外界市場的刺激而改變自己。
在這一點上,華人就靈活多了,隻要有錢賺,大家隨時可以根據市場來調整自己。
比如說廖創興銀號的東家廖寶珊。
廖寶珊一直有意進入地產,但是環顧一圈,身邊朋友要麼是搞銀號的,要麼是跟自己一樣炒金的。
偏偏就沒有搞地產的。
數來數去,也隻有會長有地產業務。
廖寶珊中年發家,他本來以為自己已經足夠標青,卻沒想到這世間竟有天縱之才。
以弱冠之齡便領袖群豪。
而且家有金山銀海,又有美眷,簡直就是大贏家。
他認為非常之人必有非常想法,可以好生學習。
所以廖寶珊一直有關注高升旗下的深水埗地產項目。
“賣光了?”
廖寶珊隔三差五就會來一次,小李自然是熟悉的。
“是的,廖老板。”
“全部清盤。”
廖寶珊盤算下,聽說會長不賣商鋪,隻賣樓上的。
隻隨便算一下,幾個月而已,就房子這塊會長已輕鬆進賬幾十萬。
自己去金銀貿易場炒死炒活都搞不到這些錢。
至於收舊樓裝修轉手雖然也能賺不少,但是那個算下來需要靡費的時間遠遠超過平地蓋樓。
時間成本太高。
細算下來,還是直接做地產開發利潤來的更大。
廖寶珊當即就定了決心,他拉著小李的手熱絡說道:“李兄弟,不瞞你說,哥哥我也想介入地產發展。”
“大家膠幾人,勞煩伱跟哥哥我講一下那切月餅的事情。”
廖寶珊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膽也不敢撬高要的牆角,不過他聽說這邊賣的好主要是因為便宜。
嚴格來說也不是因為便宜,而是把房子當月餅一樣給切了。
小李糾正:“廖老板,是分層契出售。”
“對,對,對。”
廖寶珊說道:“分什麼都行。”
“勞煩你兄弟跟哥哥我講下,必有厚報。”
分層契銷售的方式本來就已廣而告之,很多人是知道的。
如廖寶珊之流之所以上門來問,無非是為了確認一下這種銷售方式到底有沒有前途。
如此看來,還是很有前途的嘛。
小李推下架在鼻梁處的眼鏡:“那倒不用。”
“廖老板有興趣的話,我給你講講也是無妨。”
這邊廖創興津津有味的聽著小李講解分層契銷售,那邊高要跟黃大文也研究出了個框架。
所謂賣樓花,無非就是賣圖紙。
樓還沒建就問客戶收定金,等定金收的差不多了便開始蓋樓,而後又根據工程施工的速度來收取客戶的其它房款。
其實就是工廠的訂單模式。
打定金了,我就給你生產,你不打定金,那我當然不會虧本。
這裡需要避免的就是工廠主卷款跑人的情況。
所以需要專款專用。
既然是專款專用,那自然不能交由發展商來管,這跟放耗子進米庫沒什麼區彆。
錢嘛,那肯定要放去銀行裡。
但是這裡也有個問題,銀行跟發展商勾結怎麼辦?
在沒有法例約束的情況下,這就極考驗道德水平了。
而全世界都知道,道德這個東西是沒法考驗的,尤其它麵對的還是金錢這個刮骨刀。
所以需要其它監督,這個監督當然就是律師樓。
在法例沒有定性前,這幾乎是最有效的一種手段。
黃大文說道:“老板,這樣給自己上枷鎖,值得麼?”
他隻見過想拚命卸掉枷鎖,想儘辦法鑽一切空子來搞錢的。
從來沒有見過這般給自己上銬子的。
這是嫌棄錢賺的太容易了。
“值得。”
高要搖頭。
他清楚黃大文因何會這麼想,作為當世之人,這個想法是很正常的。
偏偏高某人就來自後世。
他不能容忍從自己手上流露出去的賣樓花成為荼毒,所以要儘可能的做成標準。
當然了,如果做成標準之後人家忽視…
那高要也沒辦法了。
他隻能說豈能儘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大文。”
高要忽的問道:“買房沒有?”
黃大文不好意思撓頭:“錢儘拿去喝花酒了。”
他五毒俱全,所以才做的古惑大狀。
高要哈哈一笑:“好小子,你薪資可不低,儘早買一套。”
“大文啊。”
“港島就這麼點大。”
高要語重心長說道:“手裡有房,心裡不慌。”
“你去找阿強搞定律師樓,相關協議定要細致再細致。”
“情願少賺點,也不能讓人戳脊梁骨。”
黃大文凜然,他覺得老板似乎非常重視這塊,真是奇哉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