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謀劃_重生之全能網紅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243章謀劃(1 / 2)

重生之全能網紅!

辦理土地過戶手續,需要走一係列繁瑣的流程。

那位“過強”是在“建國”以前跟“呂一凡”簽訂的“贈予契約”,在那個年代,辦理過戶手續,其實遠沒有後來那麼複雜。

“過強”已經有了呂一凡親手簽名的“贈予契約”,而充當“見證人”的,達到5人之多。按照那個年代的辦證流程,過強隻需要再到當時的相關部門的地籍科室去登記備案,就算是完成了一整套的手續。

“過強”為了慎重起見,甚至還複印了呂一凡的戶籍證明等一係列的證件。自己把重要的材料統統抓在手。

老一代的土地證,並非像後世是個硬殼紅本,而是像文件似的大大的一張薄紙文書。

新時代辦這土地證,就要複雜多了。

比如說,像那30畝土地的所有者呂一凡已經過世了,儘管土地部門不是不可以辦證,但需要“公證處”出具一份公證書。

公證書的內容,如果是直係親屬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自然繼承死者的“土地遺產”,那就得證明,死者死的時候,他的配偶及父母孩子,有幾人在世?

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逝者配偶,是第一自然繼承人,可以先繼承一半遺產。如果逝者的父母、配偶,還有孩子俱在,那麼剩下那一半遺產,上述的幾種人,同時平分剩下這一半。

現行的規定,仔細想來,就有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結論如果你父母都不在了,但因為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隻要有一人仍健在,哪怕你是獨生子女,你也不能去辦理父母不動產的繼承過戶。

必須要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中仍然健在的那一位,承諾放棄繼承權,作為獨生子女的你,才能順利辦理房產過戶。

這合理嗎?

顯然有非常不合理的地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父母那邊的親戚沒有幫出一分錢,到了要“繼承”的時候,卻有權來分一部分(他們有權繼承來自外公外婆或者爺爺奶奶的財產)。

當然,如果“不動產”的所有人,生前就立好了遺囑,把名下財產都作了安排,那當然就按照“遺囑”來處置。但國人向來講究麵子,又有幾個老人會在生前,就主動立好“遺囑”的呢?!

老人沒想過立遺囑,當子女的也不好“逼”著他們去立。

總之,拖到兩眼一閉,撒手人寰了,後人就得麵對一大堆麻煩事兒。

就像現在梁騰和吳瑕,算是拿到了那位已經過世的“呂一凡”的30畝土地的“贈予契約”,但要在新時代,把這些土地“過戶”到他梁騰的名下,就還需要一份“公證書”。

證明這位“呂一凡”的“贈予契約”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這“公證處”怎麼去調查這樣一份“贈予契約”有效無效?是不是呂一凡的親筆簽名?

那些作為“見證人”的5位長者,估計年代久遠了,估計一個也不在世了,就算想找出他們錄取“口供”,方便出具“公證書”,都不複可能……

種種困難和限止之下,你讓“公證處”如何幫你“公證”那份“贈予契約”究竟是真是假?!

其實讓相關的土地部門,出麵來“查證”那“贈予契約”的真偽,還要方便和容易一些。

畢竟,之前“呂一凡”辦理那總計麵積在30畝的土地,過戶到他自己名下時,已經在土地部門檔案資料中,留有他的“親筆簽名”了。至少土地部門的人員,可以比對“呂一凡”的親筆簽名,還可以查驗他留下的“指紋”。

這事兒雖然繁瑣,但不是一點證據都弄不到。

隻不過,吃力不討好的事兒,就國情而言,沒人會積極的幫你奔走出力的。

總之,開具“公證書”很困難。公證處的工作人員並非不想替你開,吃一筆不菲的公證費。

但這事兒容易出紕漏,相關人員就不肯承擔這風險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而現在辦理土地和房產過戶,仍處在以“公證書”為第一有力證據的年代。梁騰記憶中,要等到十多年之後,才逐步的廢除掉了辦理房地產過戶基本都要“公證書”的規定。

當然,如果土地部門在替你辦理“過戶手續”中,親自去驗證那份“贈予契約”的真偽,完全不需要“公證部門”出具“公證書”,那當然就省事多了。然而,想都知道“土地部門”又不是你家開的,要人家來擔這“認證契約真偽”的風險,你梁騰還沒那麼大的麵子!!!

梁騰和吳瑕,合計來又合計去,感覺要辦理過戶手續,最大的難點仍然在於開具“公證書”。

“贈予契約”中,產權人“呂一凡”的簽名畫押,確確實實是人家的親筆字跡,還有“指紋”也是真實的,梁騰根本不怕去查驗。

對於“贈予契約”有法律效力,他完全沒有一丁點好擔心的。

其次,關於他梁騰和那位“呂一凡”,並非活在同一個年代的人。這也不怕。梁騰完全可以找到一位仍然健在的,活得足夠長久,年歲方麵能跟呂一凡“簽訂贈予契約”的“代理人”。

贈予契約上的“受贈人”,就填梁騰信得過的“代理人”的名字。然後,他梁騰跟“代理人”私底下再簽訂轉贈合同,用這方式把那30畝地“贈予”他梁騰。

這樣的操作雖然有點麻煩。但還算不得複雜!現代化的大公司,許多股權操作,遠比他這麻煩多了。但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去完成合同文本的撰寫,照樣不嫌麻煩。

至於相關的土地部門那邊,會不會受理這樁“贈予土地”的過戶呢?

不要忘記,現在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恰恰便是吳瑕的“周叔”。雖然這種過戶的事兒,證據材料看起來似乎不夠有力。但在有心討好吳瑕的相關人士那兒,會選擇性的不去深究的。

隻要不是太出格,人家當然可以送個“順水人情”。

但大的程序,比如出具“公證書”什麼的,估計不能免。


最新小说: 碳塑星球 農門長姐:她隻想種地養娃 嬌貴 撩帝心!貴妃茶又媚,宮鬥贏麻了! 全京圈都盼著我早死讓位 七零錯嫁隨軍,被最強大佬寵上天 萬獸圖鑒 妖魔江湖 如夢令:雨疏風驟 短刀集