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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逢(1 / 2)

中途!

兩人下了車,在一個酒店的飯桌兩人談得投合。南子翔給鐘子之打包票說等自己紅了絕不虧待兄弟。當他遇到燒眉毛的事南子翔總會給他指向,此前還一直在支持他寫詩。南子翔認為他能把這事放在心上,並且賦予行動的人,不多見。這說明了他並不是拿它來玩玩矣,而當做一件事把它做好。作為知己,如今的南子翔並不按心裡所想的說,卻給子之另外的去向。認為他該改行,認為現在做一個詞人比一個詩人更舒服些,這就是舍遠求近。拿一首現代詩歌與流行音樂的歌詞做比,這兩個本不搭邊的事物有一個共同的東西稱為“價值”,那個有更高價格想擁有它你就隻好呈現更多的金銀;一首有點內容的流行歌詞在市場上賣到幾千元,一首像樣的所謂專業水準很高的詩,一百元就撐死。如今當詞人好混,當詩人注定窮困潦倒。他又舉了幾個人名來,比如蔡左左,黃興興,方才才等寥寥幾人卻統領著樂壇詞人的命脈。

鐘子之當場否認還執意說這是一時新潮,這是愚見,這豈能混著一起談,這粉飾詞人能領悟到詩的妙處嗎?鐘子之認為詩人有著高深學識,赤心如旭日給人光亮與溫暖,思想一旦與詩藝術結合就經得時間考驗,才是時間的不老者;就像屈子,太白,東坡,柳七等人廢大江流。南子翔一邊給他斟酒一邊聽得幾乎不辨南北,感覺腦袋暈暈的,因為他所崇拜的東坡柳七是詞人並非詩人,真是畫地為牢,固封止步。南子翔思量一番後,才清醒的意識到見他列舉這些大人物無非遮掩自己的短處,或許是說不敢麵對現實;俗話說‘識時務者為俊傑。’當然南子翔作為他的好朋友,更多時候需要的是一個傾訴的對象,更深層次才是支持的讚許聲。鐘子之碰觸的事實早已讓他吃驚,讓他恐慌。如果得到朋友的認可他就覺得這樣做還有意義。要當好一個朋友或說哥們還真是一個門道。

在酒樽前還以什麼說教呢,人生苦短,今朝有酒今朝醉。酒席上把酒言歡真哥們也,麵對生活給的壓力也夠多的,難得空閒一聚大可什麼都不想,隻管放酒膽喝去!要報就報一些助興的事物,彆弄得死氣沉沉的尷尬。趁著酒精在身體燃燒兩人尋思著資談,高談闊論。鐘子之談自己都到過那裡遊玩,途中碰見什麼趣事,邂逅了什麼類型的女人。南子翔向來不怎麼會攀談,一語帶過他在外國念書。鐘子之見他這樣,又添說了邊遠村寨的民族風情特使他眷戀,談得驚心動魄,一件極小的事一經他口就能塑造出一個可歌可泣的英雄或者感人心脾的場景。南子翔興致之餘又讚言“倘若你的筆墨像你的口才做到化腐朽為神奇了,假以時日何愁不達你的夙願。當真是講故事,倒不如寫成書更能發揮你的潛質。”在南子翔灌迷魂湯時,便要自己倒酒給他和。南子翔笑的合不住嘴,向他說道自己在一場演出會上首次以歌手的身份露麵,鐘子之也知道他是仗著“紅大弟”的大旗進軍歌壇。南子翔從隨身皮夾裡搜出了兩張的門票給鐘子之,一手拿著門票,一手用彈指彈著它,帶有得意說

“這可是最前排,多少錢都買不到的票。記得約上你鄰居的孫女。”

鐘子之欣然接過了票,看上麵寫著“青島啤酒狂歡節暨紅紅老師演唱會”,毫不猶豫的口氣回複道

“一定去,一定。”

鐘子之收好了門票。在給南子翔斟酒時,搖搖了酒瓶,酒瓶見底了帶著酒勁大喊

“服務員再來一瓶伏特加。”

南子翔插指一算高興得有點失態地說道

“想不到這時間飛一下就四年,你這酒量我領教了。剛認識你時你一身書生意氣,文質彬彬滴酒不沾,真乃君子也。現在學大男人,煙酒不拒,不斷,快活,真乃活得瀟灑!咱舍命陪君子,一醉方休。”,兩人喝著喝著來到了半夜時刻,打烊的門店容不得這兩個酒鬼在這裡當床。帶著不可抗拒的語氣讓他們付錢,惡狠狠牽走了他們就像在趕兩隻獵犬。出了酒店,鐘子之才回顧自己是怎麼走到了大街上,便回頭用手指著酒店說“你算什麼東西,敢罵詩人。詩人是你隨便罵……”還沒有說完,稠黏黏的像稀粥的東西一口口吐到地上。南子翔扶著他,一邊拍著他的後背,一邊說“你小子,還貪杯。活該……”正要說下去,聞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勁,又用手捏住鼻頭。再也不多說一句話。後來,南子翔送他回到了出租房。

鐘子之入住深巷常常被老人拿來嘮叨,都想見見這位像是從天上掉下的作家。紫萊對孫奶奶說“你可知新來租房的是個年輕人,單身作家。講普通話帶有很重的方言,他說快了都不知他在嘰歪嘀咕鳥語似的,不過這小夥子心腸好,善良,厚道,淳樸。”孫奶奶回到家中在飯桌上把它拿來當資談,一十一五地告訴三章說“那單間房來了作家是個年輕人,人長的不錯,心地善良,助人為樂。”

“呦呦,這是什麼新聞。我從小就跟你住還不知你什麼時候懂誇一個人。”

“我的孫女,乖孫女才貌並舉;這個你樂意吧,多吃點菜。”一邊說一邊給她夾菜。

“我才貌並舉?當然是並舉了,隻可惜才不多。提起相貌,我想問問在墳墓裡的父母能不能重生我一次。”這話一出,孫奶奶當場飯噴,深呼吸後回道

“你最好彆問我,問我?我都不知還有這偽問題。我還給你打聽了,他叫鐘子之。”

“什麼,鐘子之?那個高瘦的南蠻人?”

“至於他是哪裡人,我當真不著譜。怎麼你們認識,跟他碰麵了,是不是長的很帥。”三章靠在椅子上,雙手壓在裙子上,眼睛都不敢看她就怕自己一出口必會道出那天的事情。

“怎麼不說話,問你話呢。要不你如何知道他是南蠻人。”,孫奶奶接著說。

三章心裡想這個家夥還住在這太可恨了。她為了掩飾恐慌的心,話兒不經腦就噴出來“作家呀!我認識人家或許不構成任何問題,就是人家不認識我才真要命。”

“話雖是這麼說,好像你們之前認識,害我白歡喜一場。就盼有機會套個作家,這年頭有這麼一個人晾在你麵前,看來挺難得。”

“你都在說什麼呀,我會給你找一個好樣好樣的女婿,給你瞧瞧。”

“但願如此了,也不辜負我一手把你養大。”

“如果,我是說如果,他雖是作家可能很窮。或者他不是作家但是很富有,我會選那個好。”

“當然選作家,作家就意味著有錢,你看看從魯迅到莫言那個不是這樣。”

“真好笑,你就知道他們成名了,就不知他們此前的生活。”

“這有什麼;反正魯迅就有錢,既然魯迅有錢,作家就有錢。鐘子之也是個作家。”

“好好,我不反對魯迅有錢但並不是每一位作家都像他那麼勤勞那麼幸運。比如寫《紅樓夢》的曹雪芹,在寫這本書時天天吃鹹菜稀飯臥在破茅房裡熬日子。”

“你念書多,反正我就認為魯迅有的,他也有。如果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沒有作家那來階梯,又何談進步。”

“好,就算他有錢了,他未必看到我的存在。我還是在這深巷安分守己,甭有彆的念頭。”,三章覺得她冥頑不靈,也不想跟她爭持隻好退一半說道。

“傻丫頭,我就說你還是喜歡作家的。要是魯迅等我二十年再死去,而我再早出生二十年就好了,我們就能一起談戀愛。”

“你才傻呢,都上了古稀之年還學姑娘家愛來愛去,純屬胡鬨。”

“反正嫁個有錢人,我是無望的。那個南蠻人會不會很有錢呢?”

“你都不知,昨天兒有個衣裝鮮豔的像是他的大哥開著豪車接他,不信你問問你魯奶奶去,當時她就在場。”

“你會傻到。一個開著豪車有錢的大哥會把弟弟安置在老人院,這個潮濕老舊的樓房。真好笑!”

“就算他是個窮小子。可愛情這個跟錢無關,感覺來了就有結果了。”

“那我還是希望我自己很有錢,這樣就很好了。我跟錢過日子,或許比現在好一百倍。”

“快丟了你的美夢吧,我們窮苦人家無需攀比,無需奢望。”

“是,是,窮苦用不著奢望。”三章快嘴答道,這是她們最為熟悉的對話。三章知道她的脾胃,懂得她喜歡聽到這樣的話,也早已練熟了,都會放在嘴邊。就像學校裡競賽用的搶答題,試題事先泄露還沒等老師念完題目,就有學生按搶答器要回答問題;你說這學生可笑不可笑。說給你聽吧,你不可把這秘密告訴第二個人,除了上帝或閻王爺,那個學生就是當年的我。

突然桌子上的手機響了三聲,秋子來電。三章放下碗筷,轉身回到房間接通了電話。孫奶奶隻好停下夾菜的筷子,眼睜睜地看她離開飯桌。剛要講這貧苦怎麼樣怎麼樣,一套勝似一套的話。至於貧苦的孩子當家早,人窮誌不窮等等三章從打小懂事起整天聽到她嘮叨。三章對她這一番說教厭煩了,雖然不願聽但是畢竟她是長輩也隻好隨她,哪怕是裝得很認真聽,她也會很高興。三章借機掩門了,隔絕了外麵的炮彈似的說教。三章進了房間孫奶奶一邊埋頭吃飯,一邊喋喋不休,講著從小把你撫養到大,當你奶奶又要衣食父母還當你精神上的導師。這十幾年來,我容易嗎?她的嗓門很大聲,可說話吃飯兩不誤,卻嚴重影響到在通話中的三章。這時三章就會開門伸出半個腦袋,一手拿著手機聽,一手指著手機,意思說“我在通話,你小點聲。”可是這招用得泛濫了,就不如第一次見成效了。就像是林黛玉的眼淚,第一次落淚時人人都來解勸,可她總為一點小事傷感自歎常常哭紅了眼旁人不願安慰止住,漸漸他們覺得這沒有什麼大不了事,就讓她哭吧,那怕是哭乾了雙眼。三章每次進房間通話托到很久才出來吃飯,打電話便顧不上吃飯。三章在房間換了衣服,打扮了一下拎著一隻包,便要上街。出來房門,對著在吃飯的孫奶奶說

“海秋的電話,我得出去一趟。”

“出去,你才吃一點飯。吃飽了再去逛街吧。”

“我吃飽了,逛街還有什麼看頭呢?”

“你這孩子,難道家裡煮的就不如外麵攤子。有什麼好的,比得家煮的衛生?”

“你愛這麼說,我也沒辦法。”

“吃壞了肚子,你就知錯了。”

“上次你買的藥我還有呢,反正我先走了。”三章走得匆匆,門響了一聲,關上了,人到了樓下。孫奶奶自討無趣便怪罪於外麵的小吃街,最好全城的餐館飲食店都關門省得這孩子三頭兩天跑大老遠的路去吃。她越想越覺得不對,漸漸覺得不怎麼適應,看著桌子上還熱騰騰的飯菜發愁了。以前都是看著三章吃完飯,自己再吃剩菜剩飯的。想了也無理頭緒便編織給自己最安慰的話這孩子長大了就忘了奶奶,奶奶老了。

三章在百麗廣場和海秋碰麵,兩人走過了擁擠的地下商業街。試過幾家新開的服裝店,時潮女裝都不容錯過。換了一件又一件,經過三四次的挑選,最後三章幫海秋落實買了一件黑色的連衣裙。其實當時海秋覺得紫色那件更好看些,覺得穿在身上就如一朵綻放的紫蘭;但是又不好意思當麵說,怕因意見不合而傷及友情。是的,有些時候我們不得不這麼做。海秋買了這件不菲的隻敢在黑夜裡沒有燈光場所,誰都看不到對方的衣服是什麼顏色才肯穿;想來,這樣的地方,隻有自己的臥室了。或許穿出去在繁華的商業街回頭率絕對是百分百,都想看看一隻鳳凰披上烏鴉的羽毛。海秋穿上它就像是一隻呆頭呆腦的烏鴉,雖然打死她都不願這樣承認,就像是她長得不是鳳凰,多期盼穿上鳳凰的衣裝。俗話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海秋老覺得三章的審美觀有點問題;想到這也不願再往下逛了,雖然剛出門時打算要把整條街逛完,現在還不到一半,就喊腳酸了,累了,要找個地方歇一歇腳。她還時不時途中停下來,用手揉揉腳踝。三章原本打算在後街買上次看好的衣裝但為了迎合海秋就出主意說去火烤場吃麻辣燙。海秋聽到了,連忙站了起來,跺幾下腳跟,快步的跟上三章,拉起她的手。她們隨即在路邊打車,十分鐘的路程。在車上海秋開口說

“剛才打你的電話,你跟你奶奶吵什麼呢?”

三章看著海秋表情很驚訝的說道

“還不是那個樣,儘是生活的雞毛蒜皮的瑣事,還有那討人煩膩的說教。”

“都說了什麼呀?”

“說了也怪膩的,不過今天她老是在說作家。”

“作家?”

“更離譜的是,她想跟都歸天數萬天的魯迅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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