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輿論(二)_動漫複興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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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輿論(二)(1 / 2)

動漫複興!

從自己的經曆,十年前的熱愛現在依然熱愛著,我當然知道這是幸運,也需要大量的放棄。不是放棄熱愛和夢想,而是放棄一些功利心,不是彈吉他就要萬人呼喊舉世敬仰,所以當埃克托說,我寫《reber》不是為了寫給全世界聽,我就為了寫給啊,因為要離開她了。

讓我想起那時候學吉他隻是為了彈唱一下傑倫的《晴天》,覺得故事裡的小黃花好純好美啊。好像身邊的人總是容易動不動就放棄,而你看外國好多人都是很老了也是在彈吉他,甚至還敲架子鼓,不是什麼搖滾到老,而是這件事多好玩啊,身體還行就去乾乾唄,哪裡需要想那麼多。

最後埃克托回到現實,抱著太爺爺的吉他,給行將就木的唱起歌,她的臉色突然有了神采,往事一幕幕湧上心頭,影院裡泣不成聲。照片丟了用歌聲喚起回憶這個梗我猜到了,卻依然中了招。大概自己還是太幼稚吧。因為太幼稚,所以在《塞爾達曠野之息》剛開始,爬樹都爬了半個小時。然後《超級馬裡奧奧德賽》裡,附體個青蛙都高興得大呼小叫,因此被家人冠以沒長大的旗號,最近重溫《灌籃高手》的漫畫,更是被diss三十了還看灌籃高手啊

三十算啥,六十也照看不誤啊~今年真是二次元愛好者的大年,許多優秀的作品湧現,沒有童心的人永遠做不出這樣的作品。如果你曾站在遼闊的海拉爾大陸看微風拂過,偶然響起的兩聲鋼琴,又或是在大猩猩城進入管道後看見整座複古的城,你就會知道我在說什麼。那年喬布斯看中皮克斯的原因,是因為藝術藝術,光有術是不行的,必須有藝的滋潤,那些冷冰冰的劇本才能最終幻化成溫暖人心的作品。

我想這也是《尋夢環遊記》的魅力。我看著開頭根本猜不中結局,就算猜中了結局,也依然濕潤了眼睛。是因為那些音樂響起的時候很難不為此動容。想起幾十年後,有個年輕的孩子來到我的病榻,唱著幾十年前我寫過的歌。這些歌都不紅,詞曲唱都有些爛,然而有人會記得,會唱給我聽。看電影的時候,也在偷偷幻想要是亡靈之地還有喬幫主,他一定在那邊繼續改造著另一個世界,用骷髏頭都沒見過的新奇方式。那裡沙漠之中也有泥鰍,話說完飛過一群像貓的狗。

說起動漫節骷髏,我最熟悉的就是《海賊王》裡,永遠喲謔謔謔的骷髏音樂家布魯克,一曲《賓克斯的美酒》響遍大海所至之地。他曾經是那麼的孤獨,說著無人能懂的冷笑話,後來遇到路飛一行,如河流入海。米格也是這樣,故事開始時沒人要聽他唱歌,吉他也被砸碎了,尾聲兩個世界的人濟濟一堂,齊聲歌唱。動畫裡處理得很溫馨,完全都不會感覺到恐怖。

要說恐怖的是劇中大boss德拉庫斯。踩著友人的命上位,還搶了彆人的歌。最後舞台上還差點搶了彆人的老婆。然而反派終究死於話多,唱歌也不行。回到現實當然沒被人忘記,隻是以打叉的方式。成功到底是被萬人記住還是被想要記住的人記住呢,或許鎂光燈下也並不總是光明吧。

在這樣漸涼的冬日,看完尋夢,真像是和老朋友共飲一壺溫好的酒。我們共曆一段回憶,之後的軌跡並不能時常相聚,可那酒歌響起,有些回憶是會瞬間複活的,因為我們都沒有忘記啊。去和父母道一聲晚安,給愛人一個尋常的擁抱,給自己一點獨處的時間。

平常的日子裡,我的生活不是主題曲,更像是天氣預報那無人注意的背景音。電影大概也沒有延長我的人生,就算贏在起跑線,終點也還是死亡,何況我起跑鞋帶還掉了。就算是這樣尋常的人生啊,總有那麼些瞬間拿起吉他,刷下一個和弦的時候,覺得時光無比安靜。無人注視的時候,自己注視著自己,告訴自己,就算有天人生走到儘頭,也要儘量溫柔。

畢竟這個世界已經那麼堅硬,再不溫柔一點,留著回憶錘核桃嗎?

謝謝陳漫

觀看嗎搬運動畫工作室推出了一部最新的電影《尋夢環遊記》。我和朋友以最快的速度買了票,跑去電影院刷了上午場,兩個人坐在最後一排哭。一開始我以為是自己淚點低,但沒想到在豆瓣標記時,發現大家跟我的反應差不多。

哭不是因為難過,而是通過故事誘發出了我們心底的感動。

至少,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好看的故事。畫麵、配樂、剪輯過關,情感融入自然,並能借助電影傳遞出一些看法。

可能最重要的一點是,還引發了一些人去主動思考。

故事的主角是個叫米格的小男孩,他出生在墨西哥的一個小城鎮,家族世代做鞋,但他不喜歡做鞋,更熱愛音樂。不湊巧的是,家人禁止他接觸音樂。米格為了追逐夢想,希望能創造出像自己的偶像德拉庫斯那樣打動人心的歌曲。於是,他踏上了一條通向未知的路。

這是米

格關於夢想的選擇,引出了後麵的亡靈節奇遇。

電影中的每個人都做出了不同的選擇,有人選擇原諒,有人選擇憤怒,有人選擇毀屍滅跡,有人選擇後悔救贖,不同的人,做出了不同的反應,並得到了不同的結局。

現實生活中的我們,也是如此,需要做出不同的選擇。

穩定或漂泊?和好或分手?堅持夢想或陪伴家人?

好像沒有完全正確的答案,隻能是深思熟慮後,做出選擇,並承擔結果。這哪裡是動畫片,分明發出了毫不遜色於文藝片的拷問。

當然,最深刻的問題來自於電影後麵,它提出的一個概念,人真正的死亡,是沒有人再記住他的時刻。所以,一個人的一生會死兩次,一次是生命的終結,一次是所有痕跡的消失。

當這個世上沒有任何人記得你時,你將徹底消失。

電影中亡靈們在亡靈節這天,隻要有人供奉他們的照片,他們就能通過那座花瓣橋,回到現實中跟親人團聚。無人供奉照片的人無法回去,因為沒有人想要記住他了。

與死亡相比,我們更害怕被人遺忘。

而死,是誰也無法阻擋的現實。

未來某天,我們終將與這個世界告彆。當家人開始整理遺物,將某個名字列為禁忌,而原本親密的朋友打算開始新的生活,死去的“我”是不是就失去了價值。

慢慢地,我們會從所有人的生活中淡出,再也不留一絲痕跡。這樣的情景,好像隻稍微想一想就覺得戳心。

假如真有那麼一天,一方麵我們希望悲傷的親友能放下悲傷、大步向前;另一方麵又渴求他們能永遠記住自己。這種矛盾的情緒,成了勒在心上的橡皮筋,時緊時鬆,讓人無所適從。

在看《相愛相親》時,我也有類似的感受。生活在農村的姥姥記了老伴兒一輩子,哪怕對方去世之後,也守著他的墳塋,生怕忘記一絲一毫。可最終,她還是放手了,那句“我不要你了”,觸動了多少人脆弱的神經。

導演應該是個溫柔、寬厚的人,在他構築的亡靈世界裡,沒有陰鬱、恐懼、黑暗,反而是墨西哥式的豔麗絢爛。不管是萬壽菊橋、懸浮電車、移動城堡,還是依舊聽演唱會的骷髏人,他們似乎隻有肉身腐朽了,靈魂還在新的世界裡好好“活著”。

而我們在這樣的氛圍裡,好像更能坦然地談論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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