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應該還可以,是82乘以81的,大概有6平尺吧。”
6平尺,算不上是多大的尺幅,可如果套入剛才那個計價公式裡,很容易就能計算出來,價格應該是在八、九百萬之間,說起來倒是比麵具那個一億日元貴出了不少。
不過文物這種事情,本身就是沒什麼道理可講的,可能在你眼裡一個看一眼都覺得多餘的爛鐵片,在另一個人眼裡就是珍寶。更何況,這兩個價格目前還都隻是估價,如果真的公開亮相,誰知道會是個什麼結果?
原則上同意交換之後,古川就匆匆離開,趕回家拿他那幅畫去了,李逸又問起了之前看到的那件雞缸杯的事情。
“這件事情組委會已經確認過了,雙方當時的交易過程非常合法,合同也很正規,並沒有存在蓄意欺騙或者是隱瞞什麼的。而且交易那人是一名28歲的成年男子,因此也不存在什麼沒有行為能力隻說,最關鍵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有律師在場......”
“哦?居然還有律師在場?那麼,他們事先有沒有核對過那名男子是否是雞缸杯真正的主人?還有,華夏早就有過規定,1911年生產製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他們是怎麼弄到日本的,有相關的海關證明嗎?有些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彆說是當事人了,就連旁觀者都看的清清楚楚,所以還是不要做的太絕了!”
這種事李逸也經常乾,但正因為經常乾,所以才知道其中的漏洞,因而指責起來也顯得很是有的放矢。
“這件事情即便是要處理,最多也就是將那件拍品下架,然後讓他們雙方自己協商去。不過我估計原價購回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清武弘嗣聳了聳肩膀,他很理解李逸作為華夏人的立場,但隻要是經銷古董的,收古董時什麼沒乾過?區彆隻在於有沒有苦主追著你咬罷了!
李逸也有點無可奈何的搖了搖頭,華夏這些年,倒是通過一些外交方麵的努力迫使一些拍品下架,可是下架了又能怎樣?你能製止得了他們通過其他方式進行交易嗎?
答案是不能。
在李逸看來,那些好像是無病呻.吟一樣的抗議其實早就可以停止了。有本事,你就像當年彆人打你一樣打回來!沒本事,就要正視現實,正視曆史,想要就拿等價物去交換回來!
當然,老人的這件東西有點不太一樣,因為其中確實存在著違規的地方,所以嚴格追究的話,應該還是有一絲討回來的可能性的。
但就是這一絲的可能性讓李逸感覺到有點進退兩難。道理很簡單,他們通過某些途徑向日本人追討,日本人如果完全不理,他們應該也拿不出什麼太好的辦法。
可如果他花大價錢把東西買下來就不一樣了,因為日本人確實是通過走私才將雞缸杯帶離的華夏,那麼,雞缸杯很可能就會被認定為走私的標的物。而如果真的這樣認定的,那麼他們兩個之間的交易就是不合法的。如果王老先生向法院起訴的話,他很有可能會保不住那件雞缸杯!
如果那件雞缸杯隻是一件普通的仿品也就罷了,可偏偏它竟是一件成化年間的真品!
當然,如果他不想惹麻煩,他完全可以不去摻和這件事,不就是兩個多億嗎?他還真沒太看得起!
可是,如果他真的不參與,就憑那些人,應該是沒什麼能力把東西帶回去的。這樣就造成了一個後果,這件雞缸杯很可能會就此銷聲匿跡,再也找不到蹤影!
而且,它還有可能會在未來的某一天,遇到一名厲害的鑒定師,從而以成化鬥彩雞缸杯的麵目隆重的出現在某場拍賣會上,到那時才是真的讓人蛋疼呢!
想了半天,李逸決定明天有機會的話還是先接觸一下那位王老,然後再來決定該怎麼去處理那件雞缸杯。
告彆清武,李逸和穀楓回到了酒店,但沒急著去吃飯,因為稍晚點,胖象就能趕回來了。
“砰砰砰......”
果然沒等一會兒,敲門聲就響了起來,穀楓走過去一看,有點奇怪,“請問你們找誰?”
門外站著的一共有三個人,兩男一女,都是陌生臉孔。
“您好,請問李逸先生是住在這裡吧?我是華夏長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夏海濤,這兩位都是我的同事,我們這次過來,主要就是想跟李逸先生溝通一下日本文物展上那件雞缸杯的事情......”
李逸奇怪極了,這踏馬不是還沒買的嗎?怎麼律師就找上門來了?還明說是為了雞缸杯,怎麼,連想想都不成?
“李逸先生,是這樣,我們聽了當事人王曉陽老人的講述之後,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另外,經過我們詳細的了解,日本人在這件古董的處理上,確實犯有很明顯的過錯,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所以我們準備聯合所有參加展銷會的同胞,向日方施加壓力,讓他們歸還這件珍貴的文物......”(未完待續。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