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不同意把新居大門對著鄉道開,就不能那麼開!妻子說再多反對的話,也無效。
“大伯”的權威,可不是單靠一張嘴說出來的。
家裡的錢,需要他來賺。說白了,即將用來蓋這層房子的錢,乃至隨後裝修的費用,統統都是“大伯”賺來的。
直到“大伯”親自選定了開工建房的日子,兩個兒子仍然不放棄奢望“各自擁有一棟房子”。並且進行了終極的努力。
兩個兒子背後協調好了意見,又一塊來向頑固的父親大人提新建議。
家裡這地兒,有點類似三角形。比較窄的左側這一麵,就是北麵。因為必須嚴格遵守“坐北朝南”的格局,隻能把房子建在左側位置。
兩兄弟親自測量過了,最窄的左側一麵,大約有12米這樣。
兩兄弟主張,就按照城裡的那些商鋪的長條格局。他倆每人要5米寬的大門,長度則可以拉到20米長。
這樣一來,兩兄弟每人都能有100平方,來建單門獨戶的小樓了。
這樣的劃分地兒,依然是“坐北朝南”的理想格局。於風水上並無不妥。
“大伯”一聽,卻頻頻搖頭,幾乎用不著多作考慮,就否定了兩個兒子苦心孤旨想出來的新方案。
理由也簡單。
農村時興的是建10x10的方方正正的房子。這又不是城市供出租的房子,不是能用來當鋪麵的房子,搞成那麼狹窄長條乾嘛呢?讓村裡人看著,一點都不大氣美觀。
兩兒子太渴望能各自擁有一棟小樓了,仍試圖說服父親如果覺得5米的大門太過狹窄,可以乾脆把兩棟計劃建的小樓緊挨到一塊。如此中間預留的2米通道,可以分到兩棟小樓裡。每棟樓,都變成6米的開間,這就寬敞許多。
兒子們儘拿這事兒來煩他,“大伯”最終表態都不必太跟他磨嘰。就按他之前的意思,蓋一棟方方正正的房子。以後一層不夠住。兩個兒子誰有錢誰就先加蓋樓層。每個兒子最多可以再加蓋兩層。這樓兒五層到頂。
“大伯”還頗為不悅的訓斥兩兒子你們可是親兄弟啊。就那麼怕住到一個屋簷之下嗎?
最後“大伯”還威脅說現在這三百多平的田地,並非就完全沒有爭議了。你們不怕被彆人家奪了地去,就隻管“兄弟不團結”的內訌吧!
原來,“大伯”有個兄弟,早二十年就過世了。那三百平的田地,早年有大約三分之一的麵積應該屬於他兄弟。隻不過兄弟家窮,就把這地賣給了大伯。大伯為人向來豪爽,對親戚兄弟照顧有加。早些年,錢還值錢的時候,“大伯”隻花了幾百塊錢,就把這一百多平買下來。都沒有立過契約,也沒有到村裡備過案,找過見證。
如今“大伯”弟弟的後代,混得越發的破落窮困了,根本就沒地蓋房,連個像樣點的住處都欠奉。
侄子一家近十口人,住在泥磚砌的“危房”中,著實淒涼。他們就來跟大伯商量想出幾千塊錢,把當年的一百平田地“續回去”。好蓋房子。
“大伯”當然不同意。
看對方的意思,隻要你這邊拿不出“買賣田地契約”,等到“大伯”百年以後,無憑無據的了,這田地又沒有蓋房子,他們就要來爭搶原本屬於他們老子的一百平。
果真拖到那時候,就麻煩了。
提及此事,“大伯”便威脅兩個兒子不按他的意思蓋,他寧可不蓋了。等到他“兩眼一閉”,人家鬨上來在田裡搶建房子,你兩兄弟又不團結,連住在一棟樓裡都不樂意。到時隻有任由彆人家欺負的份兒?!
如果聽他的安排,“大伯”趁著自己仍在,哪怕蓋房時有人要鬨事,他也有人脈能“鎮壓”下去。不至於就讓彆家仗著“人多勢眾”,就硬搶了他家的地去蓋房!
一番話,訓得兩個兒子說不出話。低垂著頭。
隻能一切都順著固執的老頭兒的意思去進行。
一直到了今天這個“鑽樁”打地基的日子,“大伯”的立場,都沒有一絲一毫的鬆動。更彆提什麼改變。
“大伯”兩個兒子中,小兒子和老婆生了四個孩子,三女一男。大兒子則隻跟妻子生了一個兒子。
結果呢,小兒子和老婆反而是最先軟化了態度,改變了立場,轉而積極替“大伯”跑腿,聯係各種建築材料的一方。
反正蓋房子的錢都是老頭子出的。他隻負責跑跑腿,就有寬敞的新房子住了。即使沒有達到他自己擁有一棟的美好願望。但不必掏錢就有新房子住,沒什麼不可接受。
而大兒子雖然隻跟老婆生了一個兒子,人口組成比他弟弟家,簡單得遠了。他們對於“寬敞住房”需求的迫切,怎麼都比不上弟弟那六口之家吧?
但大兒子一家三口,想單獨過生活的願意,反而最為強烈。
由此可見,觀念不同,不能一概以人口的多少來論。
“大伯”早年購置的“開放之都”那三房一廳的套間,大兒子家跟小兒子家,還有個妹妹,如此數量的人口擠在一套房內,實在是擠得怕了。
大兒一家三口,太渴望可以擁有自己的小天地。
在老家蓋新房子,竟然沒辦法實現這貌似不過分的心願。大兒子夫妻實在失望透了。
於是,這兩夫妻終於堅定了自己在外麵購買一套“商品房”的決心。
在哪兒買商品房呢?
“開放之都”的房子,已經不是早年“大伯”購買時的那個價格了。
當年“大伯”購買套間時,本來不貴的房價,他還專門貪便宜,找了比較靠近郊區的房子。所以才顯得特彆經濟實惠。而現在“開放之都”好些地段的房子,都漲到了兩萬多每平米。
隨便一套小戶型的房子,總價都以百萬來起步。
大兒子夫妻哪裡買得起呢?
再說了,他倆夫妻要買房,就是屬於“改善”居住條件的性質了,當然是衝著購買大戶型而去。至少要買120平的套間。在“開放之都”,這樣一套價格就高達兩百多萬三百萬的。更買不起!
商量之後,大兒夫妻決定在“開放之都”那邊打工,購房置業呢,就回老家這邊。
是在老家的市裡買房?還是在縣裡買房?
兩夫妻著實的花費了一番心思,作了一番比較。
圩鎮上買房?兩夫妻根本就不考慮。主要是現在圩鎮上隻有寥寥不多的幾個小樓盤。都屬於6到7層的低層商品房。
大兒兩夫妻就算沒能耐在“開放之都”購買商品房,但住慣了“大伯”早年購置的在13樓的電梯房,就不怎麼情願去住步梯樓了。
感覺一點都不上檔次啊,那低層的商品房(這兩夫妻熱衷住高層的電梯房,這點“偏好”跟梁騰有點類似)。
在市區裡購買房子,每平的均價,大約比在縣裡買房要貴上一千多塊。都可以承受。
大兒夫妻經過反複權衡,最終還是決定在縣裡購買商品房。
這裡麵最大一個原因,就是老家的鄉鎮,離縣城比較近。並且老家的人到縣城買房的比較多。他們夫妻也在縣城買房的話,以後往來的朋友跟熟人,都比市裡多。
再一個,縣城的房價比市裡的低一千多塊。大兒夫妻可以用這省下來的錢,購買縣城裡好些地段的房子。
這一切,本來都隻停留在計劃階段。
大兒兩夫妻多年工作的積蓄,大約存了將近22萬。這些錢足夠在縣城裡按揭購買一套大麵積的商品房。
但他倆一直在“持幣觀望”。畢竟按揭一套房產,一旦下手了,就立馬需要背負起30年的債務。按揭的壓力可謂大矣。
如果可以說服家裡老頭子,在老家蓋兩棟房子,大兒夫妻情願拿這20幾萬存款,回老家去,加高隻屬於自己的那一棟房子。
或者一口氣加夠五層。裝修等以後工作存到錢了,再來弄。或者先加蓋兩層,然後直接拿剩下的存款,裝修三層樓房。
都可以的。
然而,沒辦法說服頑固的老頭兒,撈不到屬於自己的單棟房子,大兒兩夫妻心灰意冷,終於做出最後的決定就在縣裡購買了一套早就相中了的電梯房。
那個樓盤,是外省大老板到縣裡投資的。口碑挺好。蓋了30層的電梯房,也是大兒兩夫妻中意的戶型。
樓盤的均價賣到了3500塊每平。但因為他倆選擇的是樓層比較好的9樓的房子,所以需要接近4000塊每平的房價。
購買了140平的四房兩廳兩衛大戶型。總價需要56萬。還得承擔契稅和過戶的手續費用。
兩夫妻手頭上的22萬存款,拿出來了大約20萬,才夠支付了首付。
接下來,就是漫長的30年的“房奴”歲月。
不過,大兒兩夫妻挺振奮的。
這麼多年了,終於擁有了屬於他兩夫妻和孩子的自己的“小天地”。
儘管當了“房奴”了,但他倆也不怕。
就算有時候還款壓力大,但他倆都有了明確的還款計劃兩夫妻領的是死工資,成長空間不大。但他倆還有一筆“固定的資產”可供變現。
自家老頭兒活不了多少年了,這已經是一個不可回避的殘酷現實。老頭兒不在了,“開放之都”的那套房子,是不是可以動員母親和弟弟還有妹妹,大夥一致同意,把它給賣掉呢?
賣掉了,大夥才好分錢,各自經營自己的小家。
從大兒夫妻的想法中,可以看出,他倆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強的主張賣掉“開放之都”的房子,分配人中,連妹妹都算上一份。
這是從法律角度來分配。妹妹跟哥哥們擁有同樣的繼承權(在農村,就沒多少人肯承認女兒的繼承權利)。
總之賣掉了房子,拿到屬於自己的那部分錢,大兒夫妻可以輕鬆的提前還掉縣裡購買的大套間的按揭貸款。
而小兒子一家,也可以拿到屬於他們的那部分賣房款。用這些錢,在老家去加高屬於他們的兩層樓。
小妹那邊,拿著屬於她的那部分錢,可以找個更好的夫婿,更好的歸宿。
母親那邊,拿著屬於她的最大頭的那部分錢,養老無憂。
這種對一家人都有好處的事兒,何樂而不為?
大兒夫妻很自信家裡人都會支持他們的提議。
隻不過現在老頭兒仍在,不能提這事。
老頭兒不答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