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原主也才不過14歲的年紀,還未滿及笄,而她的表妹紀靈,可是比原主還要小幾個月。
果然,女人的嫉妒心不可小覷,就因為一個八字沒一撇的男人,便將自己的堂姐送上公堂?還知道找一個野男人!
嘖嘖嘖…好手段!
紀寧嘖嘖兩聲,有些不知道怎麼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忽的想到了什麼,忙又直起身:
“可是不對啊,按理說若隻是打暈,為什麼會殞命呢?不然自己為什麼會附身在這個姑娘身上?”
“難道是在被堂審時用刑殞命的?”
紀寧摸摸自己身上,可除了後腦勺有個包以外,並未發現什麼明顯的傷痕。
難道是被人打暈的時候,不小心打到了要害,喪命了?
那這也太脆弱了!
若不是,那又是誰害死了原主呢?
真的是那個比原主還小的表妹紀靈?
亦或是,那個後來發達當了官的夫家同知?
有道是:有福同享易,有難同當難!
誰會願意在成功後,還想再看到自己落魄時的樣子呢?
以前的劉浩是個一窮二白的窮書生,如今的他不僅當了官,還娶了知府的女兒,日漸發達;
而他的父親紀安卻是從一個富家少爺,變成了一個坐吃山空,日漸落魄的無用之人。
可以說現在的兩人都已今非昔比,非同往日。
相較之下,高下立見!
古人都講究門當戶對,若是那位同知不願意承認這份婚約,陷害原主倒也說的過去。
隻是…非得把人弄死不可嗎?
還是說,這本身就是一場意外?是她想多了?
紀寧細細的思索著,百思不得其解。
警察的職業毛病,讓她此刻極度想要弄清原主的死因。
可惜,後麵發生的事,卻讓她始料未及。
也驗證了“世事難料”這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