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有人做,就有成功的可能性,沒人做,永遠不可能成功!
林北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
很快,時間來到十點。
審判庭前方大門開啟,一隊法警大步流星走進來,進入預定位置,維持審判庭秩序。
緊接著,合議庭成員走進審判庭,走上法台。
審判長還是蘇貫徹,審判員也都是熟悉的陣容。
而且全都頂著黑眼圈,眼睛裡有血絲。
想必這段時間他們沒少忙活。
幾人都頗為“幽怨”地看向林北。
這小子……
上次起訴千人就已經突破天際了,這次直接上了個數量級。
萬人!
我滴媽。
眼瞅著再過幾年就快退休了,差點在崗位上光榮。
不過話說回來,這小子乾的事兒,沒毛病!
網絡暴力,是得好好整治整治了。
省得有些人一天天的,真以為沒人治得了它們。
思緒閃過。
蘇貫徹敲響法槌,沉聲開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龍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依法公開審理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一案。”
“由我,蘇貫徹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接著。
書記員開始介紹本次的規則。
上一次,是分批次出庭接受審判。
這次呢,因為被告更多,所以在上次庭審製度的基礎上,加了一條“代表上庭”規則。
簡單說起來就是,先把萬人被告按照嚴重程度劃分批次,再在每個批次裡選取10~100名代表出庭接受審判。
如此一來,便可大大提高效率,節省時間。
否則這一萬多人呢,真要一個個審下去,得審到猴年馬月。
累不累的先不說,大半個龍城的司法係統總不能一直這麼癱瘓著吧?
顯然是不現實的。
特事特辦,無可厚非。
此外,本次庭審還有一個特殊之處在於,不允許被告自由選擇辯護人,而是由中院統一為所有被告安排法律援助。
這樣也可以加快進度。
書記員介紹完規則之後,法警押送第一批被告入庭。
包括吳夢夢、顧潔、蔡秀芬、羅婭栗等人在內,總共三十六人,直接把被告席位擠得滿滿當當,有幾個沒擠上去,隻能站在旁邊。
它們的誹謗信息瀏覽量至少都是百萬級彆,其中甚至有佼佼者達到了千萬以上!
可以說個個都是人中老龍鳳,骨骼驚奇。
跟“三十六天罡”一同出庭的,還有個三十歲上下,中等身材,西裝革履的男子。
他叫張偉。
正是本案被告方的法律援助律師。
據說實力挺強。
“張律師,我們可就全靠你了,你一定要努力啊!”
“對麵那個戴眼鏡的禿子聽說很厲害,張律師你行嗎?”
“我聽說張律師曾經幫一個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的人辯護,使其免於二十年刑罰,一戰成名!我們這算啥啊,對於張律師來說就是小菜一碟,對吧張律師?”
……
聽到被告們這惶恐不安的話語,張偉扭頭,麵帶微笑,緩緩點頭。
遞給它們一個安心的眼神。
被告們果然鎮定下來。
但它們不知道的是,張偉隻是表麵鎮定,實則內心慌得一批!
他這也屬於是趕鴨子上架,硬著頭皮接的案子。
對麵可是張三啊!
彆看倆人都姓張是本家,但在段位上差老遠了。
至於那個“免除二十年刑法”的傳聞……
張偉都不好意思提起。
他確實幫那哥們兒免除了二十年刑罰,因為那哥們兒後來被判了死立執……
也不知道外界怎麼傳的,愣是把後半段沒了,隻留下前半段……
張偉也很無奈。
跟張三法庭交鋒,他心裡能有底才怪了。
聽說那家夥非常熱衷於把對方律師送進去,聽著就讓人害怕。
就在張偉內心思緒翻飛之時。
“咚——”
法槌響起。
庭審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