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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表白(1 / 2)

中途!

對素有含蓄內修的中國人而言,一刻即發的悲喜跟醞釀許久的所想、所規劃的藍圖,絕不輕易啟唇跟你說,彆誤以為中國人嘴笨舌鈍,這些人奉行“事做了遠比說一千次都沒有力行強三倍。”事情做了彆人自然知道,也就不用自己費口舌,這就是中國人的智慧。打一個比喻,就算我自己確實得到了恩惠,理該說聲謝謝的,可這我一般不會說破,隻把那種感激之情埋入胸腔中,秉著知恩圖報的心,他日湧泉相報。如果當時用儘客套話,隻能降低那一種氛圍,很有可能誤以為是個輕佻浮情之人。如今時代不同了,個個都奔向夢想,為夢想而奮鬥,以致可以說一個腳踏實地做實事的人要養活三個空想家。腳踏實地的年輕人被更多的老人讚許,他們認為這些年輕人的思想過硬。還有,這社會更多時候不是看你嘴上說的,而是看你做了什麼。如果說中國人不擅於表達自己,那你看一看範仲淹在《嶽陽樓記》留下的名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這一種重視內修的境界,問天下幾多人才得一二子。我就說,內修外和中庸之道。

話裡提到戀愛中的男女,表白這一件事,一般而言都是男孩子對女孩子先張口的。如果說愛情在意誰先對誰表白,就有更加美滿的結局,你信不信這樣的話。那我倒不如再來說一個如果沒有表白,兩人一樣會結婚,一樣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你信還是不信。在我身邊就有那麼幾個人通常對我說表白隻是一句話,而依我所接觸的人群更多的人從不會輕易說出這一句話,就算他跟你相處了一輩子。我曾經拜訪過像這樣的他,一個八十歲的老頭子安貧樂道,兒孫滿堂,享受天倫之樂。說這一句“我愛你”,最為簡單的,輕輕上口的三個字,可他從沒有對她說過;但是對於這對老夫老妻來說,這三個字全然是用生命書寫的,他們的愛情如磐石一般硬。那幾個人老是跟我說沒有表白就沒有責任意識。我認為一個敢於擔當的人或說他“嘴笨”從沒有一句說讚愛人的話,他的一生中從沒有說過“我愛你”,但他卻比某些人隻懂把它放在嘴上的人,更受我敬仰。愛不是表達式,愛是一個漫長幾乎是淡淡如水的日子,卻落生滴滴點點的悲歡喜樂,這才是真實可感觸到的。鐘子之在情場上失敗過,帶著被傷痛過的心,能不能去迎接新的愛情。或許,有人說他太花心。我敢說,鐘子之不是不想去表達自己的情感,而是他在此前兩次失敗中已產生了一種恐慌,絕不會先對誰表白。鐘子之一度想過自己不去采摘愛情之花,就讓它在身邊閒著直到枯萎。就算是一招手獲得,可見不得想要的浪漫;進而就把已得到的置於一邊,又開始追逐新的獵物。悲劇是相通的,有著共象,難道所有不幸的愛情都拿來感慨,感慨了,直到重演劇情才罷休?然而正可悲的是這個過程消耗了人的時間跟精力。鐘子之期盼的是一個一直能走進婚堂,跟自己過一輩子的人。他的想法這樣美好,現狀卻是這樣糟糕,因為身在漩渦裡還能清楚下一步嗎?在愛情字典裡說起那一個丟失的人,難道就是他。

海秋曾經對鐘子之說了這一堆話是因為我喜歡你,所以沒有等聽到你親口對我說“我愛你。”我就把我整個世界拱手想讓給你,甘願從一個公主的身份降為一個牧主家的兒媳。我已是你的俘虜了,雖然不夠矜持,但是在喜歡麵前,所有的事物都難以壓製我對你的真情,平心而論,是我喜歡上這種連上帝都不願賦予人類的,稀有的從內心衍生出來的情感。如果能聽到你親口對我說“我愛你。”這個地球就算明天不轉了,我就是你的白天,你的黑夜,我常伴你左右。這言論多麼堂皇冠冕,毫無忌憚,赤誠如天。

兩人明明深愛著對方,是誰在前行一步捅破這層紙。俗語裡為何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如今海秋隻要走前一步,鐘子之好像退後兩步,對她不理不睬,更加覺得他的心思難以猜測。海秋自己還在情書上預告會結婚生子,殊不知這多麼可笑,自己就像一隻幼稚的小鳩。可笑歸可笑,不願看到愛情從自己身邊偷偷溜走的海秋主動出擊,她要更深層次的了解這位詩人。海秋從三章那裡借來了《戀愛手冊》。她學懂了“欲擒故縱”這一招,就想學以致用。她不單從生活上注意詩人的健康問題,還偷偷用功看了好些關於他喜歡詩人的詩集或書籍,雖然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見效,但是她還是像待考生一樣努力,奮鬥著。這對於她來說,那一顆熾熱的心早已下決心把愛情當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課,而把鐘子之看成了目標。

黃昏時分,吃過晚飯,兩個年輕人來到五層頂樓吹風。兩人因一起忙做飯做菜,一起供餐了,覺得這樣的生活充實而甜蜜。倚在欄杆上的鐘子之,笑著對海秋說“你剛才吃飯時說有東西送給我,是什麼呀!”

“你猜一猜。”,海秋向鐘子之靠過來說道。

“手機,因為你上次說要施舍我一個。”

“不對,你怎麼還記得這個。”

“這當然了,隻要你跟我說過的每一句話我都記得。”

“你就貧嘴就不怕嘴巴生爛。”

“為你生爛也是挺好的,因為你有藥,定能醫治我。”

“好了,我也不跟你閒扯,你在這等一等,就一分鐘。”

“不說一分鐘,就算一輩子我也等。”,海秋聽到了此話,一個轉身,顧不上剛吃飽飯不可做激烈運動,下起樓梯,那股勁,生龍活虎一般。海秋跑回了自己的閨房拿了早準備好的禮物,又一路飆,把門合上的時間都用上,就像在草原看到一個野孩子追趕羊群一樣,絲毫察覺不到世界還有什麼,又或者是一輪冉冉升起的太陽任何都難以阻擋它的步伐。近來,她的煩惱燃燒起來了,內心有種難以言歡的,看不到、辯不明的東西在作祟。她所碰觸的煩惱?這是一種被愛火焰?還是一種求愛火焰?她知道自己變了,這東西也真奇怪——自己一旦見到他,哪怕說不上兩句話,可自己終究可感觸到自己是歡喜的。這東西也真奇怪——自己從早上到夜晚不知所愁的是什麼?想來,這是一個愛苗成熟的天然信號,因為這孤寂本來就存在與人性裡,所愁思煩惱的事物是在於恨,或在於愛。這是潛意識的幻夢,是愛情根深之所。在懷春少女看來,這種模糊而有力的願望永續的行進,刻不容緩。

想來,所有愁思的事物往往是出於內心更為迫切想知道真相,因為她始終想弄明白自己怎麼了。在這過程中少女所做所想的一切顯得迷人,就算出現了一些非常簡單的事,她都難辨出對錯,還一味排斥不好的因素,突發奇想著他完美的形象,沒有一點瑕疵,從而漸漸不怎麼愛聽旁人給的建議。她覺得自己長大,或說她要求自己長大,她更覺得自己有這個能力(這就是一本正經的,管叫狂妄自大,可這僅僅是自大嗎?)。話說戀愛使人犯傻,她遠比那些隻能通過喬裝打扮長袖善舞的過來者更有魅力,迷糊何嘗不是一種可愛,何況此刻她隻相信自己的眼前看到的。戀愛是情感的流露,人的理智從心上控製著感覺,然而並非時時都能保持理智,所以說少女的戀愛在感性的召喚中最容易犯傻。這就是說堅情出少女,殉情的事兒也一般而言是少男少女。正值花期的她靜靜地守候,因為現實生活從親人口裡得到的教誨,她知道了什麼是正道,陳明戀愛的事兒是在於重視個人情感,人一旦搭上幸福快車,那麼合法的結婚就成為了最終的目標。

“給——”,海秋一邊氣喘喘的說,一邊遞給鐘子之,這是一個精心包裝的禮盒子,一條粉紅色的係帶在盒子四分之一處結一個蝴蝶結,既簡潔又不失本真,盒麵是股泥色,有個真格子,點綴多了一絲莊嚴。

“包裝這麼精致,一定花了不少心思,這禮物很珍貴吧。”

“是挺珍貴的,也沒有花多少心思,左右半月。”,

“那我不敢要。”

“拿吧,逗你的。”

“這說來,這會不會是不會鳴叫的鳥,要不,枯萎的花或者一條蛇皮,難道我沒有告訴過你我最不喜歡沒有生機的事物。”

“這一次我覺得很有活力,你看了一遍,保證你一輩子也忘不了。”

“難道你把心兒合在盒子,還送給我?難免不讓我這樣去想。”

“這差不多了,詩人就是詩人,說話就多油少菜。拿著吧,難道你嫌棄它,未能進入你的眼,如果我說這是我的嫁妝你敢不敢要。”

“彆拿這話來,讓我癡狂。你就不怕我拐跑了你。”

“當真不怕,因為我這顆心早已不在我這裡了。”

“說得這麼玄乎,到底是什麼?”,

“你想知道,為什麼老是問呢,自己打開不就是知道了。”

鐘子之兩手來回搓搓,眼睛打轉了幾個圈,就像接過一頂王冠似的,小笑盈盈。可一到了他手,多疑的本性表現無餘,左手敲敲右手拍拍,還高舉過頭一上一下,近耳畔搖了搖,沒聽到有什麼異常的聲音,才放心去解開蝴蝶結。海秋見他不打緊不閒著,搞得自己都不好意思,心想這個人處處防備,對自己這麼一個秀清聰慧的人兒全然是置否的作態,搞得自己都認為自己是做地下者的間諜。喂喂,你得了吧,給我留點餘地吧,曬曬太陽行不行,要不你給我一劍算了,看看我的全身是不是流淌著熱血,如果我喊疼證明這不是夢,那麼你就打消你對我防備的心。不過你也該用你手指頭想一想都能知道,我怎麼會害你?你可是我喜歡的人,我愛你都來不及,更談不上加害。如果有人真的要加害你,我一定要跟他拚命,因為你的痛苦悲傷就是我苦恨的源頭。這不就是簡簡單單普普通通的,一件禮物嗎,你至於給我難堪嗎?又不是一盒子毒藥或炸彈。這一刻憤憤不平的海秋越想越氣,那她做點什麼,她說些什麼,既然做不得說不得就容他把她當恐怖分子看待,她都不願拒絕說“不”,倘若這盒子真的是一顆炸彈,一打開盒子兩人同時身亡,她隻會說也值。當她的腦海浮現這罹難的信號,理智又告訴她,這信號也被消滅了,又得意添說我們還要長活百歲呢?兩手合十,就像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祈求神明不要聽信她邪惡的一麵,祈願天主護著她善美的一麵。

鐘子之不急不躁,輕輕開啟盒子,那金光燦燦的光線好像從盒內發出。鐘子之用嬰兒白淨的手拂過繡帕,兩眼火冒金星,因為這是一幅無與倫比的刺繡。他心內湧起一股暖流,覺得一切都像在夢裡發生。繡帕上“鐘子之”三個字,一個比一個小,前者所占麵積最大,後者甚少。打一個比喻,前者是大象,那麼中間是鐵公雞,末尾者是老鼠。他露著滿足兼喜悅,一是一,二是二,按折疊的痕跡展開繡帕,定眼一看任何的表述歡喜的言詞都不能蓋全他此刻既興奮又驚奇的心情。這是一個枕頭套,又刺有一對同棲同宿的鴛鴦,這樣這個枕頭套比起鮮花耐久絢麗,比起任何榮譽的桂冠都真切蕙補。鴛鴦傾注了刺繡者的真摯情感,這麼一個枕頭可以讓人睡得安詳,從而趕走做噩夢的可能。當愛已注滿了整個心靈,還有噩夢可做嗎?

當鐘子之走進了她的心門,就像長成了一隻小鹿在心頭亂竄。她知道這位富有才情的詩人讓她著迷,使她甘願放棄做公主的架勢當起牧童家鄰居的一位女兒,這樣就好一百倍似的,兩人天天能在一起,看流雲看星光。一個懷春的少女因愛著眼前人就像一位幻想家,好讓世上所有的鐘秀珠寶都彙聚於愛人身上。還有,女人特有的第六感使得她這刻間把一生要做的事規劃好,樂不知倦,活之泰兮。從她給鐘子之的情書上說“結婚生子”打著捉弄玩耍的算盤,自己一開始想通過執行三章的招數轉移注意力,不想承認自己第一眼。本以為這樣可以衛護感情的聖潔,因為理智告訴她還下結論說“這個色眯眯的眼睛,當真不是什麼好東西。”這樣之下她就像一珠蘭花尋求自保避免蜂蝶侵襲,可蜂蝶從來就沒有閒過,更有甚者那些自視高貴的蜂蝶伺機來犯。隻是口頭上說,等她成熟,再成熟些,再等成熟。她的理性是尋求自保,可當自己渾身解數使完了還不能製伏他,隻好升白旗,舉手投降,這反使自己陷入困境。在夜靜中,突然被噩夢驚醒,驚恐滿懷。隨即處於毫無睡意,回顧他對自己做的事,對自己說過的話,解讀,一步步推敲後,心跳亂的一塌糊塗。整個人失去穩心似的,慌了,發覺自己已成為愛情俘虜,防備要用的言論要用到的智慧盾統統變成空氣。對這位南蠻人她這顆已是乏力的心不敢再提製伏,進而讓他反客為主,悖誓盟友,反戈倒向,最後三章與自己兩人不得不承認敗了。此刻到了開啟了“相夫教子”,這兩詞看似微少的變動,其實大有乾坤,因為後者貼心潤肺,是一個女人愛著眼前人最大的熱情,真摯如冰心玉壺。她愛著他,這就是她想要去的地方,那怕一輩子,能跟著他就是自己的家。

海秋要做一位中國太太,因為詩人是中國人。自從她去了南子翔家一一了解到鐘子之的過去,還有近段時間的相處,更覺得不管誰都不及他好。她下了決心做南蠻人的妻子,並且自己一定能做到“賢妻良母”。想來,母性的情懷一早就根存於她的心頭。三章對這位為愛而癡狂的人,竟回說“難道天下就沒有男人,這位南蠻人又不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他現在的價值,就相當於一趟在馬路上車子一碾,挺多就值一份平安保險。你不覺得你下決心是欠缺考慮;並且你家裡可有大把的錢,何愁找不一個有棱有角的男人。”“是的,我不反對這。但是,我並不以明天為享用時,因為我就在今天活著。還有,今天所能到得的價值,要到的精彩我何必要堆積到明天去跟人炫耀。並且我愛的人,我萬萬不把他當麵子用,拿他的優秀去博取彆人的讚可以此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拿來當資談,這不是笑掉大牙的老套調調兒。如果你真想這樣做,你不如愛一個古老的皇帝,因為有一國的文武大臣拍他的馬屁。我隻是愛他,實實在在的。有一萬個有棱有角的男人,也就是一萬個而已。而他卻是比一萬都大的數,又比一還少的數。這樣的男人能讓女人遇見是這個女人幾輩子才修來的福,而我就是這位女人。你不要隻顧笑我,有些東西隻能用心做過,你才感覺與現在一比就天壤之彆。你或許不知做與不做的區彆有多大,你認為我不是詩人,而他是詩人,我就愛上他,就說我們不合。我想這世界又何止他一個詩人,我相信這感覺。進而我的感覺呀就是感覺,比起眼見看見過的東西都巨大,比起耳朵聽見的東西都沉重。反正,我考慮來考慮去越發覺得可笑,可我也當真去了他哥們家,惻然旁聽得到了很多我要下這個決定的理由。現在隻要有一個人知道我跟他在一起戀愛,他們都持肯定兼祝福。就連你奶奶,她前幾次還想拉攏,想把你們合到一塊去。可事實證明,鐘子之心裡沒有你,或者你不在意,因為你心根本也瞧不起他。他就像是一個小孩,謙卑。可他就能接受到神一般的待遇。他在做上帝給他的使命,我是從他兩年的漂泊生涯得到的答案。看似桀驁不訓,癡狂似傻的外表,其實內心藏有火熱一般的熱情。事實上詩人比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痛苦,因為他有一顆詩心在煎熬。可他從不願把自己的痛苦歸罪於任何人,他還是在做他自己,因為他是詩人。我唯一能覺悟到,詩人有著力量,如太陽一般的他全身心的為眾多的人帶來溫暖。這樣一想,我沒有任何一個理由說,否定這一個決心,何止一個決心,這簡直是人類史上最源質的情感,亦是希望。”

“你的感覺,真的沒有騙過你。”,三章說。

“從來不。”,海秋用她強烈的意念肯定了這話,就像麵對十字架虔誠的阿門對《聖經》從不質疑,因為他覺得自己將把上帝感動。

當然三章為了捍衛從海秋口中接過的高貴的“解情者”稱號,她不得不認真去思索一番,建議她學會刺繡,雖然就連她本人對刺繡都一竅不通,但還是叫這個墮入愛河的呆雀學。在百十個法子中,三章一一做了排除,最終覺得女孩子給男孩子送自己親自繡的枕頭套最有殺傷力。這就是海秋突發奇想的問一些絕對的問題考她,得到的答案。三章一把正經的,絲毫不覺這考題本身不是在答案,或者說就要看海秋本人對這答案相信程度來說明。事實上這個答案的可靠性兼正確性有多大程度,海秋不願去證實了。因為在三章眼神裡,她看到了自己的悲哀,覺得三章在輕視兼幾分嘲弄的她。三章對這一個稱號癡迷不忘,海秋就說不就不是一個空頭稱呼嗎,你至於這樣嗎?三章就說你彆管,我的樂意,會有人懂的。連她自己承認這曾使她高傲,使她滿足了那要靠彆人讚可才衍生的虛榮心。可是,人在高傲時對整個事起不到任何作用,如果有那麼就是意外,也叫副作用,這是經過海秋自己眼睛證實的。

“這如何行,這不叫人從零學嗎,要學到何年月呀,這個就像累疊白塔塔似的熬人精力。”,海秋說。

“這樣才顯得你的決心跟喜歡程度。”

“你就這樣解讀,真無知。”,海秋不服氣說。

“中國人要學會刺繡,一般是從小就學了,至於你想從一學起,給三年五載學應該學會的。何況你是個聰明有慧根的人,這樣你學起來更花時間了。因為你明明是從零開始,可你偏偏要從一學起。”,三章並沒有急得要回駁隻說。

三章的話,讓她覺得三章可恨又可敬,說這個人隻顧捉弄人,絲毫不顧及人家能不能接受。在多一點無奈少一點埋怨時,又在盤思

“就算你說的很對,那又能怎麼樣,我又不當隱士,聖人。乾麼要把這些都看清呢,你就不知有這一句‘難得糊塗’。你真未必就真,你潔未必一直潔。”

海秋麵臨自己情感問題時就失去了主見,她明明想好要跟鐘子之說一堆話,可到了鐘子之麵前連一個像樣的屁都不敢放,也往往是心口不一,因為鐘子之總讓她難以啟齒,不敢說沒有,又不承認自己有。愛與不愛,喜歡與不喜歡,這些話反反複複擠在嘴尖,她就要大喊出來,可當用耳聽幾乎是聽不到,就算鐘子之聽見了,可到了下一句話就否定了前話,這前後矛盾。鐘子之是怎麼想的呢?南子翔的優秀雖然從海秋的眼神中看不到那種愛的光芒,可南子翔還是時不時對海秋,多問一句。或者是哥們關心哥們是應該的,必須的。可有些事,是容不得進入談的階段。鐘子之在她沒有說話時,一看她就知道她要跟自己說什麼。因為她總把自己的歡喜悲怒流露在臉上,就算是詩人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如光線一樣輕輕照見她的心思,而自己就像赤裸裸一般站在詩人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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