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召喚100個小魯班!
三人從地下城回來,已經是下午六點。
該交代的,李銘都交代了。
小財迷辦事,很靠譜!
尤其是關於掙錢的生意,李銘根本不擔心小財迷掉鏈子。
甚至連李銘第一次來黑市,第一次做生意,都是小財迷親自指導的呢。
這次軍火生意的大買賣,小財迷既是新月隊成員,又有幾家黑市旺鋪做支撐,和李銘轉賬的五千萬,絕對可以大刀闊斧地乾得漂漂亮亮。
而關於和其他家族的合作,老實說,李銘現在並不擔心。
王新豪帶著三位家主離開後不久,李銘就通過手機信息把大致想法告訴了王新豪。
有王新豪做中間人,合作的事穩中加穩。
而且李銘根本不擔心王新豪的立場。
要知道王浩和賈海波在黑市幾間旺鋪是占有股份的。
說白了,王浩也是軍火批發商的股東之一。
而王浩掙的錢,還不是王新豪的嗎!
所以王新豪隻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以自己利益為先。
王浩可以義無反顧地坑爹,王新豪卻是如何也不會坑親生兒子的。
有王新豪代替他去談判,李銘很放心。
接下來,他就隻需要擬訂好合同,等著簽約即可。
其實這門雖然大,但說到底任何生意都是“買賣”二字,萬變不離其宗!
有人買,有人賣,就夠了!
而他作為黑市批發商,隻需要考慮其中這兩步買賣環節。
第一步,小財迷向獵魔人群體求購物資的買賣關係。
第二步,小財迷和合作家族之間的買賣關係。
簡單來說,有小財迷和王新豪兩人來搞定這其中的硬性環節,其他的問題都是小問題!
不出意外的話,他隻用做一份相對正規的合同,到時候拿去給幾大家族簽訂就可以了。
嗯,沒錯,就是“相對正規”!
也就是看起來比較正規就行了。
這個時代,法律的約束力其實是很弱的,尤其是涉及到地下城的法律。
甚至地下城和地麵的法律條例,根本就不通用,甚至相互對立。
總的來說,地麵相對文明,地下城則是誰拳頭贏誰說了算。
同時牽扯到這兩個地方的生意,合同其實無非就是一張廢紙罷了。
再說,這是軍火生意!
當利潤達到足夠誘惑的時候,法律約束頂個屁用,還是實力最強的說了算。
再再說,凡是有關於黑市的生意,全都講究一個契約精神!
紙張上的約束……
呃,抱歉,很多獵魔人壓根就不識字的,你跟他談法律,把他說毛了直接跟你亮刀子。
所以,你品,你細品!
李銘做這門生意,和合作夥伴之間的關係,他壓根就是立於不敗之地的!
隻要求購來的物資低價出售給地麵了,根本就不用擔心合作家族找他麻煩的。
誰想找麻煩?
或者說誰想拿著合同講道理?
好啊!
來黑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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