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王傳!
第四百八十三章
田慧並沒有停頓,邊緩緩走著,邊繼續說道。
“當這個時間點,我的當事人還隻是被懷疑。而根據我國刑法疑罪從無的原則。這個時候,對我的當事人,還隻能是懷疑,所應采取的措施還是發出協助調查的邀約。”
“可是我們都應該注意到了。在公訴人調查時,有一名參與行動的武警狙擊手說到。他接受的指令是。將其擊斃。”
田慧說著,就注視著法官說“是什麼原因讓警方作出這麼決絕的決定。這是一般案件偵破所應該履行的正常步驟嗎?”
旁聽席又是一陣驚呼和議論。
對於一個已經證據如此充分的案件。現在如有如此輕易的就被找出如此明顯的錯誤。讓公訴人和下麵坐在證人席的警方就有些覺得難堪。而更為麻煩的事,是還有媒體的這麼多記者,還有幾部同期攝錄的錄像機。
公訴人迅速的站起來,對法官說“法官,鑒於本案可能還有需要補充調查的情節。我建議暫時休庭。”
公訴人剛剛說完。下麵旁聽席中坐著的李耀武就站起來說“現在就是在進行辯論。在辯論中調查案件真相的時候。公訴人休庭的提議實在是太荒謬!”
那名中年檢察官有些憤怒的注視著李耀武。李耀武則一臉嚴肅的看著法官。法官皺著眉頭說“旁聽席未經允許,不得隨意發言。破壞法庭秩序,本庭有權請你離開。”
李耀武從口袋取出一個證件。然後往前走過來。一麵走,一麵說“我是國家司法公正監督委員會的特邀顧問。我的職責,就是可以發現並及時糾正,在司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有法警試圖上前攔住他,李耀武衝法官晃了晃證件。法官對法警說“可以提交證件本庭確認。”
這樣一來,法官隻好宣布案件繼續進行辯論。
田慧對李耀武微微的點頭,表示了謝意。隨後就接著說道“公訴人又提到,我的當事人和其同夥挾持了薛警官,到了某處山區內。與警方進行了激烈的交火。”
“那麼我現在重複下薛警官為警方所作的證詞。她是在執行完抓捕那兩名嫌犯後,因為和警方主要負責人,對後麵的行動產生分歧。所以被勒令交出佩槍,對案件進行回避。並有警方主要負責人安排的同事監視。可是就在她走出剛發生過槍戰的房間。隨後在自己眾多同事的注視下,被挾持到了第二案發地。”
“我想,我現在不需要做過多的說明。您也該察覺出這裡麵存在著多少漏洞了吧!”田慧故意看著法官問。
公訴人再次站了起來。他對法官說“警方在獲悉這位薛警官和該案嫌疑人有個人情感問題。對其進行回避處理。這個做法是完全合理的。而薛警官為什麼會在警方控製區域被挾持。那正說明,該案的犯罪分子是多麼的狡猾。”
田慧對公訴人冷哼了一聲。接著說道“公訴人看來是認可了我剛才所說的。也找到了開脫的理由。很好!那麼我想說的是。公訴人所認為的‘多麼的狡猾’的當事人,他居然會傻到自己在三十分鐘後自投羅網!而且一個能從近百名警方眼皮下,帶走一個擊傷兩名持槍嫌犯的女警的人,會自己開車進入警方埋伏,任由亂槍射擊?!”
“這符合常理嗎?”田慧看著法官,微微眯著眼睛問。
法官被田慧注視著,不由自主的分辨了一句。“他的車子是經過改裝的。不是早有預謀,他何必改裝車子?也許正是仗著自己的改裝車子,他才會出現。”
對於法官的這句話。現場所有的人都是一愣。法官自己也意識到什麼。馬上看著公訴人。
公訴人立刻會意,從文件中取出一份對齊祀車子檢驗的報告,同時複述著法官的話。最後又追加上一句“何況私自改裝車輛,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田慧臉上依舊是冷冷的,她就看著走回自己座位的公訴人說“即便我的當事人有私自改裝的違法行為。那違法改裝車輛。其追責部門也應該是交警部門。怎麼還到了這裡?!”
聽到這裡,下麵旁聽的媒體記者和齊祀的親友、同事都紛紛的議論起來。從一開始,田慧就沒有順著公訴機關的思路走。她根本不去理會齊祀那些犯罪事實是多麼的證據確鑿。她直接從薛瑩身上打開突破口。一路抽絲剝繭。把事情的真相揭了出來。
主審法官再次敲打著槌子。他與兩名陪審法官商議了一下。就對所有人宣布“上午的案件審理,到此結束。暫時休庭。下午在繼續開始。”
說完,不等再有什麼意見,主審法官就帶著兩名陪審法官從後麵離開了審判室。
這個場麵實在是讓人有些瞠目結舌。不過看看時間,也確實已經到中午十二點了。於是在法警的指引下,參與庭審的人,分彆的從兩個門口走出去。
田慧走到放在中間桌子上的電腦攝像頭前,對著遠在京城的呂彙成笑了笑。田慧一上午都是那麼冷豔的亮相。現在嫣然一笑。所有無意中看到的人,都覺得眼前一亮。
有媒體的記者已經分頭開始采訪。有幾個年輕的記者就奮勇的向田慧這邊擠過來。
“請問田律師。您對今天的庭審,有什麼想法?”一個記者衝著田慧伸出自己的錄音筆。
田慧看了看圍到自己身邊的人。有記者,有齊祀的親人。這裡麵的人,田慧有幾個是認識的。還有就是齊祀的同學和同事。
田慧再次對大家說“謝謝。謝謝你們這麼關心齊祀。我和齊祀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們不怕遭受到什麼傷害。因為傷口會愈合。我們也不怕受到錯誤的對待,因為法律會還給我們一個正義的審判。黑的就是黑的,永遠成不了白的。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故事,不會再重演了。因為我們大家都在見證這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