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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逢(2 / 2)

“嗯。”海秋不知如何放置內心的擔憂一個活生生的人要跟死人談情說愛,這不是意味對眼前生活的不滿,要逃離生活嗎?她不是不懂事,可眼前事實又該如何解釋,難道這是所謂親情的生疏。這思量了半天,有另外的聲音告訴她在記憶中尋覓,覺得孫奶奶是個慈祥可親,任勞任怨,勤勞樸實,耿直坦誠的人。三章也是非常聽話的孩子,可時隔多年人事也變遷。像三章有這位親人理應覺得幸運,理應學會滿足感到幸福快樂才是。不能對著她整天擺臉看事輕浮,呈現無所謂的樣子,更何況久經風雨的老人最看不慣輕浮的年輕人。海秋不敢當麵說自己對老人要如何如何,覺得在這個問題上行動才能感化到身旁的人,畢竟行動才是最有說服力的,叨叨絮絮一堆大道理卻不用於實際著實被人看輕,有句話說的好“誰在此做口頭巨人,誰就是行動矮人。”她一個婦道人家肩上扛著如此重的任務,一手把四歲的孫女撫養長大成人。換是誰,放在誰的肩上都覺得不可能,可人生所遭遇的難境不能轉換到自己心甘情願的人身上,也不能由誰來頂替死亡就能讓死者生還;這就是地獄之門,隻有人進從來就沒有一人能返還人間。他的兒子和兒媳死於一場車禍,捅事的司機逃之夭夭,至今還逍遙法外。當然死者已逝,任何痛苦隻能填進肚子,好讓生活恢複平靜。孫奶奶看管弱小的孫女把她摟著懷裡,雙手來回撫摸著她的後腦但願她過得好,讓她也能像其他孩子分享這個世界的陽光與快樂,這便是她活下去最大的精神支柱。想來,上帝讓她誕生到這個世界不是讓她帶著絕望死去,而是要死去時都得帶著希望。這樣靈魂沒有牽絆才輕輕的,才能飄上天堂。

三章見海秋望向窗外發呆,自己也探個頭過去;想知道是不是有什麼新鮮有趣的事。三章順著海秋的目光橫掃過去,卻找不到一點可以拿來做談的地方。當海秋的頭在收回的那一瞬,腦袋瓜恰好碰到一塊。三章先聲奪人,吆了一聲,又一邊用手來回揉摸著額頭,一邊笑者說

“你在看啥,兩顆眼珠子幾乎掉到地上了。車子晃了晃怎麼你就不看我,現在兩個額頭碰在一起了,長個大包肯定比六十瓦的燈泡亮。”海秋見她笑得如此的甜蜜,又覺得話好笑便回道

“你這是惡人先告狀,我好好的額頭,本來就不招惹誰的;我倒是替你想,你的額頭再長出兩隻眼睛就好了。”

“如果我真如你所說的,我就比二郎神多一隻眼;二郎神就不是我的對手了。至於孫行者也才一雙火眼真睛,這麼看來,我是天下無敵了。”

“我倒是想,你長了四隻眼睛。看來,日本超人歐特曼是不會放過你的,你們難免有一場生死惡戰。不過你不要擔心,我是不會出賣朋友的,但是我還希望你趕緊逃到彆的星球去吧,地球是不允許怪獸居住的。”

“就算我是怪獸,我承認我打不過歐特曼,但我不因此而放棄做為怪獸的事實,還有那顆做怪獸的心。”

“我看是你,瘋了。”

“我沒有瘋,我安守本分。我恨,比怪獸還怪獸,帶著虛偽披上人皮的動物。”

“若是你沒有瘋,你給我一條不瘋的消息,以此來證明你在講真話。”

“至於真話和一條不瘋的消息,我從來就不缺乏。就是怕,我在講真話時道出了你不願聽到的消息,那就是在害你犯愁了。”

“你不賣關子了,行不?儘管說,我承認我太脆弱,可也不至於被一條不瘋的消息驚倒。”

“就是鐘子之,那個南蠻人住在巷尾和你家一牆之隔的鄰居。在兩天前這位自稱詩人的帥哥還到進了你的家門,還被巷子的老人,個個讚言,羨慕他是個作家。”

“我才聽不見這些小道消息,不會是你胡扯的吧!,這可是在老虎身上搔癢,會讓你死得很難堪。”秋子倉促的答道。

“你還是替你自己操心吧。以我純潔的貞操發誓,此話比真金還真,比鋼鐵還硬。”

“這算什麼誓呀,就算悔誓了,誰又能幫我評理,主持公證呢?真可笑還在自我標榜,不知羞恥。”

“那我不發善誓,我發毒誓。我以鐘子之這名起誓‘如果明天不與魯海秋重逢。我長活百歲。’”

“你活百歲,這也算是毒誓,你真是一朵奇葩,好好學會玩耍人了。尖嘴猴腮,不知百歲之後是怎麼死呢?”

“這個也用不著你操心,到了一百歲我肯定是老死的。”

秋子心裡默念道麻煩了,真想不到還住在同巷,鄰居?一念後也沒有心情跟三章玩耍嘴上的功夫。用手推了推三章的肩上,換了語氣,說了一些讚美她的話,討她的好。發問自己更關心的問題“這鐘子,破鐘子,竟然撞上家門了,真是氣死人了。”

“氣死是活該傻子才做到的,以你的博大胸懷,一般不至於以死腦筋的方式死去,要死不如決裂一點把他氣死自己活著。”

“我看不是鐘子,就怕是你把我急死。”,秋子在央求三章給她指條明路。

“急死?還回他那部破手機和乾癟癟的錢包就了事。難道,你還要怎麼樣?以身相許。”

“你那來這非進化的野蠻念頭,純屬教化我這個清純的女孩子。”

“是的,我是個野丫頭,不像你深閨羽鳳。不過,你答應人家要做朋友的。對於這事我是公證人物,絕不徇私舞弊。”

“好吧,全按你的指示,咱們姐妹一場,你肯定是站在妹妹這邊的。”

“不錯,我能接受你授予我姐姐的榮譽稱號。‘姐姐’這好聽的字眼,都十幾年過去了我也想做一回姐姐過過癮。”海秋背著她,在那邊咬牙切齒,好像要吃人似的。

三章便分析整個過程說“萍水相逢,你卻激得人家跳河幾乎淹死,當眾受辱。要是他是個記仇的家夥不知你要配上多少回道歉,才能消解他的恨,或許還時時詛咒你。不過你不用擔心,以我的慧眼看從我打探到的消息經過初步論定,他這個人準不是壞家夥,畢竟他是個作家受過高等教育不會有的所為。還有他對你說的話都認真的聽著,你生公主的脾氣卻懷婢女的心,也隻有他這傻子,對你言聽計從。我敢說,要是下一回你遇見他,你想躲都難了。如今隻有一法,就是假裝是他的朋友。當朋友看待對他。這樣就不會在重逢時就仇人似的相待了。”秋子坐在那裡,認認真真的聽著就怕錯過這話裡中一個字眼。雖然這是個驚心動魄的過程。三章得意洋洋地跟秋子想著了一攬子的計劃,認為要狠狠地捉弄一下他,讓他成為她們掌中玩物,也想摸清這個是否真的如老人們讚的那樣。想來,生活越來越寬裕安全感越來越稀少似的,這是一片多麼荒涼的田地,在忙農事時天上就有一朵雲為他遮住陽光。

鐘子之時常想到橋上與秋子相遇的事,認為她是這座城裡最美的一朵花。鐘子之還帶著怨恨,被那群愛看熱鬨的圍觀者恥笑;可有句俗話卻又像是在瞎掰“愛大於恨。”這樣他覺得彼此的距離是這麼近,認為重逢會落臨,相信了就有奇跡,並非捉摸不透。在日記本上寫著就算此時你還沒找尋到,還是在這棟老屋子,隨黃昏下的紫蘭,我慢慢老去的青春。倘若在深巷拐角處在大霧朦朧時與你重逢,我會在後麵追趕,就像追趕一顆明星,駕著那匹瘦馬。是你在證明我沉浸過去,好讓把全部拱讓給你。其實我對你早就沒有恨,如果你硬要說有那是在你的眼裡,但是在我的心早已化成了濃濃的愛意。這一種稀有的情感讓我忘記恨,有的隻是暖暖的觸動熱淚。

這一天在南子翔的推薦下,他到一家詩刊報社麵試。在這個深巷裡,他還是第一天迎著黎明起床。皮革西服,打上領帶,一頭短發,精神抖擻。鐘子之踏著健步,抬頭挺胸,用整個身軀去迎接晨光,在轉向另一條胡同,在一個大榕樹邊。海秋恰好在去菊梅商店忙活路過大榕樹,真是冤家路窄,兩人用懷疑的目光相對,可剛過三秒鐘就各自驚醒了。鐘子之先喊“秋子,你這個騙子。是該還我錢包和手機了,今天讓我碰到你,甭想溜走。”海秋也不知怎麼了,在驚慌失措中腦袋一片空白,一味背向他跑。鐘子之隻好一邊快步地追趕,一邊用手指著她不斷叫她停下來。鐘子之小跑了一段路,可穿著新的皮鞋把腳磨傷了。眼看海秋就要消失在胡同裡,乾脆脫了鞋襪,赤腳追趕,把束緊的領帶鬆了鬆。“騙子,你不要跑,我就要捉住你了。”這個聲音搖蕩了整條胡同,搖醒了在做睡夢的人,活活生生地把他們從睡夢中拉起來。

“如果你再跑的話,我就不追了。”海秋聽到這話,發笑了,笑到腰都酸了。大口大口的吸氣,倚在那高深的圍牆邊,手上都沾滿了老舊灰牆的塵土;上氣不接下氣說“我乾嘛不跑呀,雖然我現在不想跑。可是我不跑,我還能做點什麼呢。”

海秋見鐘子之的腳底被東西紮到,在滴血,覺得可以趁機溜走。鐘子之見秋子繞過這段高牆連個影子也找不著,疑是進入寺廟裡,也一腳一蹶進了廟裡,猛頭看到了大門上的對聯春花後巷料是名利廟高牆斜月照見晨鐘人。鐘子之反複念了幾遍,才覺得有點意思。他遊了大半個中國,逛過的寺廟也不下身上手指加上腳趾數。比如西湖嶽飛廟,雷峰塔,佛山祖廟,曲阜孔廟,南山寺等等。自拍叫好,又在自言自語佛家之地本是個名利不求的地方,可這出聯“春花巷後”一般是寫極為富華繁盛的筆觸,真不合佛家的教義“斷七情六欲”;可看了下聯才真正反襯出全境來。這個“晨鐘人”是寫和尚,當然這個“人”也可以寓意為一般人。話說我這廟是在富饒溫柔,柳青花紅之地,但是我們堅守我們的教念,不會輕易破戒,有一顆做和尚的心,每天按時敲晨鐘做功課;就像蓮花一樣出於泥而不染,就像屈原一樣人格高尚“不隨其波,做醒著的人。”

正要進入大堂去搜尋,來了一個老和尚止住了。鐘子之就問剛才是不是有一位穿藍色牛仔褲的,留住長發,頭戴一頂帽子,十八九歲的姑娘進廟。老和尚聽到他剛才對那副對聯的解析認定此人必是個不凡之人,將來必有一番作為,用手指向大廟旁邊桌子底下。鐘子之在桌子底下揪住了秋子。海秋一臉的疑惑對老和尚說“你就是覺遠和尚。還記的嗎,小時候我常在廟裡玩。”

老和尚說“你不就是魯家的孫女,眉尖有顆小黑痣,那是娘胎出來的印記。出家人不打誑語,我看他也不像個壞人。”

“你真是多管閒事,和尚。”,海秋帶著憤怒的口氣說道。

“他是個讀書人文質彬彬,談吐不凡,很有慧根。”,覺遠大師回道。

“抬愛了。慧眼識珠,出家人說話也有幾地。”,鐘子之回道。

“我看他是見地才真。”

“說的也是,要不你怎麼跑到桌底下抱著佛腳呢。以後這句‘臨時抱佛腳’就改成‘無計可施時是騙子也會抱佛腳。’”

“愛你怎麼說,反正本姑娘站得正不怕影子斜。”

在鐘子之的“扣押”下海秋很無奈返回家中,老和尚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笑了笑。

隻見孫奶奶剛從菜市場回時在深巷裡看見鐘子之提鞋,光著腳丫,飛快地追海秋。本想張來雙手攔住鐘子之不讓他追,可他一個轉身就轉在她的身後了。她覺得作家光天化日之下提鞋光腳追人,這個人肯定觸犯了作家最致命的東西。肯定偷作家的書稿了,在她的眼中這是作家最寶貴的東西。她又推翻這個想法,因為她聽到鐘子之不斷叫海秋停下,既然兩個人都相識了,更何況海秋也不是長三隻手的人。她一邊左思右想,一手提著一籃子的蔬菜繼續低頭走路,不一會兒腳踏上自家的門檻。一進屋,見三章在水槽邊正是低頭刷牙,白色的液體從嘴角邊流下,滴在水槽的邊緣全是牙膏沫。孫奶奶興致衝衝跟三章說

“那個作家在大榕樹邊的寺廟追海秋,真像兩個小孩子過家家;作家在後麵又是喊又是追的,著實讓旁人看熱鬨。”

“你說看見她們在過家家。他們隻有取掉十幾年的光陰才算。”三章吞吞吐吐說出這話就像一隻老鼠在咬木床。

“作家穿著一身新的衣服,打著領帶,像個上班族的打扮卻提鞋光腳追人家姑娘。”她繼續更為具體的說道。

“提鞋光腳?”三章一口沫連同這四個字從嘴裡飛出,瞬間落在地板。

“還一邊重複地叫‘海秋,海秋,等一等。’可前頭的人頭也不回一股腦隻往前竄。‘等一等’這三個字,毫無作用。”,她在繪聲繪色的說道。

“完了完了,作家看上了魯丫頭了。”,孫奶奶又添說。

“多好笑了。”

“傻丫頭看到沒作家就是香饃饃誰都想伸手搶。你還隻顧著笑,氣死我了。”

“好好,我也追去。我豈能錯過這場麵。”一邊說著,一邊用毛巾擦掉在嘴角邊的牙膏沫。

“你幸災樂禍的傻勁,我可以肯定你錯過了。不過最好讓作家倒追你一回,我就更高興了。”三章並不理她忙著出門,孫奶奶一邊從冰箱整出早餐要吃的牛奶麵包,一邊說“你不吃早餐就上班嗎?”

“我現在“伸腳”(一般是說人死了,我不知三章為何用這詞。)帶我看作家去。”,

“記得要邀請他到家裡吃飯,就今晚。”

三章推門匆匆走了,隻有木門發出的吱聲在回答她。(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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