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完後,袁海霞一手拖著行李箱,一手提著黑色塑料袋,又從樓梯間吃力地走了下去。來到一樓,輕輕打開門,先把行李箱留在樓梯間,提著黑塑料袋回到一零六室放下。然後返回樓梯間,提著行李箱又回一零六室。最後再次回到樓梯間,下到負一層,將王克嘉打開的門從裡麵給鎖上。
她回到一零六室,渾身疲累地躺下,閉目養神思考,還需要做什麼?還需要做些什麼才能保證萬無一失?
沒有監控,崔月也沒有辦理入住手續,除了她,王克嘉和馬凱,沒人知道崔月今天來過這裡。王克嘉和她是共犯,能很好控製,她不擔心。而馬凱,暫時先瞞著他崔月已經死了的消息,看看情況再說。隻要崔月的屍體不被發現,就不必擔心其他。
至於七零一室的房客……想到這兒,袁海霞皺了皺眉頭。
她有印象,七零一室的客人已經在酒店住了一周多了。而且總是一天一天地續房,每天早上十點多,前台都會電話詢問她當天是否還要續住。由於七月十五日酒店接了我們學校的包場單,所以他們酒店方在七月十日陳麗媛續房那天,提前告知了她七月十五日到二十一日酒店被包場了,她最多隻可以續住到十四日。
陳麗媛有些不高興,但沒有跟他們理論,答應說她就住到七月十四日再退房。也就是明天。
陳麗媛是正規辦理入住手續住下的,登記了身份證,若是她的家人朋友因為聯係不到她而報失蹤的話,警方肯定會查到度假村裡來。即便七月十三十四這兩天度假村裡都沒有監控運作,可度假村外的路上是有交通和治安監控攝像頭的,她不能否認陳麗媛在酒店住過,隻能一口咬定陳麗媛在十四日那天退房離開了度假村。
但如果度假村外的監控沒有拍到陳麗媛離開度假村的身影,那麼酒店方就極有可能被警方認為在撒謊,到時候因此全麵搜查酒店就麻煩了。她知道無論她讓客房部再怎麼打掃房間,曾經沾染過血的地方,很可能都逃不過警方使用魯米諾試劑的熒光反應。必須製造陳麗媛的確已經在十四日辦理退房離開度假村的假象,留下證據。
明天就是七月十四日,酒店所有的房客都會在下午兩點前退房,迎接後天的學校包場。屆時客房部會緊鑼密鼓地進行房間的打掃,前台辦理退房手續也會十分忙碌,應該沒人會注意看退房的人長啥模樣吧。
回想剛才在八樓樓梯間門口,陳麗媛撲到自己懷裡時,袁海霞判斷出陳麗媛的身高大概和自己差不多,身材體形也差不多,自己完全可以假扮陳麗媛明天去前台辦理退房手續。反正隻是把房卡退還,等待查房,在單據上簽幾個字而已,她有自信可以應付得來。
但簽字很容易露出馬腳,畢竟筆跡不一樣是個大問題。袁海霞翻開陳麗媛的行李箱,在她的物品中翻找,想找找看有沒有她簽過名的東西,臨時抱佛腳地模仿一下筆跡。隻要學個形似,不會被一眼看出端倪即可。
翻了一會兒,袁海霞在陳麗媛的錢包裡找到了幾張信用卡的os單,還有她來住店時交付房間押金的收據憑證,上麵都有她的簽名。看上去並不複雜,不像明星簽名那樣龍飛鳳舞,一筆一劃很清晰。
袁海霞拿出紙和筆,照著陳麗媛的簽名反複練習了幾次,掌握精髓,很快便能得心應手地流暢寫出“陳麗媛”這三個字了。
模仿了簽名,然後就是外形著裝了。她仔細回想著,她印象中陳麗媛最經常穿出門的就是連身的藍色百褶裙,頭戴一頂大大的遮陽漁夫帽,腳穿一雙白色的帆布運動鞋。
行李箱裡找到了漁夫帽和帆布運動鞋,但沒有找到藍色百褶裙。袁海霞才想起來,那件藍色百褶裙正穿在陳麗媛身上呢!真夠邋遢的,穿著外出衣服倒床就睡。袁海霞感到麻煩地在心裡吐槽。
負一層樓梯間的鑰匙給王克嘉了,她要去地下停車場的話,隻能乘電梯或出了酒店從車輛出入口進去,不管哪種方式都難以避免被前台的服務員注意到。時間太晚,酒店裡本就沒什麼人進出,若是被前台服務員注意到的話就很容易給他們留下印象。袁海霞想著,覺得現在還是算了,反正明天早上度假村的監控係統還沒恢複,她睡醒來後再去停車場換上陳麗媛的百褶裙也不遲。
著裝方麵解決了,最後就是陳麗媛的那一頭金色的長發了。袁海霞思索著,想到自己家裡有幾頂金色的假發,不知道有沒有長度發色和陳麗媛頭發接近的,撥通馬凱的電話號碼。
“喂?老婆……你在哪兒?”馬凱果然還沒睡。他睡不著,十分焦慮袁海霞和崔月之間發生了什麼。
“我在度假村裡。”袁海霞鎮定地回答。
“還在那嗎?你……還好吧?”馬凱其實是想問崔月還好嗎,但他不敢問出口。
“我很好。”袁海霞不想跟他多說廢話,單刀直入地說“你現在去我的衣帽間,幫我把金色的假發給找出來。”
“金色假發?現在找出來乾嘛?”馬凱不解地問。
“彆問那麼多,你照我說的做就好!”袁海霞凶巴巴地吼道。
“哦……找出來了然後呢?”馬凱順從地去往袁海霞的衣帽間翻找假發。
“全都給我拿過來,現在。”
“現在?!”
“對!現在!立刻!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