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左一右兩個灰白的證件照。
都是女孩子。
小的那個叫孟雨桐,九歲。
大一點的叫祝婉婉,十五歲。
去世的時候都很年輕。
“資料顯示孟雨桐和楊宇是同班同學,三年級時去同學付玲玲家玩不慎窒息死亡。當時法院判定是意外,沒有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有判賠償,是由其他幾個學生的家長支付的。這件事當時引起的反響很大,死者的家長連續兩年去付玲玲家裡鬨事,並且恐嚇付玲玲的家長。”
江陽把卷宗調出來,示意大家看。
“據調查,那天在付玲玲家裡的有她的父母,是負責照顧幾個小孩兒的。參與的同學有潘樂、蔣世超、劉夢瑩,和楊宇。”
大夥兒跟著他的話快速翻頁,通讀一遍卷宗。
曾高傑狐疑的問“你該不會是要說,孟雨桐的死亡跟楊宇有關吧?可是幾個小孩子的口供都說的不清不楚,總結下來就是玩著玩著,找不到孟雨桐了。”
“誰也不知道她在哪兒,也沒人注意。等付玲玲的媽媽喊吃飯的時候才發現人死在冬被裡。”
“屍檢報告也很明確寫了窒息。”
說罷,曾高傑道“沒任何證據顯示,是人為的。”
更重要的是,隔了那麼久,當年都沒能判清楚的案子,現在要怎麼搞?
江陽點頭,沒著急反駁,而是讓他們看向第二份卷宗。
“祝婉婉,高一暑假和同學在海灘玩,不慎溺水。有沒有很眼熟?”他輕聲說道“涉案的其他幾個學生是張潔,劉芬,林誌斌,還有楊宇。”
“沒有監控,也沒有任何視頻和人證。這些孩子的證詞基本類似,都說玩的正開心,忽然發現祝婉婉不見了。”
“找了半個多小時沒找著人,無奈之下聯係了海灘管理員,最後報警。四十八小時過後,在下遊的暗礁位置發現屍體。”
說到這裡,江陽轉過身看向大家。
“馬茹薇、孫義兵的案子中,很明顯楊宇是個非常善於利用天時地利人和製造不在場證明的人。”
“當然也有可能是多次模擬後的結果,但是不能排除孟雨桐、祝婉婉事件和他完全沒有關係。我申請重新立案調查,同時合並案件。”
他說完,整個辦公室都安靜了。
“你說的我可以理解,但是有關孟雨桐和祝婉婉的案件,距離現在好多年了,想要重新偵查並不容易。”
曾高傑開口“這樣吧先提審楊宇,餘下的兩件案子慢慢來,隻要撬開他的嘴,我們就能成功翻案。”
“對!”
高金洋讚同。
“陽哥審訊能力這麼厲害,隻要罪犯真的做過根本逃不掉!”
得到大家的支持,江陽自己也鬆了口氣。
他有罪惡雷達,當然能知道罪犯做過的罪行。
可是現實是講究證據的,隻靠一張嘴並沒用。
想給孟雨桐、祝婉婉翻案,得找到強有力的直接性證據。
沒有什麼比讓楊宇認罪更好的方式了。
為了早點結案,江陽等人飯都顧不上吃,隨便墊吧幾口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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