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在廢土荒野的日子!
話說陳昊吆喝著雙頭牛朝旅店方向走去,哥爾卡斯在芬戈看不見的地方,總會抓住任何機會偷懶,此刻自然不會幫忙,反而伸著腦袋四處張望。但凡看見些衣著暴露的酒吧侍女,頓時就變成一副挪不開眼睛的豬哥像,流著哈喇子不想走了。
而卡爾在陳昊眼裡,就是個撿牛糞的小屁孩。趕牛這種差事,自然而然被陳昊包了過來,獨自一人進行。
所幸沿途一路走來,在耳濡目染之下,陳昊已經能熟練掌握駕馭牲口的技能,不論是雙頭牛還是馱馬,對他而言都不算難事。要知道兩個腦袋的動物,使喚起來的難度可比平時要困難兩倍以上呢。但一旦把領頭的腦袋控製好了,剩下的事情就變得簡單了。
於是陳昊趁著哥爾卡斯偷瞄女侍者的檔口,從這家夥的包裡偷拿出半塊麥餅,看上去應該是哥爾卡斯藏起來的零食。
然後將自己酒壺裡擠出兩滴殘酒撒在上麵,伸到了雙頭牛鼻子下麵晃晃。
原本奄奄一息不想動蕩的領頭牛,瞬間就被這玩意吸引了注意力,口水吧嗒吧嗒流個不停,下意識的邁開腳步,屁顛屁顛跟著陳昊的步子前進了。其他牛眼見如此,自然也有樣學樣,默默跟著出發了。
到達旅店之後,情況卻不是很好。這破地方不僅環境極為糟糕,關鍵還住滿了人。
之前商隊都是包下一整間,所有人待在一起。畢竟都是軍團的間諜,自然不喜歡跟彆人多待。如今單獨的房間早已絕跡,估計芬戈都必須跟那些粗漢擠通鋪了。
更重要的是,因為來的人多,以至於牲口棚也變得極為搶手起來。
“什麼!!區區幾個牲口居然要三個瓶蓋?你這價格怎麼不去搶?都比人住店還貴了!”哥爾卡斯把臉漲的通紅,顯然被這物價嚇了一跳。
趴在牲口棚邊上的馬夫,不耐煩的瞄了哥爾卡斯一眼,甕聲甕氣的說道
“現在是蜥蜴打獵季,滿世界的人都來了,多收你幾個瓶蓋怎麼了?不想給就趁早滾,有的是人來!彆說我沒提醒你,這裡位置有限,待會要是滿了,你就算給我十個瓶蓋,也隻能把雙頭牛拴在過道上,連落腳睡覺的地方都沒有。”
眼見話說到這個地步,哥爾卡斯自然沒彆的招了,隻能苦著臉,將手裡還沒捂熱的瓶蓋交了出來,同時嘴上還嘟嘟囔囔的嘀咕道
“哼!芬戈那個老頭子,肯定是早就知道是這樣了,否則怎麼會那麼準確的給我三個瓶蓋,害的我酒都喝不成了,見鬼!”
陳昊沒興趣聽這家夥抱怨,反而對馬夫言語間透露的東西感到好奇。
“蜥蜴打獵季??看來是個來錢的事情,否則不會來那麼多人雲集此地。”陳昊心中暗暗想到。
然而就在他胡思亂想之際,牲口棚裡卻傳來一陣喧嘩,以及卡爾的尖叫聲。
“靠!又出了什麼幺蛾子?”
陳昊連忙進去,隻見四個遊民打扮的家夥,牽著兩頭騾子,正在與卡爾爭吵著什麼。
“再跟你說一遍,馬上帶著你的雙頭牛滾開,這個位置是我們的!彆擋在這裡礙眼。”遊民橫蠻的說道,顯然並沒有把瘦小的卡爾放在眼裡。
“胡說!明明是我先來的,憑什麼要把畜欄讓給你們?”卡爾漲紅了臉,像個受了委屈的小姑娘,語速急切的說道“而且我們已經付了錢,先來後到懂嗎?還將講不講道理?”
這裡要說的是,克拉馬斯城似乎是個很會精打細算的地方,哪怕是牲口棚這種地方,都設置成一格格的空間,像馬廄多過像牛圈,而這些小格子大概類似包間的效果,估計是這裡收費高的另外一個理由。
但這樣也造成了可用麵積很小,擠不下多少牲畜,而目前最後一個畜欄就引發了遊民和卡爾的爭吵。
“喲喲喲,這年頭居然還有人,在廢土上講道理,真是新鮮哈~”一個遊民表情誇張的說道。
“你這個細皮嫩肉的雛兒,還沒斷奶吧,跑到這裡跟爸爸頂嘴來了?”另一個遊民同樣滿不在乎的說道,壓根就不把瘦弱的卡爾放在眼裡。
陳昊看了眼外麵,剛才還在收費的馬夫,此刻早就沒有了人影。
哼!說起來,既然沒有位置,還收錢放其他牲口進來,這家夥才是最無恥的,如今出了糾紛,更是跑的不知所蹤,兩頭通吃又不負責任,不愧是廢土標配水平的人啊。
而這個時候,本來就一肚子怨氣的哥爾卡斯,氣鼓鼓推開陳昊,大咧咧的來到遊民麵前,亮出腰間的手槍,囂張的說道
“喂!你們這些鄉巴佬!說話給老子注意點!是不是不想活了?”
由不得哥爾卡斯如此狂妄,廢土遊民可以說是最常見的了,他們大多扛著根拐杖到處流浪,尋找可以糊口的工作,無論是種植園,或者是礦井中,都能見到這些家夥的身影。
而對於貧困如洗的遊民們,幾乎都沒有攜帶槍械的可能,畢竟根本湊不出錢買槍,撿根棍子就算不錯了。
因此哥爾卡斯很樂意在這群人麵前耍威風。
唯獨一旁的陳昊心中暗道不妙,本能意識到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剛才那個馬夫好像提過,最近是蜥蜴捕獵季,如果這些遊民是來這裡尋找發財機會的話,肯定是帶了獵槍之類的武器,絕不可能是手無寸鐵的菜雞!”
果然!
看到哥爾卡斯露出槍來,遊民嬉皮笑臉的模樣逐漸褪去了,臉色變的凝重起來。
“居然亮出槍來?看來你這家夥是想把事情搞大咯?”一個遊民冷冷的說道“按照廢土的規矩,亮出槍來無小事,你有這個覺悟嗎?”
“我看你是自尋死路”另一個遊民冷笑道。
剩下兩人更加乾脆,直接掀開身上的鬥篷,腰間赫然也掛著槍套,這四人竟然都配有槍械,而且其中三隻還是500轉輪手槍,美國製造的一種超大口徑的手槍,可以算是威力強悍的一類了,足有四公斤重量,專門用來獵殺大型動物,比如非洲水牛什麼的,甚至可以一槍把大象都打翻的程度。
跟這些人的武器相比,哥爾卡斯的槍可以說是牙簽級彆的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