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雲迷蹤!
我生活的重心漸漸的轉移到了邁克的身後,與保羅不同,我對邁克是真心的,我心甘情願做他背後的那個人,不計較名利得失。
但我知道,我在他的心目中,隻是一個過客,一個同病相憐的過客。
我不在乎,儘管我知道這一種日子不會長久,有一天,它一定會大剌剌地浮出水麵。
因為我們都生活在黑暗之中,而這一種黑暗又不能為這個世界所兼容。
遲早會被現實所吞沒。
但我已經做好了準備,當a被我按在水中的那個時候起,我已經做好了準備。
我戴著麵具行走在夜色中,身邊是形形色色與我擦肩而過的人,我與他們是那麼格格不入。
我可以自豪地說,在邁克心中,我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因為我行事細致入微,滴水不漏。
我擅長殺人於無形,生活總是有很多意外,我不過是增添一些不是意外的意外。
先說一說那位先鋒派作家大鵝吧!說真的,對他下手我還是於心不忍。
他是我的偶像,他那一本《青春的悲哀》我拜讀了好多遍。
書中似乎隱藏著我身上的影子,或許也有著每一個人青澀年代的一些影子。
我想,這也是他這一本書一麵世就那麼受歡迎的原因。
郝強,從我手機裡接收到這個男人的畫麵的時候,我立刻將他與大鵝那本書裡的一個人物聯係上。
在那本書裡,有這麼一個角色,它隻是曇花一現,用時下流行的話來說,就是一個打醬油的角色,甚至連打醬油的角色都算不上。
在其中的一個章節裡,這樣寫到芳,背著書包走在陽光裡,數縷光線映在她的發絲上,閃出一道又一道金邊,好似天使驟然降臨世間一樣。但這隻是刹那間的錯覺,這一種美好的感覺被她身後的一個男生打破了。那個總喜歡跟在芳身後的小個子男生。
是的,就是《青春的悲哀》裡其中有一句話提過的那個甚至沒有名字的小個子男生,他就是現實生活中的郝強。
當年,他並沒如他的名字那樣好強,隻會躲在一個沒有知曉的角落裡暗暗地關注著華芳菲,那個長成了所有人初戀樣子的女生。
儘管那個女生正眼都沒有瞅過他一回,他仍然堅定不移地喜歡著她。
數十年如一日,儘管他青澀年代喜歡的那個女孩早就去了另一個世界,他仍然很執著的喜歡著她。
在那一屆高中同學當中,除了大鵝之外,就數他混得不錯了,那座小城一家地產公司的老板。
小城裡數座新開發的樓盤都是他的功勞,在小城裡,他的名聲在外,似乎挺對得起父母給他取的那個郝強的名字。
他將那一袋子錢放在了華芳菲曾經住過的那所房子裡,進去拿錢的時候,我還費了一些勁。
屋子裡積滿了灰塵,我要想不留下一點痕跡都難。
好在,那個小區都已經如風中的黃葉一般,殘破不堪。
我化裝成了一位拾荒的老大爺,汲著半拉子布鞋走了進去。
在樓下曬被子大媽眼角的餘光中,拿走了那一大袋子錢。
拿了人家的錢財,就得替人家做事。
而我,又不想給自己找麻煩,我隻需要一場意外。
製造這一場意外並不難,因為大鵝他有軟肋,我隻需要抓住他的軟肋給他狠狠一擊,那個意外就會如期而來。
其實,大鵝幾乎也用不上我的那個意外,他的精神已經達到了快崩潰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