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座教堂的牧師,叫做羅伯特。”
青年首先介紹了一下自己,然後指了指上方,“我相信你應該已經見識過城鎮變成這樣的罪魁禍首了,我們稱它們為‘夜魔’,是一種隻能在黑暗中生存和活動的怪物,在昨天之前,我們一直認為夜魔是一種羸弱的怪物,因為我們有城牆保護,隻要夜晚關閉了城門,那些夜魔就無法傷害到我們了,這種錯誤的觀念一直持續到了昨天晚上……
“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它們直接從城鎮內部冒了出來,那個時候已經是晚上,所有人都在睡覺,雷文和托特是從城鎮內部逃出來的,他們也不知道,隻是被街道的叫喊聲驚醒,看到夜魔捕殺人類之後才慌忙逃命,一路逃到了教堂。”
說到這裡,羅伯特的語氣變得沉重了起來,歎道“原本教堂已經收容了二十多個人,但誰都沒想到,被夜魔咬傷之後,傷者竟然也會變成夜魔,當時收容的二十多個人當中有一個人被夜魔咬傷了,他突然暴起,咬住了另一個人的耳朵,那時候我們才發現原來他已經變成了夜魔,可是從城鎮內部跑出來的夜魔已經接近了大門,想要逃跑已經是不可能的了,我的老師幫助我們拖延時間,最終才讓我們這些人逃到了地窖裡躲藏起來。
“按照老師和我們的約定,他如果活著的話,會在天亮的時候回來,那時候我們就一起逃跑,可是現在……”
原來那些喪屍不叫‘喪屍’,而是叫‘夜魔’。
可馨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沉吟片刻,接連發問“你們打算逃到城鎮外麵嗎?可是你剛才不是說城鎮外麵也有夜魔嗎?你們能在下一個黑夜到來之前跑到下一個城鎮或者村莊嗎?你們知道路嗎?”
可馨每問出一個問題,羅伯特神色就黯淡一分,很顯然,他並沒有想過這些事情。
“可是除了逃出城鎮之外,我們還能有彆的出路嗎?”
“當然有啊!”
可馨拍了一下自己手中的伸縮棍,抿起嘴角,露出一個滿是自信的笑容,“殺掉所有夜魔,奪回這個城鎮!”
羅伯特目瞪口呆,沒等他質疑,可馨繼續叫嚷“城鎮那麼大,總不可能除了你們之外就沒有彆的幸存者了吧?夜魔在白天的戰鬥力那麼弱,隨隨便便一個成年人,隻要克服了恐懼心理,一對一殺死一頭夜魔根本不成問題!隻要我們把所有的幸存者集結起來,重新奪回城鎮不是很容易嗎?而且離開了這裡你們能去哪?你們身上有攜帶足夠的金錢讓你們在另外一個地方生存下去嗎?”
感覺到所有人的視線都落在了自己身上,可馨驕傲地挺了一下胸膛,勾起胳膊,拍了拍自己結實的肱二頭肌,“我可是一個超凡者,雖然在晚上不一定能打得過夜魔,畢竟我也不知道它們在晚上有多厲害,但在白天乾掉它們,那可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更何況人類最厲害的不是身體素質,而是我們的頭腦,收集材料布置陷阱、製造武器,想要對付它們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嗎?
“之所以會發生昨天晚上那種慘狀,不過是因為夜魔出現的太過突然,沒有人做好了準備,隻要做好準備,奪回城鎮不是難事,現在剛剛開始天黑,距離明天還有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你們可以考慮一下我的提議,如果在深思熟慮之後你們還是打算離開城鎮,我明天可以也把你們送出去,主要看你們自己的決定。”
聽到這番話,人們忍不住麵麵相覷,再望向可馨的時候,卻發現她已經抱著伸縮棍鑽進了一個睡袋裡,便沉默下去。
即便是睡眠,可馨也沒有把‘磁場驅動器’摘下來,而是一直戴在身上。
好在情況並沒有像她想象中的那麼糟糕,幸存者們還沒有喪心病狂到想要搶奪她的物資。
她定了十個小時的鬨鐘,當手環的震動將她喚醒之後,幸存者們都安分守己的縮在一個角落裡,安心睡眠。
手電的燈光給他們帶來了安全感,讓這個逼仄的地窖看起來也沒有之前的壓抑。
看了那些幸存者兩眼,可馨就從睡袋裡鑽出,熟練地收拾好睡袋,塞進被她當作枕頭的背包底層。
背起背包,可馨順著木梯爬上窖口,耳朵貼在蓋子底下聽了一會兒,確定外麵沒有活動的生物,才緩緩抬起蓋子,用另外一隻手電照射外麵。
此時外麵還是一片黑暗,黎明還未到來,即便是隻有二流明的燈光亦是很顯眼。
很快,可馨就聽到了急促的奔跑聲和吼叫聲,立即關閉手電,縮回地窖之中。
不同世界的時間可能有所區彆,這個世界的‘一天’可能不是二十四小時,從幸存者們之前的表現來看,他們手上應該沒有計時道具,也沒有什麼時間觀念,所以可馨必須要自己想辦法確認這個世界的黑夜與白天的持續時間。
回到地窖中,可馨一邊鍛煉著體內的生命磁場,想辦法把自己的境界推進到‘始異’,一邊等待著幸存者們的醒來。
大概過了兩個小時,幸存者們陸續醒來。
一、兩天的時間無法改變人體的生物鐘,不過考慮到這個世界的文明較為落後,人們大概率保持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習性,所以可馨沒有立即詢問他們的想法,而是把能量膠分發了下去。
等到他們都吃完之後,她才開口發問“怎麼樣?做好決定了嗎?”
幸存者們默默將視線投向羅伯特,羅伯特沉默片刻,沉重點頭,道“我們已經商量好了,就像你說的那樣,就算離開了這裡,我們也很難生存下去,所以我們決定,奪回城鎮!”
“好!”可馨站了起來,雙手叉腰,意氣揚揚地說,“那就這樣決定了,尋找其他幸存者,奪回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